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快点走吧!”
于是mr.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楚瑟上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些泡沫剧,里面都把大学里的恋爱拍的缠缠绵绵的,男女主们恨不得整天腻在一起谈情说爱。她想,那是因为这些主角不是医学生的缘故。如果其中之一是个医学生的话,根本不可能闹出个狗血剧来。
事实上,她觉得大学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准备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只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这次能通过。”
珍妮指了指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麦考利卡尔已经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楚瑟又再背了两遍遗传学。
在哈佛,你永远记住了,你绝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负。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付出的比别人多,那方才是你战胜一切的法宝。
薄瑾亭的学习生涯也同样如此。虽然他通中国的各种经济法,但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并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抛弃社会主义的那一套,学习资本主义的这一套。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他目前最头疼的是税法学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头”要看完。
有一天,他们两窝在被子里看电影《后天》,主角团为了取暖,烧了图书馆里的《税法》。薄瑾亭说:“就是烧也要烧上个半个小时。”
楚瑟则昏昏欲睡:“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