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在,”金俊秀抱住我,慢慢移开我的手,轻轻擦掉我脸上的泪,表情复杂,“小在……”
我笑了笑:“我没事,我……我自己去解决下,不好意思……”
说完,我推了推他的手,想出去。金俊秀却不动,执意把我压在墙上,一动不动。
“小在……”金俊秀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开始吻我。我拼命地躲。
“小在!”他捏住我下巴,让我动不了,又欺上来,碾吮啃噬,慢慢深入。
金俊秀在吻我,他居然吻我。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借着醉酒斗胆想亲他,却被他用冰水浇了一脸。他对我从来都是不留情面,不肯给我半点想象空间,或许我应该庆幸我还保留一点尊严,如果是三年前,他肯吻我,我大概像狗一样摇着尾巴就过去了。可是他居然吻我了,他疯了吗?高高在上的金俊秀,王子一样的金俊秀,从来都懒得正眼看我一眼的金俊秀。
他似乎吻够了,在开我。
等了很久,金俊秀都没有说话。
金俊秀的脸色很复杂。
我的心开始紧张。
金俊秀忽然微微一笑:“小在还是那么可爱,像小时候一样,居然动不动就哭。”
我说不出话,金俊秀的样子好像是胸口戴花的少年,一个微笑可以抵上一万朵玫瑰。
他就像是病毒,而我的体内永远不能产生对抗的抗体,立刻就晕头转向,他一声令下,我就赴汤蹈火。
然后又是吻。
晕晕乎乎,好像听见他说:“可是以后,不许让别人看见了。”
第67章
金俊秀并没有告诉我他父亲去世,是我偶然间看到储藏室的旧报纸才发现的。我坐在地上,盯着报纸看了好一会,才缓过神。
记忆中的庄叔叔脾气很好,也很喜欢笑,小时候他和父亲约出去喝酒,我和金俊秀就在一旁吃饭,看着大人推杯换盏,我们两个在一旁乐的清闲。那个个子很高,笑起来看不见眼睛的庄叔叔居然在一年前就因为心脏病过世了,而金俊秀,根本就没有半点想告诉我的意思。
我拿着报纸去找他,他看了一眼,随手扔在桌子上,开了酒,默默地喝。
我夺过酒杯,很生气。
“你没有打算告诉我?”
金俊秀见酒杯在我手里,也没有抢,开了一盒烟,抽起来,他的脸藏在烟雾里,模糊不清。
“老头子心脏不好,这两年一直把酒当药喝,他不出事才怪。”他顿了一下,又说,“这样也好……”
“你说的什么话!”
他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抬眼戏谑看着我:“老头子一直念叨你,还问你到底去哪儿了。”
我被他的话噎的说不出话,庄叔叔确实很疼我,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不是第一个给金俊秀,而是第一个拿给我。金俊秀从小没有妈妈,和庄叔叔算是相依为命,他也没少因为这个吃我的醋。不管我和金俊秀之间发生什么,我对庄叔叔的尊敬是不会变的,可是我却……
“良心发现了?”金俊秀好笑地看着我,手夺过酒杯,一口灌进,“今天陪我出去吃个饭。”
“为什么出去吃?”这些天金俊秀反常的要命,像是怕我溜掉似的,巴不得把我锁在家里,今天怎么愿意让我“放风”了。
果然金俊秀不可能这么好心。
金贤重一袭黑色和服坐在榻榻米上,日式木门被拉开一半,看着庭院里的致景色,樱花浅白浅粉地散落一地。金贤重的侧脸很漂亮,托着玉色酒杯,水面的光影映射到他脸上,忽明忽暗,衬着门外的灿烂春光,却有一种死亡的美。
金俊秀站在我身旁,和我一起看着金贤重,我注意到,他看着金贤重的眼睛闪着微亮,浅色的嘴唇好像鲜润的樱花。
身旁的小姐敲了敲门,对着回过头的金贤重微微笑道:“秦桑,您的贵客到了。”
金贤重微微一笑,点点头,流露出一种矜持的贵气。
金俊秀拉了一下我的手,有些不悦于我的木讷。我沉默着,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
金俊秀笑得很开心,他的心情像是外面晴朗的天气,也许是因为这个春天有太多美丽的东西萌动破土。
金贤重和金俊秀笑着说话,两人旁若无人地大笑击掌。金贤重偶尔瞥过我的眼睛,像是雄鹰翅膀下的阴影。
我低着头,默默喝着清酒。
窗外春光无限,樱花顺着风落到衣角。进来之前被那些小姐强拉着换了一身男式和服,紧束起腰肢,对着镜子不自然了半天。几个女孩笑着把我强拉出更衣室,金俊秀扫了两眼,就皱着眉头奚落,什么身材干瘪,个子也不挺拔,吓得刚才替我换衣服的小姐连声问我要不要换一个款式。金俊秀又冷着脸说不用,拉着我带着莫名怒气走了。现在看见金贤重,又完全忘了我的存在,眼里只有光影浮掠下的金贤重。
我自嘲地勾了勾嘴角,把落在衣角的花瓣拂开,落到木栈下的湖面,泛起涟漪,晃了我身后两人的倒影。
“前些天一直约不出来你,你该不会一直和小在在一起吧?”金贤重不知道刚才和金俊秀聊到什么,竟然提起了我。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当个摆设的准备,却没想到居然被两个人记起了还有我这么一号的存在。
金俊秀低垂着眼,却堪堪向我一扫,放下手中的清酒:“恩,小在刚回来,这几天忙着陪他,不然他一个人没什么朋友,难寂寞。”
金贤重挑眉一笑,道:“也是,他那种性格想交到朋友确实不容易。”
我垂着头,盯着眼前的托盘,刺身,寿司,一叠天妇罗,一叠小菜,还有喝了半瓶的黄梅清酒,都很致,味道也不错。
“金贤重问你话你没听到吗?”
听见金俊秀不悦的声音,我抬起头:“什么?”
金俊秀脸色一沉,嘭地放下手里的酒杯,刚要站起来,却被金贤重按住:“咱们两个出来是为了小聚,不要坏了兴致。”金贤重声音很淡,像是水面浮动的樱花颜色。
金俊秀愣了一下,随即勾唇一笑,看我的眼神好像多了什么。
我想不说话应该也可以,于是又低下头,对着眼前的食物研究起来。
研究了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对着看起来十分热络的金贤重和金俊秀说:“那个……能不能把芥末换成酱油?”我不吃芥末,刺身独吃又难以下咽,而且我真的饿了,碟子里的四块寿司和天妇罗都被我消灭干净了,可是要我吃这个略带腥气的刺身而没有酱油,实在是可怖。
两个人听见我的话,不约而同向我看过来,眼神出奇的一致,我被盯的压力很大,有些后悔自己的不耐。
“拿碟酱油来。”金贤重看了我一会,面无表情对门口跪了很久的少女说。
少女垂着头恭敬退下,片刻就拿了酱油,还带了满满一盘各色调味料,端到我面前,用略带歉意的眼睛看着我:“真是抱歉,没有顾虑到客人的口味,这些小菜还请您慢慢选择。”
少女低着头,露出一片粉嫩脖颈。她的身形从我的角度看上去很像楚孜。我心里一软,笑了一下:“没关系,不是你的错。”
女孩抬头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
“行了你下去吧。”金贤重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冷冷对着女孩说。
少女诚惶诚恐躬身拜退。
“都有什么啊?看起来还挺丰盛的。”金俊秀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我对面,背对着金贤重,嘴里说着食物,可是眼睛却死死盯着我。
我把托盘向前一推:“你喜欢就选好了。”只拿起一碟酱油,慢慢用刺身沾着吃起来。刺身有些粘,弄得拇指和食指上很不舒服,只好舔了舔。
“你的刺身好像不错。”金俊秀随手指了指。
虽然肚子很饿,食物不多,可是还是不敢忤逆他,把碟子推到他面前:“那你吃好了。”
“很粘吧?手会脏。”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我。
我暗叹一口气,如果我听不出他的暗示,这么多年也算白认识他了。
捏起刺身沾了酱油递到他嘴边,被他一口吞下去。
看他一脸满足的样子,想抽出手指,却意外地发现居然被咬住了。粉色的舌头在指尖滑动的触感很敏锐,像是一条鱼。
我吓得噌地抽回手。
金俊秀本来眯着眼享受的表情变得比翻书还快,立刻成了一副恶狠狠,明明想发火却刻意忍耐的表情。
“金俊秀,你想吃刺身吗?”金贤重的声音从前面传来,我对上他的眼睛,里面沉沉的,看不见底。
金俊秀回头一笑:“不用了,我已经饱了。我看时间也不早了,我想我就先带小在回去了。”
正午十二点,还真是“不早”。
金俊秀站起身,居高临下,想拉我。
“我看不如小在也在我这里住两天吧,这栋房子刚买,多有些人气更好。”
金贤重的话让我和金俊秀同时一愣。
“这样不好吧,他这个人一向没什么规矩,我和他怎么也算是青梅竹马,他借住在我那里我才同意的。这样打扰你,要是惹你不快就不好了。”金俊秀笑着说。
“这是怎么说的呢,我怎么也算是他的朋友,就算他没规矩,我也不会太和他计较的。”
“这怎么好呢?”金俊秀对我一笑,“小在,你也想和我回去对吧?”
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金贤重,又看了一眼笑得灿烂的金俊秀,低声道:“我想,在金贤重家借住几天。”
金俊秀脸色一黑,致的脸蛋露出被触怒的表情。
我想过了,这些天金俊秀根本没有把楚孜还给我的意思,他把我养在身边虽然不清楚是为了什么,可是这么和他耗下去一点意义也没有,而且他好像有意识似的,要把我好不容易建立的心防一点一点瓦解掉,这样下去,输的一定会是我。我必须离他远一点。现在大概也只有待在金贤重身边他才不敢动我。
真是讽刺,难道真应验了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金俊秀估计是被我的“不听话”气炸了,竟然没有和金贤重道别,就挥袖走了。只是临走前恶狠狠的眼神看得我心惊胆战。他那个人嘴巴坏,脾气坏,做事又狠,可是想想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就算再生气又能拿我怎么样,也就随他去了。反正他过几天消了气,一定又会来找我的。
“你是在和他赌气吗?”金贤重握着酒杯,黑色和服穿在他身上更显得他的挺拔俊朗,墨色眉峰聚成一簇,眼睛漆黑如夜。长了一张女人的脸,却偏偏是这样的脾气。
“是你要我留下来的,现在你不欢迎了吗?”我垂着眼睛,随手捏起刺身沾了酱油要吃掉,刚送到嘴边,手指就被尖利的牙齿咬住,刺身被我的手指在开,落到对面人的嘴里。
“你是属猫的!看见鱼就不要命吗!”我呼着手指,妈的,咬的也太狠了,拼命吹着,却还是胀痛要命,只好放到嘴里含住。
金贤重忽然像是一头敏捷的豹子,掐住我的肩头顺着压下来,门外晃动的水光映在他的脸上,目光沉沉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