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菀笑着从曾婷说中取过一个和昨日给朱克一模一样的金锁,弯腰给季帆带上。
“阿菀,这么贵重的礼可使不得…”
胡翠见了,连忙阻止。
这两年她也算是见过点世面,一眼看见那金锁是纯金打造的,做工精细,雕刻精致,至少值好几十两银子。
她知道,如今季菀已是公府少夫人,泼天富贵。但他们不能因为是亲戚,就理所当然的想跟着沾光。
“帆儿是我侄子,我这做姑姑的,给个见面礼是应该的。”
季菀知道大伯一家都是品行良正之人,也怕旁人说他们攀附,所以从不会开口求她什么。正因如此,她才觉得这门亲可贵。
“帆哥儿,我是你堂姑姑,记住了吗?”
她看着季帆,眼神温柔,语气亲昵。
季帆仰着头看着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姑姑,突然伸出一双胖乎乎的小手,“姑姑,抱抱。”
季菀一愣,而后笑着将他抱了起来。
萧府里有两个还不满周岁的亲弟弟,季菀出嫁前没少抱过,所以对于抱小孩子很有经验。
大概是血浓于水的缘故,也或者是季菀太过亲和,季帆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头一次见到的姑姑,进了堂屋后,都还抱着她的脖子不松手。
坐下来后,他又伸手去摸季菀头上的白玉发簪。
胡翠见此连忙轻斥,“帆儿,不许胡闹。”
亲娘的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季帆果真不敢乱摸了。
季菀则不在意的将那根白玉发簪拔下来,“帆儿喜欢这个?”
季帆点点头,想起刚才母亲的呵斥,又连忙摇摇头。
胡翠无奈道:“这孩子,见着什么新鲜事物都好奇。你可千万别给他,当心给碎了。”
她也见过一些贵妇人,穿金戴银的很是气派。但比起季菀来,还是要逊色不少。国公府的少夫人,吃穿用度哪是普通人可比的?她不懂玉,但看那玉簪通透圆润,必然价值不菲。
儿子年幼懵懂,若是一不小心给摔碎了,季菀不会要他们赔,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不过一根玉簪而已,帆儿喜欢就给他玩儿,便是碎了也无妨。”
她那不满周岁的弟弟琅哥儿,上次可是毫不客气的摔断了她一支赤金衔红宝石步摇,她都没心疼。
胡翠默然看着,没再吭声。
小姑子如今身份贵重,虽然还是如从前那般亲切随和,但言行举止间的优雅金贵,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胡翠只是个乡下人,哪怕现在搬到了县城,见过一些世面。可毕竟未曾去过贵裔府邸,未曾体会过贵人们的做派,想象力也有限。如今见到今非昔比的小姑子,才深刻体会到权贵与平民之间的天差地别。
自己这两年学的那些东西,怕是连皮毛都称不上。
她想起丈夫前几日说过的话…
“阿菀。”
胡翠看向正耐心回答两个小姑子问题的季菀,道:“前几日你大哥说,想去参军。”
季菀一愣。
“大哥不是想考武举吗?距离秋闱就剩一个多月了。”
胡翠叹一声,道:“他说,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如今边线正在开战,他堂堂男儿,就应该上战杀敌,但爹娘都不同意。”顿了顿,又道:“我也不愿他去赴险。”
许是心事藏得太久,不知该与何人说,胡翠见到季菀,便忍不住想要倾诉。
“其实你大哥无论是平民也好,以后能考取功名做军官也罢,在我心里,他只是我的丈夫。我嫁给他,本也没求什么富贵,而且现在的日子也挺好。我说这些话,你大概觉得我没志气。”
胡翠苦涩的笑笑,“我只是个乡野妇人,所求不过合家安宁。若你大哥非要以命相搏才能得富贵,我宁可他只是个普通人。我也不奢求做什么官太太,只要他在我身边,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她的心态和陆四夫人差不多。
陆四爷好歹还是世家出身,去了军营不至于做个籍籍无名的小兵。可季平,平民百姓,便是靠着她的关系走后门,做个小队长什么的,也不能服众。而小兵,就得上战场与敌人厮杀。战场之上,生死只在一瞬间。
胡翠现在还怀着孩子,心思比平时更为敏感,自然不愿季平去那凶险之地。
“大嫂,你的心情我理解。”
沉吟一会儿,季菀道:“莫说你了。我家三郎年少入军,大小战争历经无数次,经验丰富。但如果可以,我也不希望他身披战袍去战场厮杀。只不过我明白,这是他身为陆家子孙的责任和使命,也是他作为男儿的志向。我这个做妻子的,只能支持。”
胡翠沉默不语。
季菀看着她凸起的小腹,道:“这样吧,等大哥回来后,你与他好好商量。若他一定要去,你也别一味阻拦,让他再在家里多陪你几个月,等到你临盆做完月子后再说。如果那时他依旧坚持,就让他去历练历练。新军入营,还得训练,不一定就要参战。”
“也只能如此了。”
胡翠也想不出别的法子,点头应了。
“罢了,不说这些事了。你难得回来一趟,该说些高兴的事儿。”胡翠摇摇头,暂时将此事搁下,复又笑道:“你还不知道吧,二弟已经定亲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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