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的目光慢慢往上,这才看见姜暮的脸。
姜暮这张脸,什么风格都能驾驭,平时她是清纯甜美的学生,现在她就成了清冷美艳的都市丽人。
虽然年纪小,但她今天故意化了妆,所以孟一许从她的脸上看不出稚嫩感,
她眼尾的眼线微微上挑,眼角画了一颗泪痣,眨眼的时候能够压住清冷,增添了些许魅惑。
孟一许看着姜暮朝他走来,视线始终落在她脸上。
这张脸实在是值得多看几眼。
比照片要立体,也要更有气质。
孟一许在会所这种地方工作,自认为见过各种美女,也有和姜暮一样好看的,但就是没有姜暮这种气质。
姜暮太神秘了,孟一许看着她,就有一种想要将她剥开,看清她的内在的冲动。
只不过他不知道,姜暮像一颗洋葱,纵使他一层一层,将她剥开,也不能看到她的心,反而自己陷进去甚至泪流不止。
姜暮露出一个微笑,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男人。
不得不说,孟一许身上有一种厌世阴郁的气质,搭配上他那张俊美的脸,确实很吸引人。
谢星燃是高山雪莲,不可触及,又出尘不染,看你一眼就沉沦。
厄斐是像春风化雨一样的温柔,长相秀气斯文,笑起来让人脸红。
孟一许却和他们截然不同。
他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那种吊儿郎当,冷冷淡淡,就算是笑着,也看不出他的情绪,指尖点着一根烟,有点儿沧桑,却那么年轻,实在是有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这样的男人,简直是天生的渣男。
在他眼里,女人不算什么,爱情不算什么,别人都不重要,最最自私的就是他这样的人。
姜暮莫名生出了挑战欲。
她走过去站在孟一许面前,就大方自然地和他打招呼。
“哈喽,男朋友你好呀。”
孟一许咧开嘴,笑了一下,眼睛轻轻眯起来,“我是不是应该直接牵你的手?”
姜暮眨眨眼,“你说呢?”
孟一许勾着嘴角,伸手牵起她的手。
“接下来我们去做什么?”姜暮往他身上一靠。
孟一许:“先去吃饭。”
姜暮点头,“也好,我还没吃东西呢,好饿。”
孟一许低头看她,看到她睫毛又长又翘,却遮不住亮晶晶的眼睛,茶褐色的双瞳清亮泛着水光,是他见过的最清透的眸子。
孟一许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看别人的眼珠子。
所以看到姜暮的时候,他也下意识会观察她的眼珠。
是他喜欢的。
说实话,他对姜暮还挺满意。
这样一来,做她一天的男朋友,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了。
孟一许原本想的是,如果不怎么满意,就去随便吃一点日料,如果满意那就一起去吃法餐。
他给今天约会的预算也是有分档次的。
不过,姜暮自己把酒店开好了,也不需要他再花钱开房,省下了不少钱,孟一许把吃饭的地方升个级,便也不觉得心疼。
孟一许对自己不抠门,对别人可是很抠门的。
这也和他家里破产之后,经历了太多有关系。
有钱的时候,他挥金如土,经常给酒肉朋友买单,没钱之后,连几千块没人愿意借给他。
于是他便看透了,把钱花在别人身上,就是傻逼。
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前他的钱不是自己赚的,现在他的钱都是他的辛苦钱。
哪能随便给别人花。
孟一许愿意带姜暮去吃法餐,已经是给姜暮最高等级的待遇了。
……
两人一起吃了饭,然后手拉手逛了街,餐厅这边的环境很好,出门不远就是一个景点,很适合小情侣散步。
他俩走在一起,还遇到了要给他们拍照的。
姜暮看了眼孟一许就拒绝了。
孟一许也不喜欢拍照,不管等别人走后,他对姜暮说:“你要不要我给你拍照?这边景还可以。”
他指的是路边有几个网红拍照点,有两块墙壁被涂鸦成抽象画,很适合拍照,还有几块路牌,风格很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