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滚。
方余回:到底是啥?
谨然回:有个未成年的小孩把《歌剧二》唱出了假唱水平。
方余回:怎么可能,看来你没少喝酒,连假唱真唱都分不清楚了当初教你这些技能的老师要哭晕在厕所里。
谨然回:……
方余回:你今晚开车去的吧?告诉下地址我让人去接你不要救驾啊还记得那个国外的家伙么就植物人比你醒来那个他就是救驾出事的你不想再躺回去一次吧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遵纪守法跟交通法对着干不仅会被扣分罚钱这么简单犯法乱纪的人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
谨然回:……
方余回:地址,一会去接你,明天一大早还要去你家院子里偷蔷薇花负荆请罪。
“……”
瞪着手中的手机屏幕看了十五秒,第十六秒,已经有些酒上头的黑发年轻人凭借着一股来自酒赐予的勇气和冲动,果断地将手机塞进了裤兜里……一系列动作完成后,他抿抿唇,忍不住再一次地抬头去看台上的少年,而这一次,隔着人群,他的目光就这样不其然地和这个红发少年相碰撞
似乎完全没有想到对方会在这种时候看自己,所以两人都是微微一愣,站在台上原本正淡定地唱歌的人也因为这意外歌词也随之断了一下,但是他很快回过神来,用不仔细压根没办法发现的卓越反应能力将歌词就接上了。
只不过,至此之后,他眼睛却再也没没有从谨然的脸上挪开。
这小孩,就以这样光明正大的方式盯着坐在台下的黑发年轻人看,脸上那些邪气的笑容敛了起来,面无表情地唱完了整首歌不得不说,他面无表情的时候,目光甚至似乎也跟着变得凶狠了不少,尽管这会儿光线暗的谨然压根看不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然而这个少年却还是能轻而易举地让他感觉到了侵略性。
如野兽一般。
给人带来不安。
仿佛下一秒,只要一个不留神,就会被他扒皮抽筋,生吞下肚。
这样的目光让人觉得眼熟。
但是……究竟具体在哪里见过呢?
带着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谨然抓起手边的第三杯酒杯,才不管那是不是需要细细品味的红酒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仰头豪迈地一口喝下滑润的酒水从喉咙流过时,同时带来的是神上的麻痹,究竟让大脑来不及思考今晚他为什么坐在这里又是在为什么而烦恼,甚至记不住来上一秒他在思考的问题,谨然低下头,盯着面前的桌子桌角处的裂缝,独自嘟囔了声:“那眼神,是在哪里见过呢?”
……
“妈的,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