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隶先是不好意思地挲挲鼻子,随后开朗地笑了。“这全得归功于我师父。我想你一定不知道,我师父是当今少林寺的住持——道广大师!”
天呐!白初蕊满脸惊讶。原来常隶真的是名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常隶喜欢她崇拜的眼神。
“说来也是巧妙,在出手救了河中那娃儿之前,我刚跟我师父谈完话,他告诉我一阙词,我仔细想了一想之后发现,我之前对待你的方式,好像真有那么一点不对。”
何止一点。白初蕊想。不过他这会儿好奇的是旁的事。“哪阙词?”
“从极迷处识迷,则到处醒;将难放怀一放,则万境宽!”常隶复诵完后,突然抬头一笑。“我初时还以为我师父之意是要我放弃搜寻你,不过现在一想,他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白初蕊沉默。她也正在思考道广大师留下的这四句话。
“他是在说,我追寻你的方式错了。先前我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尽办法把你留在我身边,只要能牢牢拴住你的人,就一定可以拴住你的心——但是我错了,我竟傻到以为,心,是可以用有形之物拴管得住的。”
“所以,你决定陪我一道完成我的心愿?”
“是啊。”常隶点头。“如此一来,是不是也真如了我师父说的那四句话?”
白初蕊一想之后,忍不住朝他一笑。
经过两日休养,白初蕊已能下床走动,常隶从她迫不及待的表情,便可看出她心里正在盘算什么。不消她提,他已自行打点好马车与吃食,主动说要载白初蕊到城外小镇“之松”瞧瞧。
“我们先说好,此趟过去,纯粹只是看看情况,不管你打算怎么做,都得等你身体完全痊愈之后再说。”
白初蕊知道常隶也是为了她好——她点点头。“好,我答应你,这次过去,纯粹只是看看。”
约莫两个时辰,马车终于抵达之松。
之松镇颇为荒僻,里头连间像样的客栈也无,常隶要车夫停在街角,然后他搀扶着白初蕊来到旁边卖烧饼的小摊,藉跟老板买饼,边打探镇上这户姓余的人家风评如何。
摊老板停下手边的工作朝两人看了一眼。“一个脑袋坏掉了的老头子会有什么风评?啊,说人人到,他就在那,余老头!”
摊老板不期然扬声一唤,登时把常隶、白初蕊吓了一跳,两人惊讶地回头,只见一名衣着褴褛、神色憔悴的老人,突然停步往他们方向看来。
被唤作老余的老人眼一望见白初蕊,突见他惊喊一声“鬼啊”,随后拔腿就跑。
“嗄,怪了,这老家伙怎么回事——”
在摊老板的嘟囔声中,常隶已然付完了饼钱,带着白初蕊紧迫在后。
跑在前头的老余豹跌跌撞撞,尤其回头一见两人就在身后不远处,老余豹步伐更乱,表情更是惊慌。
“看他表情,他好像记得你。”
一边追着,白初蕊朝常隶瞥了一眼。“我姨娘曾说,我容貌长得跟我娘颇像——”
“那他定是余豹,你缓着点走,我先去拦他下来。”常隶话方说完,随即纵身一跃,白色身影就那么不偏不倚地挡在老人面前。
老余豹吓得双肩一耸,转身要逃,结果没想到,白初蕊已然来到他身后。
“饶了我——”老余豹一见白初蕊,登时再也站不住脚,他双膝一软,“咚”地跪倒在白初蕊面前连连磕头。“原谅我,白夫人,我知道我错了,我知道我当年不应该雇人杀了您跟白大人,那全是我的错,我给您磕头,我给您磕头,求求您不要再跟着我,不要再跟着我……”
十多年来,白初蕊设想过无数与杀亲仇人余豹相见的景况,她一直以为余豹肯定身穿绫罗绸缎,家仆簇拥,一副不可一世模样;但瞧瞧眼前这人,什么街头恶霸!没有,从头到脚,哪里见得他先前耀武扬威的模样!
白初蕊从来没有想过余豹也会有变老、变落魄的一日……
常隶一见白初蕊表情不对劲,立刻闪身过来搀住她。“你还好吧?”
白初蕊仰头看着常隶,只见她眉心紧皱成一个结。“我觉得好荒谬,瞧瞧他这模样,他就是我花了十多年时间,一心恨着的弑亲仇人么?”
常隶看向仍跪在白初蕊身前频频磕头的嶙峋老人,瞧他满身脏污、眼神涣散,下垂的唇角还沾满着口水的可怜德行,常隶可以理解她心头的荒谬感从何而来。
“我收回我行前的但书,”常隶将手上的集醒剑交到白初蕊手上。“你可以趁这机会一刀解决了他。”
乱世之中,人命本若草芥,尤其是这么一个衣衫褴褛、脑子糊涂了的老乞丐,杀了他,说不定之松镇上的居民,还会感谢他们帮忙解决了一个麻烦!
白初蕊垂眸望着集醒剑,后又瞧了眼老余豹,心头不禁浮现道广大师说的那四句话——
从极迷处识迷,则到处醒;将难放怀一放,则万境宽。
“不了。”白初蕊摇摇头,突然将手里的剑交回常隶手上。
常隶惊讶地看着她侧脸,只见白初蕊一双眼直勾勾地瞧着余豹,然后叹了口气。“时间,已经帮我替我爹我娘,还有当年白府上下十多名佣仆,做了最好的报仇……”
常隶怜惜地抚摸她脸颊,白初蕊转头朝他笑了一下,突然一个跨步投进他张大的怀抱中。
她决定放下了。
道广大师说的,大概就是她此刻的心境吧!
“我们走吧。”她脸埋在他胸口喃喃道。
“嗯……”
两人回头朝余豹看了最后一眼,然后手牵着手,一同朝马车停处走去。
抬头上望,则是一眼无尽的蔚蓝天空。
将难放怀一放,则万境宽——这句话,真是说得一点也没错。
尾声
从之松镇回来的当晚,常隶陪白初蕊用过饭后,便一个人待在书房。
自白初蕊生病以来他都是这样,无微不至地伺候好她的生活起居,然后他便离开房间,一直要等到白初蕊睡下之后,他才会蹑手蹑脚回房里,睡在她身边。
常隶之所以改变,可不是因为他突然间发现什么工作的乐趣,实在是因为他自个儿的欲望太过强烈,而白初蕊身体则是过于虚弱,他唯恐自己需索过度又伤着了白初蕊身子,所以只好夜夜抱着账册消磨时间。
一开头,因为身子仍病着,所以白初蕊也没多细想,常隶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忙碌。但随着身体逐渐痊愈,再加上丫鬟晴儿转述的传言,她这才知道她生病这几日,常隶过的是怎样“如火如荼”的日子。
“外头那些大爷啊,真是坏死了!”晴儿一边帮白初蕊摘掉头上的珠翠,一边数落着:“明知道少爷有了姑娘您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每个人上门谈生意,动不动就要跟少爷提上花楼的事,干么啊!银子多得没处花,非得要当火山孝子不可!”
听着晴儿气嘟嘟的斥骂,白初蕊低头一笑。“常爷怎么答?”
“那还用说,当然是拒绝啦。”说到这,晴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侧了侧头。“嗳,姑娘,我刚才突然想到,常爷这一阵子是不是都没来你这儿?怎么我早上过来伺候您的时候,都没看见常爷身影?”
白初蕊摇头。“他都有来,只是来得很晚,又起得很早!”若不是有天夜里白初蕊口渴想喝水,起身时就瞧见常隶躺在她身边,她也真当他这一阵子都没过来她这里!
“常爷有来就好。”晴儿点点头。“我只是担心少爷会一个不小心,被外头那些大爷说动,跟着他们一块上了花楼,不过既然常爷每晚都到您这儿睡,那这事情应当不会发生才是……”
晴儿无心地喃喃倒提醒了白初蕊,虽说常隶近几日都有进她房里,可他却始终没碰过她身子。白初蕊记得凝香曾经说过,男子和女子不同,女子只有在喜欢的人面前才会感觉冲动,但男人——尤其是情欲旺盛诸如常隶此类,两天三天不与女人欢爱,就已经是极限——
白初蕊扳着手指算,自她生病至今,少说也有七天——
这怎么成!一想到这,白初蕊突然从椅子上站起。
晴儿吓了一跳。“姑娘怎么啦?”
“我要去找常爷。”白初蕊转身拉着晴儿说道:“麻烦你帮我打扮打扮,看我该怎么穿,才能一举诱得常爷早些进我房里。”
晴儿一双眼瞪得有如铜铃般大。“姑娘是说……少爷这几日都没跟您……”
白初蕊一脸羞赧地点了点头。
“知道了。”晴儿喜欢白初蕊,所以一听是这种情况,忙卯足了劲要帮她完成心愿。“我之前曾听人说有个法子可以让男人一见,便心猿意马——只是做起来可能有些羞,就不知姑娘您能否胜任得来?”
“什么法子?”白初蕊问。
晴儿凑脸在她耳边嘀咕了些话,只见白初蕊一张粉脸倏地涨红。
“这么做会不会太大胆了些?”
晴儿回嘴:“不入虎x、焉得虎子!”
冲着她这句话,白初蕊决定豁出去了。
约莫戌时三刻,晴儿领着身上罩着一件白色大氅的白初蕊,来到常隶书房门前。
主仆俩相对看了一眼,然后白初蕊点点头。“敲门吧。”
晴儿依言行动。“少爷,过来开个门好么?白姑娘她人在外头呐……”
小花儿这么晚还不睡?!
入正坐在桌案后研读的常隶一听,忙放下书卷前来开门,一见白初蕊身上的大氅,他眉间不由得一蹙。
“怎么穿着这样?你要上哪?”
白初蕊朝他摇了摇头。“你门先闩上,我再告诉你。”
什么话这么神秘?!常隶不明所以,但他仍旧乖乖照做,两手闩上书房门闩,一回身,他顿时瞠大双眸,忘记了呼吸。
小花儿——全身赤l着!
现在是什么情况?!
白初蕊身上不着一物,一头如云秀发只用一根银簪子松松地绾着,这会她正伸手将银簪子摘下,然后摇身一甩,长及腰间的秀发,登时如瀑布般落下。
这是晴儿的主意。乍听当时,白初蕊还以为自己定然没办法依她吩咐行动,怎知一到常隶面前,她却突然勇气大增,表现得比她自己想象中还要更好。
她踏出落在地上的大氅,也同时脱掉脚上的凤头鞋,赤着脚往常隶方向走来。
“凝香说过,男人的欲望难忍,可是你却接连几日都没伸手碰我……”说到这,她人已站到常隶面前,手指搭在他隆隆作响的胸口,媚眼如丝地睇着瞠目结舌的他。
常隶突然喘了口气,无比艰难地吐出解释:“我是不想让你太累……你大病方愈,大夫嘱咐一定要让你多休息——”
“是这样么?”白初蕊娇俏地嘟起小嘴。“我还以为,是你厌腻了我呢!”
“傻瓜!”常隶伸手将她往自己身子搂近。“你不知道我忍着不碰你,忍得多辛苦,整个人简直要曝炸,你竟还怀疑我对你不感兴趣。”
白初蕊朝他娇媚一笑。“既然这样——就别光说不练,表现给我看呐!”
“你这小妖姬!”常隶低吼一声,突然伸手将她打横抱起,然后俯头重重吻住她嘴。“要我表现是吧!”一边说话,常隶同时将白初蕊抱至一旁的贵妃椅上,这是常隶疲倦时用来小睡片刻的地方,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只见他快速地解开他身上衣袍,一双似燃着火焰的黑眸,仍直勾勾地盯着白初蕊赤l的身子瞧着。
仿佛可以感觉到他眼神里的渴望,斜椅在贵妃椅上的白初蕊身子忍不住轻颤,随着他目光流连,一道道炙热的暖流逐渐漫过她整个身体,然后从她交叠起的双腿间滑溢出来。察觉到这点,白初蕊脸儿不禁羞红。
没想到她竟变得如此敏感,常隶手都还没摸上,她便已经湿漉漉地准备好接受他的亲近了。
脱得全身精光的常隶,爬上贵妃椅来到白初蕊身边。当两人赤l身子相贴的瞬间,常隶忍不住闭眼发出一声叹息。“好久了,我等这一刻——”
白初蕊手指轻抚着常隶脸庞,边害羞地坦诚:“其实,我来之前还很担心,你嫌我这举动太大胆了呢!”
“这点子是谁教你的?”常隶一手揉着白初蕊胸脯一边低话。“凝香么?”
被他这么一拨弄,白初蕊差点忘了该回答他的问题。“不,是晴儿。”
闻言,常隶惊讶地一挑眉,然后大笑。“若是我忘了记得提醒我,明天一早我一定好好奖赏她,竟然想出了这么好的点子……”
白初蕊张着大眼问:“你喜欢?”
“爱极了。”
之后,房间里便一阵旖旎欢声,久久不歇……
后记
这次要在后记里讲的有两件事,第一件(讲之前先要站稳脚步)……
狂贺狂贺!(用力喊)巴大神的作品《小猫》入围“第二届温世仁武侠小说大赏”——不是我胡夸,他写得真的是有够好看!当初有幸过目他的初稿,还没看完我就斩钉截铁的告诉他,《小猫》一定可以入选!
为什么我对他的作品这么有信心?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是我“挑”的大神(没三两三,我怎么会叫他“大神”咧)。第二,自然就是因为写得太好了。我时常在想,该怎么分辨一本小说(不管是什么类型)写得是好或坏?除了看它是否曾经得过某某奖之外,我想,最直接的,应该是读者的感受。在阅读的过程中,如果能让读者觉得感动、激励人心,想起而效尤,甚至得到抚慰——我想这一本书,从读者这方面来说,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当然,上头写的那些一直是我的目标,我想,它们应当也是大神撰写《小猫》最原始的动机。
第二件事,我想聊一聊一个陪我很久的小读者,我都喊她“贝”,宝贝的意思。
她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跟她认识了,算算已经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大约啦,以免泄漏我的真实年纪,笑)。起因当然是因为小说,她读了我的小说,觉得我写得不错,所以写信给我。当时网路还不甚流行,她只好一字一字,写在她精心挑选的信纸上头。那至于我就比较偷懒,我回信通常都用电脑打印打字(原谅我的字丑)。不过她也不嫌弃,我们这就这样一来一往,至今还有在联系。
之所以特别想提她,是因为前一阵子她与男友分开了。
贝她自称不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坦白说,初认识她时她的确是如此(其实我也是)。就拿我自个儿来说,虽然我的确有双子的开朗活泼,可是眨个眼睛(通常是环境转换时),却又很容易变得孤僻别扭——坦白说,我这种习性在之前我并不觉得多奇隆,因为已经习惯了嘛!可是贝不同,贝就会想,她这样,是不是叫做表里不一呢?
虽然她常会说她不常动脑筋,可是从她的部落格文章里,我常可以发现她特有的细腻部分。一年两年渐渐过去,我发现她已在我不知不觉间,变得更成熟、独立了。
看着她的成长,我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尤其瞧她这一回处理她的感情事件,更是让我觉得佩服。我不晓得大家觉得“分开后不出恶言”这事难不难做,可是她的确是彻底地做到了。她当然很伤心,也掉了不少眼泪,甚至是在半被迫的情况下,得一下适应只有她一个人的生活。但对于过去的感情,对于朋友帮她抱不平(也就是骂前男友),她只是一句——不要再说他的坏话了。
见到她那句话,我突然眼眶泛红。(真想冲过去揉揉她头发!)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但我却读出了她对过往感情的珍惜!你真的很棒!贝!
2007年春假,不知道她放几天假,不过我已经从现在开始,怂恿她回南部跟我一块儿过年,我会骑摩托车载你去玩的!(信心喊话)
一定要来找我嘿!
然就算她不来找我——嘿!没关系,就换我上去!(这算不算变相的强迫中奖?!)
后记最后,照例请出咱们的准百万金榜候选人,巴大神,来为我们讲讲他心目中的梦幻侠客列传。
梦幻侠客列传 bj
《冯燕》
少年侠客的理想,就数李白说得最透彻,他说他自己:“十五好击剑,三十成文章”,真是……天才到令人嫉妒的诗仙啊!
“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
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
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
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歇。
骄矜自言不可有,侠士堂中养来久。
好鞍好马乞与人,十千五千旋沽酒。
赤心用尽为知己,黄金不惜栽桃李。
桃李栽来几度春,一回花落一回新。
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定平艾人。
男儿百年且乐命,何须徇书受贫病。
男儿百年且荣身,何须徇节甘风尘?
衣冠半定征战士,穷儒浪作林泉民。
遮莫枝根长百丈,不如当代多还往。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至于这首“少年行”诗中的主角原型,恐怕来自于前朝豪侠——冯燕。
冯燕虽然被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