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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8

副官跌跌撞撞的跑开。

“我说过...我...我能帮你。”沈默喘息着,脸色苍白如纸,额前冷汗渗出,他力的挤出笑容。

手抹着青年嘴边不断冒出的血水,怀中人的温度在一点点降低,林建白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

“把...把头低下来一点..”

林建白僵硬的低头,一滴温热的泪水从赤红的眼睛里泛出,顺着眼角滴落,啪的打在沈默那颗朱砂痣上面。

“....活着....等我..”失去温度的唇贴着林建白的耳朵,沈默缓缓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想要更深的记住这个男人。

手无力的垂下去,半空中被轻微颤抖的大手握住,发抖的嘴唇轻吻着手心。

“欠你的....我爱你...”最后一次呼吸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沈默虚弱的闭上了双眼,再也没能睁开。

第27章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

“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第28章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打破,族人们看着银狼矫健的身影从他们视野闪电般穿过,等他们反应过来,寒光一闪,锋利的匕首直袭乌尔罕.巴图的心脏。

空气骤然震荡,噌一声,弯刀出鞘,乌尔罕.巴图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挥,刷,弯刀劈下,头颅飞起,鲜血噗的喷涌,在半空划出血色的弧线。

所有族人没有一点恐惧,更多的是亢奋,对强者的崇拜。

那名不知何时站在乌尔罕.巴图身边的女子失去头颅的身体砰的倒在地上,浓稠的血咕噜噜的往外冒。

有族人上前撕开女子的衣服,后颈的黑蝎子图腾暴露出来。

是扎西里的人。

乌尔罕.巴图面色狰狞,舔着弯刀上的鲜血,本就骇人的眼神愈发可怕,他转动着嗜血的眼睛,忽而一睁,望着那匹已经奔至不远处山丘的银狼。

眯起眼睛望着男子抬起左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沈默瞳孔一缩,低估了对方的杀戮心。

原以为派狼王涉险去破坏暗藏的杀手对乌尔罕.巴图的行刺计划已经够表达他的诚意,现在看来,他太大意了。

眼看狼王离他越来越近,沈默突然微昂头发出一声长啸,啸声由小变大。

刹那间苍茫旷野里狼啸声横空而起,由远及近,一只只狼在高低不齐的山丘出现。

浓墨般的天幕下,一双双闪烁着森森绿光的眼睛在夜色中犹如死亡的幽火。

一阵呜呜的牛角号声突起,巴伦族人有秩序的靠拢,老弱妇孺纷纷进帐篷,坚守的全是年轻力壮的男子。

生活在草原的族群们都清楚狼群的追逐有多可怕,所以他们举起弯刀,却不敢贸然攻击。

沈默在狼王不停蹭他裤腿的情况下,伸手接过对方嘴里叼着的羊肉,表扬的拍了拍它的脑袋。

形势对他很不利,他在赌,赌乌尔罕.巴图对他的兴趣有多大。

“我刚才帮了你。”看着渐渐走近的暴怒狮子,沈默滚动着喉咙,黑亮的眼睛里有冷静,也有被掩藏的紧张。

乌尔罕.巴图脚步微顿,弯刀回鞘,他打量着突然出现在部落的陌生少年,身子骨比那群牛羊还要柔弱,能悄无声息闯进来,胆量不错。

扫了眼到少年腰部位置的银狼,乌尔罕.巴图眉峰微挑,狼这种野性凶残的动物竟然会被驯服。

有点意思。

耳边咕咕的声音挺大,狼王好像在说,它饿了。

沈默额角一抽,他不吃,狼王是绝不会先吃的,可这会实在不是享受美食的时候。

狼王嗷呜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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