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只觉得身后一阵狂风大作,回头看去,他老娘目露凶光,倒提长刀,嘴中大喝:“好你个二狗子,背着你娘玩起男人来了,看老娘今天不斩了这奸夫的脑袋当夜壶!”
“小骚货儿”顿时吓得魂都没了,见着人家的妈来势汹汹,立马运了心法,化作蝴蝶,跑了,再也没见人影儿。
前男友倒是伤心了会儿,但过两天又好象满血复活了一般,又开始上街勾搭这个,勾搭那个,可镇上的姑娘都知道,这小子以前可是跟着男人厮混过的,谁跟了他,保不准哪天就能给自己头上种一片小青菜来。
后来因为名声越来越臭,到最后不知道是谁传的,他跟男人厮混着,还厮混出了花柳病,一碰着就得染上,最后这一家子在镇上过不下去了,索性就迁了家,走人了。
当时知道人家迁家的消息,还是她一个兄弟跟他说的,她兄弟是山上的土匪,个子小小的,终日一身红衣,上面还绣了大片大片的杜鹃花,问他干什么的,说是等人回来结婚!
她可真是挺羡慕的,羡慕兄弟还有个盼头,就是不知道结婚的那个人在哪儿。
哪像她,下个月生日一过就26了,在她镇上,26了都还没嫁人,那可算是高龄剩女了,说出去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不过她倒无所谓,家里没爹没娘的,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了个武馆,专门教小孩子怎么使枪,日子还算过得去,几年下来还赚了不少。
镇上的捕快是个闲职,因为生活安逸,百姓也都不吵不闹的,基本上每家每户出城都有两亩地,实在没钱的也能到山上红衣小霸王那儿找点活干。
虽说那小霸王是个土匪,但好歹人家也罩着这一方百姓,还算个好人,就是平时爱下山来点散碎的保护。
就是这样安逸的小镇,所以也没几个捕快。
没过多久,元宵节就要到了,按照镇子的习俗,那天是要在街上摆灯办灯会的,家家户户的买上几个灯笼,挂在门口。
如果是从天上看,那镇上的灯会就好比天上的银河,甚至比天上的银河都要好看。
而就在这万家灯火,百姓相互称贺的时候,她山上的那个兄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风,竟然在灯会上当街抢人,把一个书生给抢上了山!
可那书生哪是他能抓的啊,人家父亲好歹是山东迁来的大户人家,家里就这么根独苗苗,儿子一丢,那心里叫一个着急啊,赶忙就跑到衙门里去,让县老爷赶紧派人去山上要人。
衙门里拢共就那么几个捕快,捕头还是县令的亲儿子,没啥武功,就是个窝囊废,这样的人哪能去山上要人啊,那不就是找死么!
突然,师爷灵机一动,说是镇上武馆里有个姑娘,使得一手好枪法,而且跟土匪也交好,要是能将她请出来,说不准能给土匪把人要来。
本来这事儿她也不想掺和,毕竟土匪跟她是兄弟,闹得太厉害到时候交情没了,谁跟她打架?
这镇上能打得她都打了一遍,又有哪个是她的对手,全是群粗麻袋子,没一个跟土匪一样能打的。
但人家爹客气啊。
听说她是镇上最能打的,当即就拿了一百两银子过去,请她出面去问土匪要人。
她哪点都好,就是有点不行,财迷。
听着铜板银子互相碰撞的清脆响声她就走不动道。
咬咬牙,为了这一百两,她豁出去了,实在要不回来,那就偷!
为了壮壮声势,县令给她配了个捕快,说是路上可以帮把手。
但看这捕快的怂样,她一只手都能给打趴下,别帮倒忙就不错了。
于是她让县令省省事儿,让那捕快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到了山上,她见了土匪,却见他笑脸相迎。
“怎么了你,笑的跟花儿似的。”
土匪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特别是站在杜鹃花丛中的时候,像是从花骨朵儿里面生出来的一样。
“我高兴啊,阿意,我成亲了!”土匪说。
成亲?跟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