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姬。
五年前叛军来犯,淮河畔大火,当秦淮匆匆赶回扬州时,除了那把青色的古琴外,只寻到了一把飞灰。
他自此抱琴在怀,在淮河边上长住下来。微凉的琴身靠在胸口,去哪儿也不放手。名字是娘取的,他与这河、这土地是一样的名字,乱军近了,可他不能走,哪怕死在这里。
从小到大,帮他的人没谋他的人多,真心待他的人比瞧不起他的人少。活这二十一年,他练就了一身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本事,也知道被人看轻是什么滋味。
相识遍天下,知交无一人。直到一年前,他再次遇见晁风。
习武的晁风,有着龙子名字的晁风,当年要被发配守边的晁风,十四岁那年初识的晁风。
整整记了他六年的晁风。
六、
淮河淌啊淌,绿萝笑嘻嘻。
“养眼的小哥哥。”山寨版的西湖醋鱼当午饭,绿萝拿筷子戳一戳秦淮,又指指已好了大半的晁风,“你那天紧张得都哭了耶,是在心疼这个大个子吗?”
啪啪啪,咣咣咣,秦淮和晁风双双扔了饭碗,联袂蹦了起来。
晁风酸的龇牙咧嘴,秦淮也跟着,一边龇牙咧嘴一边艰难地反驳:“姑姑姑姑娘你想多了……我我我只是怕耽误了打仗!对,怕耽误打仗!”
绿萝转着眼珠,慢悠悠瞅瞅他俩,撇撇嘴,不置可否。
朝廷上来了命令,说等晁将军伤愈以后,要他再次出山,率领晁家军,完成最后一次守城之战。于叛军,是胜是败,都在此一举了。
晁风默然领命。
守山龙子,能不能护好龙脉……若是叛军入城,不光是皇室,全部国土都会遭殃。
淮河曲折,龙子生长于此,心中坚决。
他心里,有想守护的东西。
他不怕死,但他不想死。那清亮的琴声太撩人,他还想一直听下去,除非……
偏头过去,看看身边抚琴的秦淮似乎自己并不是在小医馆里暂住养伤,而是真的在和身边的人,在淮河边上,在扬州城里,过着安宁的日子,并且,已经过了很久。
廿四桥边,红药开了,这安宁的日子,好像,还会过上更久。
红药盛开的季节里,秦淮不告而别。
离会战还有段日子,天下着点小雨。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身首离兮心不惩……”秦淮和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一曲弹罢,抱琴起身,向晁风拜了一拜,随即,衣袂飘然,转身离去。
绿萝听到动静追出来,看到的只有秦淮远去的背影。
略显宽大的白衣在身上微微晃荡,秦淮把琴护在怀里,用脊背遮挡住雨,身子是轻轻弯着的。
晁风追出两步,停在雨中,雨丝柔柔地打在身上,一片痒痒的凉意。
绿萝的调侃不无道理,他发现自己心里一直是有秦淮的一席之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