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母亲给我的东西挺多的,老爹出门办事回来会带给我和我哥一些小玩意,哪怕我们已经加冠,这个习惯却没变。只是我哥后来不爱要这些,转头就连带自己那份一起塞给我,我能理解他作为天之骄子确实不该玩这些小东西,但我无所谓,着也就着了。娘亲给就更多了,什么都给,吃食啊手帕啊衣服啊都是娘给的,怎么无差别好?吃的也就吃了,穿的也穿了,连小时候带的长命锁换下来后,都小心翼翼地和爹给的小玩意一起锁在箱子里,箱子藏在床下暗格旁边我自己挖的坑里的。
为什么不放在暗格里?
因为暗格里塞满了纸,那是我记的,我哥十多年来的小秘密,比如什么时候偷吃了东西,什么时候偷偷跑去院子里恐吓了那群鸡鸭,诸如此类武林新星不该有的黑历史,还有挨打之后愤然制定对我哥的诸多报复计划,虽然至今一个都没有实施过。
别说我小心眼,我哥这么强,我也很绝望啊。
第3章珍爱生命,红灯停
我说:“哥,我想去镇上逛两天。”
我哥:“随便。”
我见他没有阻拦,立刻抓住机会得寸进尺:“我要去见个朋友,把你那件新袍子借我穿穿呗。”
我哥看我一眼:“你没有吗?”
我:“穿腻了红色,想穿穿蓝色的。”
我哥:……
我:嘻嘻。
我当然知道他不会拒绝我,因为我俩长得像,爹娘尚能区分,门派里其他人基本都分不清谁是谁,所以我娘每次替我俩做衣服,都在颜色上做区分,一黑一白,一蓝一红之类的,而蓝色和黑色的衣服本该是我娘给我的。我哥长大点儿之后,不知为何就不肯再穿红色和白色,非要和我换,我不同意也没有什么用,我又抢不过他。那段时间门派里因为我俩衣服颜色交换,闹了不少笑话。后来也只能是我妥协了。现在我提出穿穿我原本的衣服,他凭什么不给?
然后我就穿着我哥的衣服美滋滋地下山了,打算自己去镇上淘一些新的话本小说,如果有可能,我也想见一见扶风先生,那位可是我最喜欢的话本先生,据柳大夫说,扶风先生四处云游采风,最近恰好就在附近的镇子里小住。如此机缘,时不我待啊。
当然这没有告诉我哥,只说自己闷得慌想出去走走。
我之前也不是没去过镇上,只是我不爱热闹,再加上容易迷路这个至今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问题,鲜少自己出门游玩,这回为了一见扶风先生尊容,我还特意要来我哥那件蓝色青竹刺绣圆领袍,也是因为柳大夫说扶风先生喜欢蓝色。
然而我想,如果上天给我哥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不会把他的衣服给我穿;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也一定不会要穿他这件。
我很少上街,但是既然去了镇里,自然是要好好玩玩,我沿着市集一路游荡,糖葫芦芝麻糖肉包子桂花糕还有各种我不知道叫什么的糕饼统统扫荡了一遍,市集也差不多走到了尽头,偶见街边的茶楼有人说书,我也就顺便拐进去坐坐,即使是看过的故事,从说书先生口中再吐出来,总是会比单纯的文字添上几分趣味,台下看客嬉笑惊讶的表情也直将气氛越抬越高。
不知不觉走出茶馆已是傍晚,市集上的人散去,只剩下商贩们在拾摊子伙计,而我还不知道我要去的客栈在哪。
我赶紧过去拦住一个看起来面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