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脑后,紧紧地抱着眼前这个人。
明明如此娇小的一个人,却活得如此肆意张狂,叫人移不开目光,飞蛾扑火般,克制不住地想要靠近。
这个天地仿佛就只余下了他眼前这个人,他只看得到她一个,再也移不开目光去看一路飞逝的风景。
“吁。”
周语终于让飞奔的马停了下来,沈御风还没回神,他的下巴狠狠地在周语的肩上装了一下,唇角扫过她小巧的耳垂,呼吸间都是她的淡淡体香。
沈御风好不容易褪下脸上的红,顿时又弥漫上耳尖,呼吸都逐渐变得厚重炽热起来。
周语翻身下马,做得无比熟练帅气,转眼间就站到了地上,仰起头来含笑看着他。
他坐在马上,白皙的耳尖还是带着一层薄红,目带不解地看着她。
她逆着那晨曦温暖的光,一层柔和的光围着她,仿佛这个人天生就金光闪闪一般,连她脸上细小的绒毛都细小可见。
两人的呼吸在一片静默中清晰可闻。
他听见她绵长的气息,和自己的急促形成鲜明对比。
沈御风心跳得厉害,他想移开目光不去看她,却又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她冲着他展开手心,笑得宠溺而柔软:
“来。”
沈御风看见,那双他以为金贵娇嫩的手,掌心遍布粗茧,她右手的掌心甚至还有剑伤,凶险地穿透了手掌,狰狞而丑陋。
周语却依然笑着,毫不在意地朝着他展露自己的一切丑陋,她笑得柔和,笑得沈御风都快止不住自己心里的疼惜。
周语是故意的。
他自卑,那她就让他知道,这世上不只你一个人,还有人陪着你,还有人比你更丑陋。
她特地选了对着光这一面向他伸出手,叫他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掌心的一切。那不是他想象那般美好,反而是极端的难看丑陋。
他心里会有共鸣,会有疼惜。
这就代表着自己离他又近了一步。
看,别人都不懂你,但是我懂你,我们有一样不幸的过往。
沈御风仿佛受了蛊惑一般,看着她,怔怔地将手放到她的掌心。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520,跟我家女朋友出来一边喝咖啡吃甜品一边给你们更,妞妞非缠着我要看我写的文,还找了一个杭州西湖小三爷问是不是我,她说要我把书名改成《那家timhortons》,仔细想想似乎也不错?
因为女朋友在身边,心情很好,所以字数多了一点。
10☆、四那家便利店御风
周语牵着他的手走到那一片开得清丽的荷花池边上,那朵朵或粉或白或红的花生于淤泥长于淤泥,却能凌驾于淤泥之上。
她的手粗糙生硬,平常都隐在那奢华的丝绸长袖中。人们常常先入为主地看到她致的外表,自顾自地认为她必定是娇气的,却不曾想过她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写满了故事曲折。
沈御风在她的带领一步一步走近那些花儿,他眼前仿佛有一块迷雾被层层揭开,那动摇的心境在一步一步中慢慢也稳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