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公府出来,罗格越来越觉得里尔城的这个冬天无比的压抑,天和地之间都是一片浓重的铅灰色,就如同身处风月所在的异界一样。最近一段时间来,自己已经不只一次感到风月已经有独立的意识了,也有过数次,还曾清晰的体会过她的喜怒哀乐。这与所有典藏中所载有关骷髅或者是法师宠物的描述都不一致。但是管他呢,自己还是喜欢风月这个样子,就算有些不大听自己的话,也好过一个只知道执行命令的机器。
一阵寒风吹过,罗格紧了紧衣领,不由得想:“风月在异界,会不会也觉得冷呢?”随即他又想到去公国军务部领取经所需的繁杂手续,不禁叹了口气,钻进马车,招呼车夫向军务部驰去了。
埃特这些日子倒是春风得意,对依莎贝拉的攻势也很有进展。在他的脑子里,所谓进展就是今天又占领了少女身上哪块风水宝地。思来想去,埃特觉得依莎贝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老婆。少女虽然不算绝色,但是漂亮可人。爷爷雾幻是艺术界一代宗师,又是“战神之锤”的大摇钱树,这身世背景也算是上上之选了。
埃特倒也有些自知之明,心知自己这魔武双修对付些地痞混混是威风八面,很可以哗众取宠的。但真的对上了高手,不,不用说什么高手,就是那几个损友,自己也不再是对手了。所以若能骗得依莎贝拉到手,自己也该心满意足了。
但是每当想到罗格、凯特提着几百斤重的战斧、长枪行若无事的模样,埃特就心里发寒,又有些忿忿的。想当初,自己的功夫魔法可是众人之中的老大,就是凯特,都有不小把握能够战而胜之。就这三年多的功夫,怎么自己越来越差了?
可是埃特现在已经完全放不下日日醇酒笙歌,夜夜拥美入眠的日子了。“战神之锤”的兴盛带给了他梦想中的奢靡生活,他却没有给“战神之锤”做出多大的贡献来。几个损友都很够意思,从不以这点为意,每次分红之时从不会少了他的一份,他也并没有比其他人少拿一个子。
可是就是这点让他心里觉得无比的别扭。如今几人每次商议事项、分派工作之时,都会派给他最容易、最没有危险性的工作。他也知道其它的任务自己其实胜任不了,损友们是为了他好,可是他也是个男人!他也有雄心、也会好胜!何以当初共同起步的几个人,现在差距竟会如此之大?
这原因埃特是再清楚不过的。
那就是在他抱着美人入眠的时候,其他人都是或修斗气、或在冥想,而且日日如此。对凯特、罗格两人来说,猎艳寻美只是偶尔为之,其余时间永远都是在忙忙碌碌的。而自己呢,在无数个女人的人肉磨盘上打磨过来,斗气魔力没有退步,已经是个奇迹了。想一想,自己已经有多少天未曾修过斗气或者是冥想了?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时间已经长得自己都有些记不清了吧。当中又曾下过无数次的决心,许过多少次的誓言,要从明天开始成为如凯特罗格一样的偏执狂呢?
可惜明天永远只是明天。
慢慢的,埃特已经不愿意或者说是怕见到这些损友们了。看着他们的实力日渐提高,处世圆熟沉稳,他心中就有着说不出的一种滋味。这是懊恼自己的不争气,后悔未如他们那样奋斗以及一丝丝的嫉妒混合在一起的情绪。
有一句大草原上的谚语是怎么说的来着?“雄鹰三天不在天空中翱翔,就会变成肥胖的鹌鹑;骏马三天不在草原上奔驰,将会跑不过愚蠢的牛羊。”
“埃特,你怎么了?为什么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