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02分的来电,你却接到了?”
没等何巍朋回答,驴脸就喊:“这个问题和案子无关。”
熊小时:“我可以解释。被告人在刚刚肇事时不给证人打电话,在初次弃车逃逸回家后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不给证人打电话,却在第二次回到肇事现场、要将车开走时给证人打电话,这合理吗?如果要找证人求救,最正常的电话应该在刚肇事……”
审判长提出:“辩护人,这些问题可以留到辩论环节再提出来。“
“我知道,我只是在解释我的问题是跟案子相关的,我非常需要继续就这个问题向证人提问。”
看审判长没有制止的意思,她继续:“证人,请你继续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明明一到医院,手机就静音放进了抽屉,为什么1点02分的电话你却接通了?”
何巍朋抿嘴:“我记不清了,我也不记得1点02分有什么电话。”
“那18839xxxxxx这个手机号是谁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
“你跟孟鸢认识吗?”
他犹豫了几秒,才回答:“她是我们医院一位副院长的女儿。”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
何巍朋的回答很有分寸:“见过面,互相留有联系方式。”
“你的工作?”
“济世医院急诊科医生。”
“听说最近就要调到普外了?”
“……”
第一次,何巍朋没有回答。
驴脸这边却有些乱了阵脚。
在听到熊小时的最新几个提问后,他就开始翻查卷宗,总算找到了孟鸢这个名字,就在辩护方提供的11日何巍朋手机的通话记录详单里。
详单上面每一个电话都注明了姓名,但也仅此而已,没有任何能引起注意的地方。
但他越发地觉得不对劲。
可他一时间又找不出症结,只能反复的打断熊小时的提问:“审判长,这几个问题跟案子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闲人很忙!
关于庭审,我也是研究了好多庭审笔录啊、庭审视频啊,也尽量往实际的庭审上靠。但是这毕竟是小说,如果真的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走,就不好看了,所以多少还是会有些戏剧性的存在,大家不要当真,真正的法庭是更加神圣和严肃的!
谢谢22103059提出的“刑事案件中被告应该称作被告人,被告是民事案件中的概念。”现在已经修改了!
第34章
40
庭审激烈地进行着,何阅已经快把一盘炸鸡块都吃完了。
他拿起只剩下最后一个炸鸡块的盘子递给大叔,但大叔却眼睛盯着直播摆摆手,然后继续骂:“这男的真不是个东西!”
何阅回盘子,用辛巴的毛蹭了蹭油手。
没东西吃了,闲着无聊,他又掏出手机,开始刷直播微博下面的评论。
果然,已经有不少人被熊小时的话带了进去,开始思考她为什么在不停地提到孟鸢。
这个问题,现场的驴脸当然也在思考,思考的脑袋都要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