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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活着 >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7

在陈启明的眼中,一家新建的蛋糕店就在他们公司边,悄悄成长。

招牌上潇洒地写了一个英文单词。

就好像有人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唤。

启明。

启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啊,正文完结了。

这里是阿鬼,第一次见面的读者和老读者们,你们好。

从三天前我的情绪就开始变得非常微妙,有的时候面对电脑一个字都没打就开始泪流满面,更是不敢看留言,这真的很奇怪。因为很久以前我就说过,我写文为的是看读者的留言,希望和他们沟通自己的想法,这和我的初衷背道而驰。

可是我现在明白了,原来一开始的渴望,并不能支撑你全部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隐隐的梦想,可以当作绝望时的动力,却不能永远固守着那片净土,放弃自己不同于理想的生活。

想说的其实很多。关于读者的留言,我非常在意,在意到了一种偏执的情况。一旦有人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我就会寝食难安,恨不得把文章修成他想要的那样。

如果实在不能修,就回复他的留言,辩解一番。

但是实际上,哪个人敢说自己写的文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呢,当年莫言写《欢乐》的时候几乎遭受全城攻击,现在不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吗。

这篇文让我看到的是,坚持自己的本心,尽管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会有人因为你最初的想法而远离,可这才是你写文的本意。

那么我想写的是什么?

我最想写的,就是一个个现实生活中的【人】。

他们不一定非常优秀,也许很坏,但是最坏的人心中也有柔软的地方,再好的人心中也有不能让人触碰的地方。

如果写出来了,那我要感激,如果写不出来,只能继续努力。

当时写大纲的时候编辑就告诉我,第一人称的文会减少一半的读者。

我当然知道第一人称没有市场,可我还是尝试了。我觉得这样的描述可以让我和主角多一种沟通,在某一程度上,我们是一样的。这并不是说我杰克苏玛丽苏,而是说我笔下的主角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就活在你们身边,一转眼就可以看到。

陈启明,孟穹,张蒙,张扬,赵耳朵……

谁是那种小说中才能出现的大少爷呢?谁娇生惯养,谁一帆风顺呢?

质问我:“你怎么写得那么绝望!一点希望都没有,弃文。”的妹子,其实我想说,因为我行文的本意就不是让他们一帆风顺,生活又不是电视剧,谁能保证没有挫折。

想要的不过是他们那种面对挫折后,闪耀的人性光芒。

嗦了这么多,不想再给自己辩解。

这篇文的缺点显而易见,最大的一个就是我粗糙的文笔,因为是第一人称,所以我下意识的把所有句式都变成了我的观点,整篇文看起来非常累,说我‘苦手’的妹子并不无道理。

确实是‘苦’,每个句子读起来都苦,能忍受我的小白文笔的妹子们,辛苦你们了。

还要感谢每一个给我扔霸王的妹子,每一点排名的进步都能让小透明阿鬼内心感到安慰。

‘原来真的有人喜欢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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