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列的预期,格尼诺克应该在几天后才会醒来。
亚尔弗列难掩激动的心情,吩咐这场宴会照旧举行下去,作为庆祝,他会挑选十名夜行吸血鬼,赋予他们日后在阳光下行走的权利。
伊西斯凑到亚尔弗列的身边:“亲王殿下那边,还需要送些血奴过去吗?”
亚尔弗列想了想摇摇头:“父亲大人不喜欢也只是徒劳,他太挑食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有我,我不会让他饿着的。”
他已经做好了成为格尼诺克长期的血液供体,至少格尼诺克曾经对他进行了初拥,他的血应该不至于让格尼诺克难以下咽才对。
他的父亲大人啊,终于,醒过来了。
第79章让我咬一口
格尼诺克将自己的小血奴抱到自己的房间里,房间里拉着遮光的窗帘,几乎是进门的同一瞬间,屋里的蜡烛齐齐点亮。
“不出意外这七天你只能呆在这间屋子里了。”格尼诺克好心地给他的小血奴解释,“就我而言,我尽可能地希望你能够多活一段时间。因为……你实在,太好吃了。”
说着话格尼诺克伸出舌头舔了舔陈方允没有愈合的伤口,有血丝不断地从那里渗出来。就像是在证实他话里的真实性一样。
陈方允推了推格尼诺克的头顶,这种舔法让他觉得对方要从他的脖子上舔下块肉来。
“失血一半或者以上我就会休克甚至死亡,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希望我活的久一些,离我的脖子远一点。还有,吸血的时候不要在我的脖子上留下口水,这会让我觉得恶心。”说着陈方允略有些嫌弃地用手背擦了擦刚刚被格尼诺克舔过的地方。
格尼诺克看起来有些难以置信,高高在上的亲王应该被他的血奴跪舔才对。被他吸血来说是种恩赐。
“你知道我是谁吗?”
陈方允摇头:“我只知道你最好让人找张床来给我,我不想和你一样睡在棺材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因为窒息死亡的。”
看着棺材思索了几秒钟,格尼诺克还是让了步,他先是出门吩咐让人找张床来,然后走回来盯着被他放在棺材里的血奴看。
“你的血液很奇特…”格尼诺克看着陈方允的眼神有些迷茫,陈方允的味道实在太甜了。
七百年前他就是一个吃不饱的吸血鬼,所有人和吸血鬼的血液都刺激不到他的味蕾,。他对进食这件事情永远兴趣缺缺,所有的血液都是一样的无味。
选择沉睡的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枯燥的吸血鬼生活让他不想再醒过来面对这个无趣的世界,可是他偏偏是吸血鬼亲王。
力量强大,拥有不死之身的吸血鬼亲王。真是个矛盾的个体。
强悍的血液增加了格尼诺克对陈方允血液的敏感程度,只要凑近陈方允闻一闻他的獠牙就蠢蠢欲动,随时想要在陈方允的脖子上咬一口。这种感觉很新奇,甚至让人难以置信。
格尼诺克活了千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合胃口的血液。
一脚踏入宴厅的时候他的眼神就锁定在陈方允身上。
瞧瞧,大概错过这个脆弱的小血奴才是最让吸血鬼遗憾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对女巫和猎人的仇恨才让你觉得我的血很甜。”痛饮仇人之血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令人高兴的事情。
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格尼诺克满意,女巫和猎人?他沉睡之前他们之间的梁子还没有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