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曲的结尾处恐怖地拉出一个长达15秒不间断的d3真音,然后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门出来了。
没说的,又是一遍过。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见多识广,他是一群人中醒过神来最快的,此时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样,两只肥厚的手举起来,啪啪啪的鼓掌,一点都不吝惜力气。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儿个我得给你单千万别拒绝,而且以后你再过来录音,找我,我都给你租金的最低价!”
“胖哥仗义!”王子霄又恢复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样,乐呵呵地道,“却之不恭,我就先谢谢您了!”
“提不着提不着,”胖哥突然想起来点什么,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来,双手递给王子霄,“给留下个签名吧?我把话撂这里,你肯定会火的,大火!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抠出来给你当泡儿踩!”
王子霄谢了他吉言,提起笔来,在那个小本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了“王子霄”三个大字。
他的字体非常飘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练了十几年的成果。
“对了,刚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么名字啊?”
“也不能说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变之前的一位天才音乐人,张雨生。他当年在高音方面,整个华语乐坛几乎找不到对手。”
“你没骗我?怎么这么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这行的,可以说听过的歌车载斗量,但竟然漏了这么一首经典,实在不能原谅。
“这首歌连同刚才那首《死了都要爱》,都是星变时便散佚了,我机缘巧合把它们整理了出来。毕竟经典的东西,就应该成为所有热爱音乐的人的财富。”
“太对了!兄弟有大情怀!”胖哥现在估计觉得王子霄哪怕放个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过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觉得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气,按下还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沉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双眼睛顿时笑成了月牙状。
不过哪怕他笑得再亲切喜庆,当他把视线转移到黄凯身上时,这位平日报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称的乐队主唱,依然有种白日见鬼的惊惧之感。
身后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点看不出戾气地问他:“升七个key?”
狗屎的升七个key啊!就算原调来唱他也搞不定!
黄凯嘴唇颤抖两下,然后他突然抬起右手来,不轻不重地啪啪给了自己右脸俩嘴巴,然后扭头就走。
顽石剩下四个紧随其后,那脚步快的,跟后面有鬼追一样。
王子霄却不以为意,回过头来,道:“好了,无关人士退场,哥,再跟我来和这首?”
莫行之摇摇头:“还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达到的最好的人生状态是什么吗?”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爱我所钟。路人甲乙丙丁的观感何必去理,他们总会退场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着你的那个人。
“比如拉我一起开演唱会?”
“我们一定会一起开演唱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