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没有持续多久,到后面一小半,变身的最终形态终于慢慢显现出来,凸起弯折的骨骼重新排列,发皱堆叠的皮肤自然舒展,短而细的绒毛如高倍镜下的雨后草地,快速长出又变粗变硬,将整个全新的身体覆盖。
最后,一对角从头顶生长出来,带着某种神奇的韵律向上延伸,分叉分叉再分叉,形成一颗不规则的立体之心。
当一切静止,出现在熊茂面前的,是一头美得不可方物的雄鹿,修长的四肢仿佛前一刻还踩在水气弥漫的画中沼泽上,浅金色的皮毛似柔滑的锦缎,又像覆在万物之森上的朝阳之光。
当雄鹿低下头来,空气从那颗镂空角心中穿过,黑白色的熊猫对上了金鹿长而上挑的眼睛。原来刚才那隐在背后的,不是魔鬼,而是造物者本人,这才是他的得意之作,熊茂想。
正在这时,“得意之作”突然出声,还甩了甩短短的尾巴。
“呦~”看呆了吗?
好吧,让熊恍惚的如画迷景都是幻觉,熊茂一秒回神。
但亚尔维斯显然很得意,模特走台步般地迈着四蹄在熊茂面前走过去,再走过来,还来了个缓缓回眸。
“呦~呦呦~呦呦~”亚尔维斯叔叔漂亮吧?刚才我还特意放慢了变身速度,就为了让你看清楚,正常情况下转瞬就变好啦。
想到之前足以把人吓到做噩梦的场景,熊茂发现了一个事实:头脑天才、外形致的某人除了自恋外,有根筋也长漏了。
这反倒让他更加放松了,那种从“家长的伴侣”到“身世的揭秘人”的沉重感消散到只剩影子。他也有心情关心一些边角了。
“嗯嗯~”为什么变身的时候没有声音,没有光?
“呦呦~呦~”为什么要有声音和光?在原始状态下,这是等着被敌人发现吗?
雄鹿把头凑过来,熊茂都可以看清他鹿角上的细小绒毛。浓密的浅金色睫毛眨了一下,他好像看出面前的黑白团子确实有点期待看到“光”,又呦呦叫着补充说,要看光也可以。
雄鹿站回原位,微微闭了下眼睛,当他再睁开眼时,一对黑色双瞳已经被金色星辰取代,银色流光在漂浮的星球上环绕,忽而遮住星球表面,忽而又散开,如流动的大气层。
在金色的星球旋转起来时,细网般的电流突然撕裂空气,在雄鹿头顶大大的多叉鹿角中出现,仿佛金色的血管,不断闪光、跳动,让那颗心活了起来。
“哇~”这是熊茂内心的声音,但实际上他发出来的还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