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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真地考虑我,我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你。”他说到最后一句,结尾突然带了点哽咽,立刻垂下眼把阿河的手捧到嘴边轻吻了一下,再抬眼,又是满脸笑意。

阿河听着这话,手心里好像真的捧住了一颗活蹦乱跳的心似的,眼眶也突然有点发酸,赶紧低下头,嗫嚅着说:“我……我再想想。”

他觉得,沈郁翔追自己的过程其实是隔着纱那么厚的一层山,岩石倒真的是岩石,以为坚不可摧,可毕竟薄,加深了感情用力一戳,也就透了。

都说找工作难,但是阿河觉得其实挺简单。找工作跟相亲找对象道理差不多,本来没啥感情基础,就是个看条件的事儿,别低不成高不就,以为自己条件有多好对方是多么差,其实先接受了这个人,感情可以慢慢培养。

毕业前招聘季的时候有不少企业来学校招聘,很多自以为艺术大师的家伙们还没出校门就碰了一鼻子灰,觉得自己的设计价值万金,小工作室不去,工作累的不自由的不去,观念传统不新潮的不去,工资少的不去,那还有什么可挑的?阿河随便去看了两家就直接签了个国企,工资不高,观念不新,工作量却很大,规模也很大。阿河的想法是,先找个能应付房租的稳定工作干着,以后再说以后。

叶飒是书法专业,毕业时腿又瘸了,找工作一头雾水,最后在市郊随便找了个设计贺卡的小公司,好歹也算是专业对口。黎嵩比较容易,直接进了兼职的广告公司,从台前走到了幕后,正式成为沈郁翔的员工。

出人意料的是翔自己。

他妈妈辛辛苦苦把他送到重点大学商学院学企业管理,就是为了尽早接自己的班,谁知这家伙这么不争气,开车逛了几次大型招聘会,随便找了家合资电子工厂就把自己交代了出去,已经正经准备上班去了。

毕业后,学生们飞快搬出了宿舍楼。黎嵩跟翔都是本地人不愁住处,阿河跟叶飒合租了间两室一厅的房子,靠近叶飒上班的公司,房租倒是挺便宜,就是阿河上班有点远,要折腾一个多小时,倒两趟公交。其实设计院是有宿舍的,可是阿河想着叶飒的腿脚那个德行,估计日常生活都有点劲,就借口想有私人空间跟他一起住。

黎嵩跟翔帮他们一起拾了东西,又送到新家整理完毕打扫了卫生,四人累得瘫在地上坐了好久。末了,翔说附近有个朋友开的清吧,就算是恭贺乔迁之喜吧,招待他们过去坐坐。

“什么清吧?该不会又有你的股份吧?”黎嵩笑。

翔摇头:“没,我就是办了会员卡,没事儿时就领几个客人来坐坐。”

这家店装修得不错,气氛很好。四人刚进门,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就迎上来嘴甜地招呼着:“沈哥又来啦。”

“嗯,你哥呢?”他边说掏出一张卡来递给她。

“出去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翔点了饮料和零食,四人像往常一样闲聊,不过聊的都是新工作的事情,已经初见社会人的作风。这时,来酒吧唱歌的乐队准备就绪了,开始唱起令人昏昏欲睡的蓝调英文歌曲。

等他们唱完两首换场的时候,翔离座到台前说了句什么,然后回头朝三个人笑笑,自己翻身上了台。吉他手重新开始演奏,翔坐在中间的吧椅上,开始低声合着音乐吟唱。

那是首老歌,《流浪歌手的情人》。比起老狼的声音,翔的声音要更高亢明亮一些,原本忧郁的曲调经过他的嗓音诠释包含了全新的意味,在阿河听起来,那是某种郑重的承诺。那天翔穿着件宽松的白毛衣,水洗蓝牛仔裤,随意地交叠着腿,长短适宜的头发有柔亮的光泽。他就那么坐着,认真地唱歌,眼睛看向阿河,眼里全是温柔。

此后经年,翔成为一个中年企业家,两个孩子的父亲,可阿河记忆里,他永远都是那个白毛衣牛仔裤,唱着情歌的阳光大男孩。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上鲜花怒放,豁然开朗,眼里心里只有这么一个青春的形象写着爱情朝他逼近,而他无法拒绝。

一曲唱毕赢得了客人们不少掌声,翔朝众人笑着点点头下台坐回桌子旁,叶飒惊讶地赞叹:“你学过唱歌?可真不赖!”

“小时候上过声乐班,不过主要是我妈以前在文工团唱美声,我遗传了她的好基因。”翔颇为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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