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妻,本来就是违反律法的事情,而且还是非常非常丢人的事儿。
要薛宝钗说,让香菱给薛蟠做妾,她没有意见。但是,要她接受香菱做她的正经嫂子,她根本就无法接受。
贾琰道:“我想,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你的母亲、你的哥哥,都必须放出话去,表示这个香菱本来是你哥哥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两家早就交换了信物,不想,因为某一年,对了,香菱可记得她小时候的事儿?”
薛宝钗不想回答,但是,她又不能不回答,只能干巴巴地道:“她说过,她不记得了。”
贾琰道:“不记事儿?那么说来,她落进那拐子的手里约莫三四岁?你就说,她三四岁的时候被拐子拐走。因为你们家一直惦记着这事儿,因此才会有你哥哥看到香菱的第一眼,看到她眉心的那一点胭脂痣的时候勃然大怒,因此导致出手过重,把那拐子当场打死并且把那个冯渊打成重伤。实在是夺妻之恨乃是男儿奇耻大辱。对了,我约莫记得有人说过,香菱的口音上有些像林妹妹。在去京兆府鸣冤之前,记得去扬州或者苏州打探一下,看看有没有这样的人家,十多年前丢了一个三四岁的女孩儿。两家套好了口供,才能替你哥哥翻案。”
薛宝钗心里正难受着,不想史湘云竟然在边上道:“二姐姐,这样一来,香菱就是良民了吧?她就能给宝姐姐做嫂子了吧?”
史湘云虽然教养上有所欠缺,却不等于说她什么都不知道。
别的不说,关于林黛玉的事儿,她却是知道的。原著里史湘云针对林黛玉,一来是因为林黛玉有贾母撑腰是宝二奶奶的热门人选,二来姐妹们都在的时候,贾宝玉的注意力全在林黛玉身上,根本就不会理会她,因此她特别不高兴,因为在她的心中,她才是跟贾宝玉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那个,贾宝玉跟林黛玉亲近,就等于林黛玉把她最重要的朋友给抢走了。
可是现在,首先林黛玉跟贾宝玉不亲近,虽然贾宝玉一样痴迷于林黛玉的容貌气度才华,可林黛玉有贾琰的帮助因此处处远着贾宝玉;其次,林黛玉如今虽然没了父母成了孤女,可林黛玉有钱又得了朝廷的钦封,还有贾琰的保护,已经不是贾宝玉能够配得上的人,也不是她能够得罪得起的人物,所以,善于趋利避害的史湘云也不会去招惹林黛玉说林黛玉的坏话让贾琰不高兴。
只不过,史湘云也隐隐知道了王夫人贾元春得罪了皇帝一事,她还知道,因为王夫人跟贾元春两个,贾宝玉已经不可能娶到名门闺秀了。
也就是说,如果她还属意贾宝玉的话,那么,薛宝钗就是她的劲敌。
就是因为这样的心态,所以史湘云的内心深处多了一点点对薛宝钗的敌视。
加上每次她跟薛宝钗在一起的时候,贾宝玉的注意力都在薛宝钗身上,即便每次薛宝钗都早早告辞,贾宝玉依旧会在她面前提起薛宝钗,这让她非常非常的不舒服。
不舒服,自然就要在言辞上挤兑一二。
这就是史湘云。
贾琰看了看薛宝钗,再看了看史湘云,这才道:“是的。薛家必须以正经的正妻之礼对待香菱,让京兆府的官员们感觉到薛家,尤其是薛大哥哥对香菱情深义重,才会站在薛家这边,对薛大哥哥从轻发落。要不然,薛大哥哥逃不过杀人偿命这一铁律。”
贾琰的声音就好似利刃一般,直刺入薛宝钗的心底。
薛宝钗很清楚,别说是她,就是她的母亲,在内心深处都是不愿意接受香菱成为他们薛家的少奶奶的,但是薛宝钗也清楚,如果这能够救下薛蟠的话,最后薛姨妈还是会照做。
接受香菱,就能够救下哥哥,她们薛家就不是绝户人家;不接受香菱,她哥哥依旧是律法上的死人,她们薛家是绝户人家,然后,她也是杀人犯的妹妹,被人嫌弃、看不起……
薛宝钗的心里非常难受,但是,她接受的教养还是让她接受了贾琰的这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