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翔毫不掩饰他的鄙夷。
叶修瞧着孙翔,有种新鲜的感觉。想不到离了荣耀,有一天他居然会被孙翔鄙视“文盲”。
叶修就笑了笑:“你早说啊,我当年用的书都还在书房里着,笔记什么都挺全,待会儿找出来,你愿意看就看看。”
“我要看。”孙翔想也没想就说,咕咚咕咚喝完牛奶,舌尖舔了舔浮在上唇的一圈奶沫子。
……嘴更脏了。
叶修莫名想给他擦干净,又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弄得打了个哆嗦。大概是今晚的孙翔太显小,给了他一种提前养儿子的感觉。
叶修顺手抽了张纸给他:“擦擦嘴。”
回卧室换了身衣服,叶修便去书房给孙翔找书,最后从书架最上层抱下来七八本。
孙翔拿起一本数学教辅,才翻了两页就震惊了:“你的字太辣眼睛了!”
叶修拍拍手上的灰:“你字很好看?”
孙翔二话不说翻开他的书,让叶修自己看。叶修瞧他那架势,还有眉目间藏不住的小得意,预感应该是有两刷子。
他伸头瞅一眼,控制住没表现出来,反而怀疑地问:“是不是你写的啊?”
孙翔呆了呆,没想到叶修会这么问。“你等着!”气得拿起钢笔,翻回扉页,龙飞凤舞地在空白处写下自己的名字。
倒真是好看。好看得都有点玄幻。
孙翔自己也很满意,炫耀道:“我从小就练,练的颜真卿,你知道那是谁不?”
“自己的名字,我也写得不错。”叶修避重就轻。
以前他写得最好的是叶秋两个字,后来回了家,开始工作,签名需要签自己名字了,于是这么多年下来,那个修字也终于能见人了。
孙翔果然上当,中了激将法,急忙挥动笔杆,在“孙翔”的右边又写了一个“叶修”。
“都说了我是练过的!”
叶修其实早信了,就是想逗逗他,忍着笑,拖长声音说:“哦……好看好看,哥还是第一次见自己的名字写得这么好看。”
原本空白的扉页,突然多了两个名字,一左一右,孙翔,叶修。颜体端庄阳刚,骨力遒劲,特别正派,明明只是随手写在一本无关紧要的书上,看着却特郑重。
孙翔发了几秒钟的呆,忽然砰地合上书,不满道:”明明是我的书,怎么把你的名字也写上来了。”
叶修大方地一指:“喏,这些都给你。你随意写。”
孙翔嫌弃地扒拉到一旁。
书桌顿时更乱了。
当时这房子,要说真正在装修上花了点心思的,就是这间书房了。因为还要摆电脑,书桌设计得特别大。但饶是如此,孙翔还是把它用得一团乱。
十几本书横七竖八地摊开,各种颜色的笔也散落各处,还有笔记本、ipad和mac,以及绕成一团的数据线。
这一团乱麻特别有画面感,叶修都能脑补出今天一天孙翔坐在这儿抓耳挠腮的样子。
他分门别类地拾好,给桌面挪出一块空地,看看时间,说:“要十一点了,你快去睡。”
“哦。”孙翔应了一声,脚下却没动:“你呢?“
“我还有点事儿。”叶修边说边坐在了书桌前,打开电脑。
孙翔冷不丁来了句:“你小心猝死。”
”……“这张嘴能不能说点好。
叶修回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