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入宫朝见,洛京和过年似的热闹。天子拟定二十三日,驾幸南山别苑,一连七日,纵鹰放犬,搏击游猎。内廷便一片忙碌,准备随扈事宜。
别苑有山有水,树木茂盛繁密,出产丰富,大概方圆二百多里,在此修了行宫驻跸。此次出猎南苑,自然诏来勋戚文武,使他们在内应诏驰射,比拼献禽,萧绎既出身勋贵,又是驸马爷,当然也随驾狩猎。
素娥虽也随行,但全程只得陪在董皇后左右,不能去骑马行猎,她殷殷叮咛萧绎,回来给自己细说此次围猎的事宜,萧绎全都应了。
男人大都喜欢征服和杀戮,这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生存本能。
当然,这么一场行猎,并不是纯粹为了取乐而举行的。大熙崇尚武力,男儿莫不以参军打仗,成为一名英勇保家卫国的将军为荣。在此处,天子也好,诸侯也好,勋贵子弟也好,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来猎取猎物,男人之间的较量几乎和真正上战场没有太大的差别。
天子下令可以自己去玩乐时,顿时年轻的少年们欢呼着离开,加上丛林四周响起长长的号角声,惊得两边林中雀兽纷纷四下逃窜。
一只本隐憩在草丛中的花豹明显是受了惊,露出了长长的獠牙,对准了那些高大骏马,它正要跃起扑咬面前的骏马,只见一支羽箭破空而来,一箭便射穿了它的脑袋,血液喷溅出来,血腥气味满足了一群男人的杀欲。
这样的箭术,如此准头、力道,确实称得上不凡了。后面追上的马上少年们纷纷发出一阵喝。
“诺,那就是安王赫连瑾!”
“当真勇猛啊!”
“闻名不如见面啊!”
萧绎远远就瞄见了一身劲装打扮的赫连瑾,他背上背着弓箭,腰佩长剑,端的是英武不凡。
便是这样的一个人,跟素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惜有情人未能终成眷属,美人另许他人,安王便也不肯再议亲论娶,洛京中人人都知安王情深。
陈煊和萧绎并马而行,“我说萧绎,你不会想跟赫连瑾一争高下吧?”赫连瑾方才一箭射死一头花豹,可谓独占鳌头。
萧绎不语,陈煊又道:“不是兄弟看不起你,去年赫连瑾和元灏二人,一人狩得一头大虫,英武过人,而你跟我一样从未上过战场,犯不着这么拼命吧?”
萧绎睨了他一眼,“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打算猎两只狐狸,给素素做身狐裘。”
陈煊嘿嘿一笑,看来是他自己想多了。
像素娥那样的美人,可遇不可求,而且就算遇到了,别的男子也是一样的心怀爱慕,别说安王,便是自己,何曾不渴望得到她的垂青。
陈煊与萧绎打小一起进学,后来二人一起进了国子监又一同入朝为官,更是形影不离的好友。
好友抱得美人归,陈煊又是替他高兴,又是惆怅,又是艳羡,你说他萧绎何德何能,又是走了哪门大运,能有福分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