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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现在你们的答案都在我的手上了。我先来宣布一下,这道题呢其实是一道心理测试题。‘兔子’对应‘爱人’,‘钥匙’对应‘金钱’或“重要的事物”,‘桥’对应‘人生’,‘我’,当然就是指你们自己了~
众人:“……”
女人阴险地一笑:“那么现在来看看你们的答案”
“陆常新的:我抢了兔子的钥匙,把它踢下河。……哈哈哈这个可以的很强势!这答案!你不out谁out啊!”
“夏唯的:我在桥上吃烤兔子,吃出了一把钥匙。……真不愧是夏唯,果然最应该防范的是你吗?”
“慕斯礼的:我将钥匙送给兔子,然后目送它过桥……意外的温情啊!这么温情真的可以吗人设要崩啊!”
“丁言的:我站在桥上,很多兔子觊觎我手中的钥匙……呃,这个,这个……”
“哦这张是温当当小朋友的!好让我们来看看……‘我用钥匙打开了兔子肚皮上的锁,过了桥’。……当当你这是实力坑娘啊。”
女人满意地起纸条。“哟西,任务圆满完成,我得回去了,今天有部我很期待的电影要上映,拖到现在都耽搁了……你们好好过初一,下次过节我再来调戏……看你们啊~”
因为一个测试莫名其妙中箭的众人:“……”
女人转身要走,温当当回过神来:“等下!小良的纸条!”
一阵风吹过,女人消失了,一张纸条留在地板上
【我过桥,许多兔子跟在我身后,眼巴巴地望着我手里的钥匙】
众人:“……”
☆、
时间回到周六上午九点半,同样是在“侏垩纪动物园”,陆常新正远远地跟在丁言和陆筱良身后。
他穿了一身运动衫,一只棒球帽盖掉了他的栗发和额头,鼻梁上的大墨镜遮住了半张脸,手里握着一本《大自然月刊》靠着这本杂志,他几次挡住了丁言朝这边投过来的视线。
陆常新怀疑自己已经露馅了,不过无所谓,只要丁言不走过来当面戳破他,他就可以继续优哉游哉地当他的侦探。
没人雇他侦探他们,是他自己百爪挠心忍不住过来观察好友的约会一日游。
实在太好奇了!他和丁言在彼此都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多年,他还是头一次看到丁言主动约一个女孩子!这么历史性的事件他怎么可以不在场!尤其是丁言约会的对象是温小良,真血的继承人,于是这场约会就更耐人寻味了。
血族选择人类作为自己的伴侣后,出于爱欲和本能,他们一定会吸食人类伴侣的鲜血。丁言是血族和人类的混血儿,他对“真血”的耐受度比普通血族高很多,但这不意味着他就可以胡来。
陆常新一面尾随着前面那对(准)情侣,一面做好了必要时候冲过去给好友做急救措施的准备。
九点半,一切顺利……除去中间有次温小良不小心撞翻了其他人的果汁,果汁撒到了她自己的裙子上,不过这一点也被完美解决了,准情侣去了一趟写真馆,出来后温小良就换了装束……嗯,新造型很养眼。
陆常新明显感觉到,就是在此之后,丁言投过来的视线次数明显增多,视线里也隐隐带了冰渣,倘眼神也能独立发言,那双眼睛必定在说
现在,立刻,滚。
陆常新摸着下巴笑。
啧啧,男人丑陋的独占欲~
如果就此放弃打道回府他就不是陆常新了,难得天气这么好,眼前又正展开着一场好戏,谁要回去闷在屋子里打游戏啊。
准情侣向西北角走去,陆常新正要跟上,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转过头,看到一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棕熊……玩偶。
该熊一只熊爪握着气球和传单,另一只手搭在他肩上,毛绒绒的熊脑袋直直地向着他。
“……有何指教?”他好像和这种打工族没什么交情。
“是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