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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三角关系(NP) > 分节阅读30

分节阅读30

我住在了他买的房子里,不再去上班。他很忙,生意做很大,早出晚归,不常来我这里,即使来了,也只是所需之后很快离开。我清楚自己的价值,所以我也根本没有奢望什么。各取所需,好聚好散。我从来都不会想不开。

虽然他很不一样。但我不会因为这样就爱上他。

以前的班主任说我早熟,我觉得我只是理智。

有一天,金俊秀忽然带了另外一个人来。俊秀常英俊,英俊得不像一个真人。金俊秀说他是金贤重。金俊秀已经很漂亮了,但是金贤重站在金俊秀身旁,金俊秀居然被淡化得厉害。金俊秀的暗示我很快就领会,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引诱金贤重,但是金贤重看我的眼神很淡,保留了我的面子,但也让我知难而退。他的手机响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就飞快接起来,脸上突然有了神采。我注意到金俊秀的脸色在那一瞬间沉下来。

过了两天,金俊秀要我去诱惑一个人。

长得很安静。用安静形容一个人的长相很怪吧。不过我看他的第一眼,只想起那么一个词。本来想好的充满挑逗意味的台词一句没用上,就那么淹没在那人的眼神里。沉静得像水一样的眼睛。我忽然想起高中时候早晨无人的院落了,青石板,山竹英。我忽然就笑了。

我厚颜无耻地登堂入室,带着金俊秀的命令。

我们在一起吃火锅。他话不多,不是很爱笑,头发剪得很老实,眉眼清秀,画出来的一样。不是扎眼的一个人,可是很舒服。我笑着故意逗他,看他木讷又谨慎的反应,觉得好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临走的时候,他还把他的毛衣强行让我套在身上,却完全不顾,我薄薄的b风衣哪能裹下这么臃肿的衣服。可是看他认真的眼,到口边的话,忽然就说不出了。

金俊秀的车就等在楼下。

成功了吗?他问。

我笑着说,没有。

他冷了脸,比夜里低迷的气温还冷。随手翻了一下我裹在风衣里的毛衣,脸色忽然变了,远不是刚才的冷所能形容的,是震怒。我在他的车上把毛衣脱掉,交给他。他这个从来不做家事的人居然煞有其事地叠了叠,放在副驾驶座上,然后把我赶到后排。就好像,他旁边的座位,是留给那件黑色毛衣的。车里的暖气开得很大,可是我还是觉得冷。

金俊秀的保护措施做得很周详,他是不可能让一个我这样的女人有机会怀上他的孩子的。可是有一天,他喝醉了,还和人打了一架,浑身是伤的到了我的公寓。嘴里喃喃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倒在我的床上,一边叫,一边哭。那一晚,我有了他的孩子。

金俊秀把他私人医生的电话给了我。我捏着小小的纸条,觉得像是在捏一个小小的生命。也是这么薄,也是这么轻。然后我撕掉了纸条,说,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

我想留下这个生命。

我带着我肚子里的孩子,在火车上,和他又一次“偶遇”。他瘦了,裹着黑色的毛衣,将一杯温水放到我面前。我想开口笑他,还这么爱管闲事。可是想到金俊秀说的话,却这么也说不出口。我觉得,我对不起那一杯放在我面前的温水。

宝宝踢了我一下,我把水喝了。

我强拗着他陪我回了我住的老房子。

山竹英还在开,房子却已经空了。

好像有石头砸了我的脑袋,我懵了。那个里八嗦的老太婆居然不要我了。

他抱住我,说了什么我都听不进去。他替我安排了葬礼,还照顾我的身体。我在病床上到了他的戒指。戒指很简单,套在无名指上。眼泪落在上面。

我对自己发誓,这一辈子,戒指我只带这一只。

我切断了和金俊秀所有的联系方式,他亦不知道我已经回到a城。我和他躲在小小的a城里,迎接我的孩子出世。

小熙说话很早,可是他最先会叫的不是妈妈,而是爸爸。和他也比和我亲。他总为这个沾沾自喜。他搂着小熙,牵着我逛街,指着衣橱里的裙子问我喜不喜欢,我摇头,说不喜欢。他再说,我就扭头走掉,可是晚上,却到了包装袋里的礼物。我穿上裙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然后走到客厅他睡的沙发床前面叫醒他,说,明天,我们去拍个照吧。他迷迷糊糊,说,好。第二天我特意好好地打扮,和他还有小熙一起照相。我看着照片对自己说,楚孜,要守住,一定要守住,没有人能从你这里抢走,谁也不行。

但话还是说得太早,那个穿着名贵连衣裙的女孩被他领到家里。见面的一刹那我就能感觉到裴嘉对我的明显敌意,和她对他强烈的占有欲。我有种预感,我要失去他了。

果然,裴嘉约我谈话。说得很直接,句句见血封喉。我在她的言语里抬不起头来。

你不过就是在装可怜嘛,博取他的同情。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在他面前受了伤,他也看不过去,何况还是你这么个“命运坎坷”的女人呢?他看不穿你的把戏,不代表我会被你骗到。起你那副可怜的样子,别再拖累他了,真以为你对他有多重要?根本就是你一厢情愿巴着他不放。你带给他的是什么?而我又能带给他什么?你自己想清楚后,就做个决定吧。

我看着裴嘉指甲上眼花缭乱的绘,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真的想反驳,但我知道她说的都没错。

我回到桐油巷的老房子,对着水红色的山竹英发了一整天的呆。晚上,他很晚才回来。他又瘦了,我知道他和之前的公司闹了矛盾,所以到酒吧去工作,还另外做兼职,为了让我和小熙生活的好一点,他的身体都一点一点被消耗了。他看到我,很担心。我在他的怀里,脑子里乱糟糟的,我到底应该怎么决定。

我对他说,小在,你抱我吧。

他拒绝了,但是抱着我一整夜。

我没有勉强他。

他不知道,我想给他生个孩子,生一个属于我和他的孩子,眼睛像我,嘴唇像他。

第二天,我带着小熙,买了机票。

回到北京或许根本就是个错误。金俊秀很轻易地找到了我。我什么都不会,想养活小熙,就只能靠回到原来的地方卖笑。

我被金俊秀圈养起来。小熙不喜欢他,看见他就害怕,一害怕就哭。金俊秀对这个不在他属意范围内的孩子也丝毫没有感情,看小熙的眼神很厌恶。我没有半点遗憾,我本就没有把小熙当做他的孩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金俊秀居然用我要挟他,回到了北京。

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我和他回去。眼泪忽然就冲到眼眶。

我咬着牙,冷冷嘲笑他。

他被我的话打击得有些懵了。直到我把戒指扔到他脸上,他才如梦初醒。

他走以后,金俊秀狠狠教训了我。我知道,金俊秀在生气,我居然叫他不要再管我,我居然叫他走得越远越好。金俊秀就是想用我绊住他,所以金俊秀当然不满意。

我看着金俊秀,忽然问他,你喜欢的人是谁?

金俊秀皱着眉头,很不耐烦,当然是金贤重。

我真的不解了,如果金俊秀喜欢的是金贤重,为什么会对小在这么不放手,俊秀要强锁在身边。于是我又问他,那为什么当年你喝醉酒,一直喊的名字是小在。

金俊秀的脸色忽然变了,紧紧箍住我的手臂,你说我那天叫的名字是谁?

我重复,小在。

他几乎是落荒而逃。

也许越是局外人,越是看得清,骗自己的人,远远不止我一个。

又过了几天,金俊秀冷着脸来找我。把昏迷不醒的沈昌珉扔到我的床上,要我演一场戏。我照做了。

然后我看见小在白了脸,手指微微发抖。

我知道,他对我失望了。他伤心了。他不会要我了。

我抱着小熙,对他说,小熙,你喜欢金俊秀爸爸吗?

小熙摇头,不喜欢。

我笑着点头,好。

我带着小熙,逃出了金俊秀的监视。我在一家高级俱乐部重新挂牌。那间俱乐部的主人是我的熟人,他答应我,绝对不会让金俊秀知道。

我已经豁出去了,他已经对我死心了。

我再也再也不要再拖累他了。

人算不如天算。偏偏我倒霉的时候总是被他碰见,好像命中注定一样,不管我在什么地方,他都会来救我。

解决了薇姐他们,又冒出一群保镖,那些人根本就是有备而来,故意找他茬的。拳头打在他身上,我的心却要疼碎了。

当他说他要带我走的时候,我以为我听错了。他应该对我死心了,他应该对我失望了,他应该再也不相信我了。可是我看着他对我伸出手,我没法抗拒,只能握住。

原来在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沦陷了。

我就幸福这么一秒,不算多吧。

说谎说得多了,就能说得像真话一样自然。春天的北京,要他到哪里去找菱角。我找过的。跑遍了一家又一家超市,一家又一家生鲜市场,找不到的。那年我也想吃菱角,或许只是以为那天的月亮太远,那天的风太轻,我忽然就想起那个破落的小院了,坐在院里里,剥菱角,甜甜的,脆脆的,很有家的味道。可是在我最想找到那个味道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或许即使找到,味道也不对了。

我拨了他的电话,好多话想对他说。我想说我不喜欢金俊秀,我想说我想留在你身边,可是为什么话一出口,全都不对了呢。

就好像季节不对的菱角,即使找到了又怎么样呢。

我去学了计算机,去学了文秘,正正经经地找工作,住在廉价的廉租房里,每天早出晚归。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忽然想起,那年我离开家乡,北上的时候,就是想要过这样一种生活吧。只要赚一点少少的问心无愧的钱,只要有个小小的地方可以回去,我就很满足了。我什么时候,就离最初的梦想越来越了呢。到最后,我走不回去了。

老板是个很好的人,很年轻,对人也好,他三番两次的暗示我不是不明白,却始终不接受。我心里有一个人像是种子埋了进去。我不让他发芽,却也不会让其他种子种进来。

老板问我要不要去北京,有个出差的机会和他一起。若是平时,这样的邀请我一定会拒绝了,可是一想到北京,我就很想回去,我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我没有奢望更多,我真的只是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再碰见他,是在人来人往的路边。他坐在一辆车里,正是红灯。在我发现他的瞬间,他也看见我,微微愣了一下,眼中浮现起光来。我像是着了魔,想过去和他说句话,就一句就好。可是忽然看见他身后一个人探出来,怀里搂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是裴嘉。看得出胖了一点,可是脸上很有神采,手臂挽着他,似乎不满意他一直朝外面看。下一秒,裴嘉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了我,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那是他的孩子吗?他和裴嘉在一起了吗?裴嘉那么爱他,他一定很幸福吧。

我笑了。挽起身旁的人。老板愣了一下,可是马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小在愣住了。

红灯换成绿灯,后面的车喇叭按个不停,他却不理,打开车门想跳下车,裴嘉叫起来,拉住他,他为难地回头看了一眼裴嘉,又看了一眼我的方向。但我已经上了老板的车,他已经看不见了。

老板问我,一直在向后面看什么。我捂着嘴唇,不敢说话。只要开口,就会哭出声来。老板抿了抿嘴唇,什么都不再问了。

当天晚上,我离开了北京。

我接受了老板的求婚,也带过他回过a城。他总问我,为什么不带结婚戒指。我说,我不喜欢。却用手,捂住无名指上那枚简单的戒指。

扔掉了,又被我捡回来了。

皮夹里还藏着一张发旧的照片。三个人的笑脸,他买的裙子,围墙上的山竹英,暖暖的夕阳的余晖。

如果,我回到那座小小的院子里,我一定不会嫌弃每天跌落的花朵有多难扫,我愿意扫一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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