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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琛琛传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来,晴琛,无意中,便成了最初的推手。

阿虫等待琅施口中能解开他封印的人等待了上万年,重光也一样,他被她解救,跟着她穿梭时空无数光年,掠过繁花千影众生世界,那个人一直在前面,那时他懵懂,只一心一意跟着她。

后来坠下天际,他化了最初形态,一颗蛋身。

但只要破壳,他每蜕一次皮,便实力增长一分,即便蜕皮如同凌迟一般痛苦,他也心甘情愿。可这不够,他还是弱小,他的力量半身不在,他永远都是弱者。

他在最初形态,是很纯稚的,那时候晴琛对他不错,每天只和他一个说话,当然,对于只有他们两个生灵的选择,重光并不会在意这个。

她答应会让他跟着她,他以为,这就是永远的承诺了,他们之间有感情了。

所以破壳之后,他迫不及待的出洞找了个地方蜕皮了,成功觉醒了一部分记忆。

只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她不见了。

重光不知道,她没有感情啊。

而双城那般明白她,她对他如今没有那么多感情,若是出现一个和他一般对她好,甚至更好的,那么,他就不算什么了……

从他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晴琛与重光,所有契合的缘分,他的命运,通通和她发生了剧变,他和她,就此脱离。

重光想去找她,那时她和双城在火海鬼河秘境,他是找不到的。

他被伺机而动的邪门中人带走了,作为一条还十分弱小的蛇。

最初邪门中人怎么会臣服一条小蛇呢?对他们来说,这只是让他们修炼更快更好的大补药而已。

重光的身体,最初形态的神通,便是无限生长。除非他心甘情愿的死去,否则无人能杀死他。

这也是当初琅施没有杀了他的原因。

他一身邪气,上等的修炼素材,还无限生长,更没有实力,这简直是太好不过了。

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不过短短一年,他被扒了好多回皮,给邪门中修为高的做上等的法器。

也被切段过无数回,只留下脑袋,他们舔食着他的血肉,啃着他的骨头。

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称赞滋味鲜美,然后双双泛光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将他刚刚长出的一小段再次切下。

他没有再次蜕皮,便一直纯稚,可是见的多了,也就不纯了。

那双竖瞳一天比一天深沉黑暗,这些人类真可爱,跪在地上膜拜着他,尊称他为圣物,膜拜完了,就露出本性,拿着刀上前了。

他们力量开始强大,最开始的抱团,渐渐出现分歧,也是,生灵的本性,就是独占和贪婪啊。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连夜盗走重光,将他揣在怀里,心情激荡,自认不过多久便会成为这修真界第一高手。

仅剩一个脑袋的重光一口咬在他的心口,吃尽了他的心头血,长好了身体。

钻进这个人耳中,将他的脑子吃干净,然后顺着爬向了他的五内,吞掉了那颗金丹。

吃下之后,他预感再次蜕皮。

为了避被抓回去,他从那人身体里爬出来,钻进了一个地洞。

顺着地洞七拐八拐,稀里糊涂到了硕木山市集。

等他完成蜕皮之后,那些邪门中看守他的筑基修士们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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