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这个女人比养孩子还困难呐!
“喂,吃饭了,”明陌有气无力地叫一声,被磨得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他根本不指望女人回话。
果然,孟冉婷连看都没看他,继续把头埋在双腿间,像个虾团一样缩在床脚。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都来欺负我,没良心的家伙,”他一边咬牙切齿地吐槽,一边端着托盘半跪在床脚,手里搅和着一碗浆糊状的东西,待温度合适后,他用勺子舀起送至孟冉婷嘴边,“呐,张嘴。”
女人没有动静。明陌早在第n次语言相劝失败后找到了窍门,直接捏住她的腮迫使嘴巴张开,把勺子送进去,然后抬高她的下巴,确认她已经咽下后再舀下一勺。
“不就是失恋了嘛,这么大点事儿,要死要活的,至于吗,”明陌很郁闷,也很纳闷,好歹也是在商场上磨辊打趴的人,怎么能因失恋落魄成这个鬼样儿。
为了照顾她,他不得不搁浅了之前连环抛尸的计划,现在外界正闹得沸沸扬扬,好比完整的圆环破了一脚,难会被人们找到缺陷。
可她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他敢保证,如果有一天这个女人离开他们,他一定会重新抓回她,一寸一寸割下她的皮肤,缝补到油画上。
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
想到此,明陌吞了口唾沫,像审视猪肉一样在她身上多看了几眼。如果真有那一天,她一定会成为他印象中最完美的艺术品。
很快一碗粥灌完,他伸出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的饭汁,突然眼神一黯。
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明谦的计划遥遥无期,他不想这么干坐着,守株待兔,向来不是他的处事方式。
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粗糙的指肚在碰到金属外壳的一刻血液便活了起来,身体内的暴力因子蠢蠢欲动。
当然,他这么做,绝对不能让明谦知道。
刀刃蹦出,明陌的额头抵上孟冉婷的额头,轻轻在她耳边呼气,“喂,女人,想不想看看自己血液慢慢流出的样子?”
她的血液会是什么颜色的呢?
他喜欢血滴在玻璃板上干涩后的样子,一个个小小的圆片,晶莹剔透,比玛瑙还要醉人的红色,多么令人向往。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不等女人思考,白光闪过,刀刃挑破了她肩头的皮肤,细长的一道,看不出划痕,却又有血液缓缓流出。虽然伤口不明显,但深度足够,她不可能感觉不到疼痛。
孟冉婷许是感觉到了肩头上的不适,微微动了一下头,空洞的双眼似是在寻找着焦点,明暗交替中,她看到了明陌陶醉的表情。
宛如源头即将枯竭的瀑布一样,一滴,两滴,鲜艳胜过怒放的花朵。
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妙的人体构造,各不相同的五官……世上再美的颜色,不过人体内体流淌着的血液,仿若汇入大海的溪水,川流不息。
不管是多么肮脏罪恶的灵魂,都无法玷污这最深处的完美。
明陌沉溺于这样美好的颜色,忘记了观察孟冉婷的反映,几乎是膜拜着接住即将滴落的血珠,看那一抹红色在掌心化开,黏稠于皮肤,凝固在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