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行之比王子霄“贵”,就是因为目前关注他的粉丝更多,且他已经位居橙榜之上了,王子霄却离橙榜还有一小段距离。
他们的所有入,经纪人都能从中抽取百分之十的比例。
“还有一件事,那首《爱你一万年》,已经一路杀进单曲排行榜前十了,粉丝反响非常热烈。子霄之前不是一共注册了三首歌吗?趁现在再录制一首打榜,效果肯定会爆!等集齐十首,我们还能出一个怀旧专辑。要是运作得好,说不定十首歌都能登上金榜……或许多年以后,子霄会成为演员里唱歌最棒,歌手中演戏最牛的……那种明星。”
“为什么不是在两个领域都做到顶尖的……那种明星呢?”
“哈哈,有自信是好事,我们就朝着那个目标奋斗吧!”
卫士锦嘴上鼓励,实际上却觉得王子霄的野望太虚无缥缈,基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唱,算是这个圈内的常态。
但任何人的力都是有限的,才能也会有所偏重。
两头都想靠,结果就是两头都马马虎虎。
能混到两个领域都顶尖的明星,这么多年以来,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近段时间也有几家企业找上门来,想让你们代言他们的产品,不过我都给推了,那些快销品牌对你们的事业没有一点好处,你们好好奋斗,珍惜自己的形象,以后有的是大牌让你们名利兼。”
“这些你都看着安排吧。”
双方都不是那种短视的傻逼,类似的问题沟通起来还是很愉快的。
“那你看下午有空吗?我去联系录音棚?”
王子霄沉吟一下,转头问莫行之:“哥,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吧,你来帮我和音。”
莫行之看上去很有些意动,但他还是摇头拒绝了:“算了,我唱歌太一般。”
“和音而已。”王子霄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坑爹系统给他的那个情报,说莫行之唱歌跑调,但他又真的很爱唱歌……不禁恶趣味上来,非拉着他去不可了!
卫士锦不知内情,也跟着一块儿劝:“这建议倒不错,对你们俩双赢的事,就这么定了吧,我去联系录音棚。”
两个小时后,王子霄跟莫行之就已经位于一间顶级录音棚之外了。
现在这间录音棚还处于被使用的状态,里面是一支正处于上升期的摇滚乐队顽石,五名乐队成员都是一身黑色皮衣,画着烟熏妆,各种乐器混响成一片,主唱黄凯按着话筒声嘶力竭,一看就十分卖力,脖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胖大款录音师拉高嗓门,一边和着音乐节拍晃动,一边给王子霄这一行人做介绍:“你们听听这音质,这延展性!这爆发性!我跟你说咱们的录音棚绝对是当今世界上最顶尖的!设备音一流,绝不会有任何干扰和杂音,能表现出歌手声音里最细微的变化……你们来的稍微早了一点,还有十分多钟顽石乐队的租用时间才结束,不过正好可以感受一下他们录制的效果,一会儿使用的时候,也能有个底。”
“说实在的,要不是知道这位小哥就是唱《爱你一万年》的那位,我都不建议你们用这间录音棚。它对歌手的要求实在太高了,业余一点的进去唱,出来的效果都是灾难级!不信你们听听顽石这首,他的主唱水平已经够牛逼了,但仔细分辨仍然能发现不少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