神示意他可以去救人了。
一直甩不掉的尾巴就这么被这人的几罐米酒拐跑了?那以前自己那么大周章到底是在做什么?莫名其妙的挫败感袭上心头,这人到底是来气自己的还是帮自己的?
那昏死之人一身脏污,躺在一块木板上,手里牢牢抱着自己的琴,手指僵硬肿大,冻疮严重。
“弗老大还真行,这样都能看出他是个厉害的琴师。”薛半夏挑眉。
“琴在人在,不是制琴的就是弹琴的,”墨老板也走进小厅接上他的话,“而这男人餐风露宿这么久,即使手都冻成了这样,指甲依然是修剪整齐,必定是为了随时能够弹琴反击保命,结合他这一身伤,可见确实是个很有实力的琴师。
灵犀江湖百年来形成了以兵器为尊的风气,江湖人逐渐不在意肉体的锻炼,更趋向于招式内力的练习,故而使刀剑的江湖人十有八九,手上体现的细节也和自家门派功法有关,但总体上差别不大。
还有一些游离于这种不良风气之外的人,他们并不依赖于兵器,反而专注于掌、拳、腿等外功练习,竟也有不少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从某些方面来说,许多仗着神兵利器行走江湖的人,遇到这种高人通常会受到很大的教训。
譬如常年游历于北野五国的鹿欢客,家传卷天掌,掌法中有一种令人震撼的霸气,这类人通常手掌厚实,掌风犀利壮阔,劲道十足。当年鹿欢客与灵枢剑主凌绛霄在流光一战成名,凌绛霄足足回家休养了五年才恢复过来,而凌绛霄也因为此战受益,登上采微英雄榜前五。
同样是手上功夫,观止禅院痴妄和尚的拈花指就属于阴柔派,故而他的手看起来柔若无骨,实际上内劲都在指骨中,传说痴妄和尚两指一捏就废掉了灵犀兵器谱第十七的龙骸枪,朔国赫赫有名的杀将龙骸从此削发为僧。
另外,擅长拳法的人手骨粗壮,皮肤通常粗糙,关节出尤为明显,握拳之时拳面及其平整没有凸起,非常好分辨。
所以有时候想要通过观察一个人的手来判断他的身份,不仅要看皮还要看骨。
乐者的手也一样,擅长的乐器不同,手型也有差异,越是熟手差异越明显。
这双手皮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东西,但从骨型来说,不仅是个琴者,还是会武的琴师。
真是琴师就麻烦了。
薛半夏这一生极讨厌乐者,特别是琴师。
所以此刻的他已经在心里权衡是否要假装治不好,默默遁走。
“能救么?”墨老板一句话点醒了薛半夏。
是啊,自己是医师,怎么能见死不救。
“活命无碍,手比较麻烦。”
此时的薛半夏才真的像一个医师。
他抿着嘴,伸手柔和地抚摸了那人手背几下,又在其手臂上点了几下,看似胡乱无序,但下手的轻重和跳跃的节奏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明明看见了,却不知道他是怎么下手,又点在哪里。
片刻,那人痉挛过后绞在一起手指在薛半夏的手下轻轻被扳开了。
跟着后面进来的弗老大嘴巴都长大了,刚才那么多人都没扳开的手指,他就这么轻松扳开了?该不会断了吧?
似乎感觉到了弗老大的视线,薛半夏一眼瞟过去,弗老大立刻闭嘴站好。
薛半夏试着把琴从男人怀里抽出,那昏迷中的男人忽的睁开了眼睛,双手用力掐进了薛半夏的一只手臂里,眼神充血,似乎要吃人。
薛半夏皱眉,却没有甩开男人的手,反倒稳住身体未动,极尽表达自己的无害。
站在角落装哑巴的弗老大和端着酒的阿步同时一惊,两人动作出奇一致,都准备上前劈晕那男人。
墨老板一双招子此刻像是瞎了,连胡须都没有振动一下。
薛半夏朝着众人轻描淡写地摆手,俯身凑到那男人面前侧耳柔声道:“谁要你的破琴,继续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