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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部分

身后马上有人嘶哑着嗓子呼号起来:“快些呀,这回咱可瞄见了!瞄见了!快些啊!刚刚有人蹿院过墙了,这回咱亲眼见了,你听大脚丫子吧唧吧唧响!快呀!快呀!”

那人一喊,紧接着巷子里就响起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好像四下都有人飞赶过来,几道手电光在天上、地上扫来扫去。廖麦的长腿一纵就是老远,很快把那帮吵吵嚷嚷的家伙甩在了后边。他几乎一口气蹿出了街巷,又开始登上镇东的崖畔。这会儿身后的人已经甩远了,那些人放缓了脚步,只听一个骂咧咧的粗嗓子在训人:“你怎么不开火?你以为还会是好东西?咱打死人不偿命!”

粗嗓子顺风吹来,廖麦听出是唐童在呼号。这家伙训过了手下的人,又漫无方向胡乱嚷叫:“狗日的物件听着,咱这根弦绷着哩,咱为你张开天罗地网!我睡着了你也别想得计,只要你敢踏上咱的地界,咱抓着了你大卸八块,使钝刀子割你!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你闯进来几趟?咱手里的火铳两年没见荤腥了,你是有种的,快给它解解馋吧……”

一阵阵风吹在崖上,发出沉闷的回声。廖麦登上崖顶,远望镇子淡弱稀疏的灯火,双脚难移。哪一点灯火才是你啊?美蒂!或许你这些年里一直呆在黑夜里,那儿是地狱,没有一丝光亮……今夜的呼叫你听得到吗?你会想到他就要远行、他在远行前来找你告别吗?美蒂!美蒂!我这次要去远乡了,那里远极了,要一路乘汽车、火车、轮船,可是我走到哪里都放不下心,都会想着这个夜晚啊!我这一去也许要几年的时间,我会把什么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回头再告诉你南边的故事,那肯定是最稀奇最古怪的故事……

最远的远方(2)

启程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廖麦穿上了老妈妈亲手做成的黑面白底布鞋,穿上了手缝蓝布袜子,对襟布扣灰褂,掮了四四方方的行李卷,登上了板扣指派的马车——马车要一口气把他送到长途汽车站。

廖麦生来还是第一次出这样的远门。先是乘汽车、火车,又乘大轮过江,再乘火车、汽车……

一直地往南走啊走啊,慢慢看到了大叶子树,看到了更大的太阳。这儿的人一开口就是古怪的声音,男男女女都长了鼓鼓的脑瓜。“俺真是闯了南洋,亲眼见了书上说的人和树,见了鼓鼓脑瓜下边又黑又圆的眼睛——妈妈,美蒂,板扣和乡亲,我看见了,我喜欢他们哩!”

必为我妻(1)

“我今年二十八岁了,应该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廖麦在镜前用安全刀架剃须时,默念起这样的话。这时候他已经毕业来到一个机关工作,所在城市离棘窝镇大约一天的车程。时间可真快,转眼就过了六年。

六年里发生了几件大事。

入学第二年是老妈妈病危,由板扣拍去电报,廖麦日夜兼程赶回,这才见了老人最后一面。那是痛不欲生的日子,廖麦看着母亲枕上的白发,突然觉得人生如梦,一切都在消逝,一切都不再有意义。妈妈在微弱喘息,眼看就到了最后时刻了,她睁睁眼,竟然摸出了一个纸包:里面有一小叠钱。他咬着牙接过,知道这是老人一辈子积下的——包括自己每月从学校寄回的五元钱,那是他从菜金中挤出的一点钱,她都舍不得花。廖麦看着妈妈,突然想到了黄鳞大扁。他去取钓钩和抄网时,板扣阻止道:“没用了,银月。”

四年里廖麦结识了两个终生难忘的同学、一个因为其他缘故而不能忘记的老师。

两个同学中的一个是女的,当地人,名字叫修。她那鼓鼓的额头、漆黑的圆眼、娇小的身个,皆深烙南国印记。她一天到晚写诗,有火烫的性情,笑起来酒窝深陷牙齿闪亮,不知为什么让人想起一种脆而甜的多汁水果。她自生下来就没有离开过南方,对北方的一切都感兴趣,甚至要借廖麦的手工蓝布袜子穿一穿,说:“我从来没穿过这样的大肥袜子!”她与廖麦辩论书上的问题,常常激动得泪花闪烁,有时会莽撞地夺门而去。当她一个人在冰凉的月光下吟哦时,他会远远看见一条白色的围巾在风中拂动。

修与廖麦、还有一个叫戚金的乌黑瘦削的男同学最为要好,三个人更多地在一起辩论、读书、野餐和远足。修躺在草地上像个孩子,只有高高的胸部显示了成熟。她可以饮半瓶红酒而毫无醉意,还在偷偷摸摸抽烟。她与他们在一起时出奇地直爽,连被禁的话题也敢于涉及。廖麦发现她性格刚强,除非是为了诗才会流泪。当她在春天的草地上忘情吟哦时,廖麦就想到了北方的槐花:洁白,清香。

廖麦单独和修在一起时,会发现自己的手是凉的。修也发现了,于是有一次修的两只小手捂了它们很久,一言不发。

毕业前夕,一个晚上,他和修在一排栏杆上靠了很长时间。下面是一个水潭,她的身体有时仰得厉害,他不得不去扶她一下。修说:“北方人真好。北方人真有劲儿。北方人浑身都是诗。”而廖麦的大手扶住她时,却难免领略了一个小而完美的躯体;当不小心触到了她的茹房时,她声音低低、哈气似的吐出一句:“我二十二岁了……”他不知为什么接答一句:“是的。”他听见自己的嗓子是哑的、涩的。当时他全身战栗几近迷狂,一抬头却怔住了:正北方的一颗星星在剧烈闪跳……他暗中咬住了牙关,不然一句话就会清晰地吐出来:“美蒂!美蒂啊!我在这里呢,我还是我,你可得等着我啊,我必要娶你为妻!”

戚金是一个沉迷于阅读的人、沉默多多的人。人们说这在全校可能是惟一一个古怪的人。他神秘而冷漠,多少令人敬畏,来自一个大城。他从不讲述家世和往事,交朋友时,只从眼睛上苛刻地辨认。他认为廖麦的目光是倔犟的、遮掩的、纯洁的——这是他后来说起的印象。可是他从来不想倾听别人的隐秘。

他焦黑枯瘦,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只吃很少的一点饭,不停地锻炼,绝对的登山冠军;还有,就是吞噬般的阅读,读外文书并亲手译出许多段落。一个假期,他肩负简单行囊,独身一人沿黄河走上了高原;从高原回来后,他又去了东部沿海转了一圈,直到开学。这一次格外遥远辛苦的跋涉让整个人变成了黑炭似的,也更加缄默。

即将毕业了。廖麦固执地要求回到北方、回到东部,而且那儿离山地越近越好。而修则留在了当地。戚金一意孤行要去西部高原——干什么都行。

廖麦毕业很久都会记得属于戚金的那个角落:双层床的底层,靠窗一面小桌、两层搁板搭起的书架,简单而整洁的被褥,一叠叠的书,卡片,一摞硬壳笔记本。宿舍的人大半时间是离去的,到图书馆,到花坛;戚金自己留在这里,待他们回来时,他再去空荡荡的教室。孤单和焦思,深藏的某种决意,这一切廖麦当时只能感受而不能言说。毕业前夕,当他与之讨论择业、彼此的未来时,一直少言的戚金说:“再也没有比鉴别和注视自己更重要的了,人也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力量;我怀疑一切概念化的生活,我有点害怕,害怕自己这辈子被抽象的理念给毁掉……”他欲言又止。廖麦当时未能充分理解,却没有更多地展开讨论。这也许是个遗憾。不知为什么,这几句话在几年的时间里、甚至在更久远的日后生活中,常常泛上廖麦的脑际。

那还是痛失母亲的第二年夏天,廖麦在长长的假期中被一位男老师约上一起度假。这位老师有四十多岁,也许是渊博的知识和格外浓重的胡须,在整个学校里都有点鹤立j群。老师一直分外关心廖麦,这让廖麦感动,内心里一直将其视为一位兄长。慷慨的老师把他从一座城市带往另一座城市,入住的都是蛮不错的宾馆。只要是廖麦喜欢的东西,老师都要设法买给他。廖麦有点不安,后来总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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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为我妻(2)

在一座湖滨饭店里,老师从柜台上急急离开,对廖麦说:“这回没有房间了,我们只能一块儿凑合一夜了。”他们住进了一间宽敞的、带浴室的大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大床。没什么,一切都挺好的。廖麦记得深夜十一时左右,老师频频欠身与他说话,一只毛乎乎的大手动来动去,小心地触碰他的身体。一股浓烈的、类似于公羊那样的膻气一瞬间散发出来,让他把脸埋到了枕头上。老师以为他在害羞,竟一句句规劝诱导起来——廖麦开始时怀疑自己听错了,后来一下坐起,定定地看着这位素来敬重的导师。

老师的一脸黑胡茬,不知为什么在一霎时变紫了——紫色的胡茬!这是廖麦清楚记得的!他当时困惑并且有些害怕了。老师却“嗯”了一声,摸一把自己的胡子,凿定的目光再次盯住学生,牙齿磕打下巴抖动,说:“你,你必须……来吧!”廖麦这才注意到他异常发达的三角肌、粗重的髋骨、公牛一样庞大的臀部。

廖麦很久以后都记得那一刻的感觉,记得自己的指骨节因为羞愧和愤怒突然变得又痒又胀,但他那会儿还是忍了。他只低低叫了一声:“老师”,跳下床来。

他一下床就以最快的速度拿到衣服,边穿边抓起背包,待老师吵吵嚷嚷追下来时,他已经下楼、出门,几步就跨上了大街……

整整一夜都在行走。天亮了,仍然不能停息地走、走。

那个夏天,廖麦身上本来有足够的钱乘车,可是他偏偏要步行……他究竟是想惩罚自己还是怎么,连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个夏天他整整用了十多天的时间,风餐露宿,硬是开长腿,一步一步走回了学校。于是,这个夏天他再也不会忘记了。

匆匆四年逝去,以后仍要不时浮上心头的,就是这三张面孔。

廖麦于第六年的九月终于潜回了棘窝镇,结果这成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季节、一个时刻。就因为拥有了这样的时刻,他将彻底改变自己的余生。

悄然回到镇上。镇子西边,在一片浓旺无比的紫穗槐灌木中,廖麦先安下身来。他将柔软的茅草垫成一张小床,头顶有密密的槐棵梢头拢起来,宛若一个拱形屋顶,一仰脸几乎看不见星空。他第一眼就认定这儿是最好的企盼之地,觅宝之地,成功和再生之地。廖麦从未如此地坚信和执拗,也不再怀疑自己。这里离东边的镇子只有一华里。

几次试图进入镇子时,都让廖麦大喜过望:石头街上再也没有了巡逻的人,火铳碰撞声也不再响起。这使他多少明白时代已经变化了,一切正悄无声息地改变着……第一夜他静候窥测,仍不敢贸然行动;到了第二夜凌晨——一天里最安静的时刻,他终于跃入了那个小院。

滚烫烫的青石小屋啊,这一次里面真的有一个久久企盼的人。夜色里什么都看不清,可是那种无所不在的气息很快让廖麦明白了一切,呛得他差点扑倒在地。他被弥漫在浑茫夜色中的美蒂的体息裹卷起来,一时竟弄不清自己身在何方。他大难临头似的喊出一声,又紧紧捂住嘴巴……他蹲在了炕边,这样正好与美蒂枕上的头发相挨。他把脸颊贴上去。

趁着黎明前的黑暗,他和美蒂不再耽搁,手扯手踏过小巷;等一阵狗吠平息之后,廖麦将她一把抱起。她像只小鸟一样喘息,紧偎怀中,任他扛着,大步穿过镇西的卵石路,最后一头扎入了浓稠的紫穗槐棵之中。

南风将槐棵缓缓摇动时,东方开始发白了。

听刺猬唱歌

如果要说的话太多,那就什么也不要说吧;如果你不是一个傻子,那就什么也不要说吧。手,眼睛,皮肤,胳膊和脚,甚至是头发,这会儿都在齐声倾诉。满头粗韧的毛发把脖子缠住,让人的喉头热辣辣的,几乎未发一言就嘶哑了。紫穗槐的枝枝杈杈都生出一股灼热的风,携着刺鼻的野性气味,把两人的毛发点燃,衣服点燃,把一切全都点燃了。廖麦最后的时刻仰头一瞥,看见阳光筛过树隙,在她野蜜色的皮肤上不停地跳跃,哧一下分s出无数的金色箭镞。她的一对大眼睛就像勿忘我花,一对翘翘的茹房刚才还羞涩难掩,这会儿却一齐迎向了他。成熟的蒲米一样的香气、蒲根酒的香气、一种水生植物在南风里播散孢子才有的急切和沉默,更有水流深处的叹息,这一切都在嘴边、耳旁,在鼻孔那儿挤成一团。他伸手挽了一下,发现她的脊骨还像儿童一样,柔韧灵巧;她的双腿丰腴得令人慌促;她两手紧紧护住小腹,下颌搁在他的头顶——颌上是细小难辨的金丝茸茸;而小腹却被更为显著的丝线缠裹起来,金灿灿的,在野蜜色的肌肤上闪烁不已。“这真是一个刺猬孩子”,一句惊叹压在颌下,廖麦随即将其紧拥怀中。

他们的新房注定要建在这片旷野之上,并注定了一场无边无际的跋涉将要戛然而止。一双双看不见的眼睛从树隙间闪出,目光里有无数的恐惧、惊喜和叮嘱;所有的海边生灵都在黎明前得到了消息,它们奔走相告,携带着微不足道的喜钱在沙原上急急追赶。“儿行千里母担忧啊,孩儿再大也牵在娘的心上。美蒂是这片莽林的女儿,莽林虽然没了,可它的魂灵还在,咱这儿要千方百计为你添置嫁衣啊。瞧白沙滩温煦煦的,茅草滑润润的,大槐叶儿厚墩墩遮住了阳光,闹人的蚂蚁和小飞虫都被苦艾熏得没了踪影。你这一对水光溜滑的大孩儿好生相拥吧,吱咂吱咂亲嘴儿吧,风不起雨不来,天空万里无云呢。”“好小伙儿棒小伙儿,你可别仗着俊气仗着两条行走了千里万里的长腿撒野,咱这刺猬孩儿是绵里藏针,她的小手儿一下一下都摸在你的心尖上,让你万般辛苦一风儿吹。可你还得把她当成最娇嫩的花瓣捧着、护着,一开头就哈上五口热气、洒上三遍露水。你如果莽撞了、磕疼了她,那就怨不得伏在暗中的尖刺儿扎伤了你。大喜的日子把自己的身子弄得血乎淋拉,怎么说也不值啊。咱这是有话直说,也顾不得尽说些甜言蜜语吉祥话儿了。反正满海滩的精灵野物都来给你俩贺喜了,你把咱大海滩上最俊俏最温存、最会伺候男人心疼男人的刺猬精,轰隆一声抢走了。从今以后咱这地方的处女之王就再也没有了,霍老爷或是什么别的老爷会恨死你。你要好生提防疾风大浪天呢,说不定霍老爷的楼船会偷偷靠岸,一下把你的新娘抢走。要知道那个人一辈子贪心不足,海上陆地都跑遍了,尽搜美人儿。”

廖麦在这样的时刻既无法堵上耳朵,也就索性放开心去听吧。整个旷野的声音悉数收入心中,长长的絮叨才刚刚开始呢,无法回避。谁让自己是来自野地的孩子呢?他发现,自己千娇百媚的新娘已经在这无边无际的旷野之声中,悄悄蜕变为一个新人:刚才无法抵御的羞涩一直压得她抬不起头睁不开眼,宛如千斤巨石,这会儿却能皓齿微启看自己的夫君了,还牵上他的手,引导它触摸浑身的宝物。她像个头戴花冠的女王那样,傲然起立,让他跪坐原地,伸出自己的右手抚动他的头发,还扳起他的下颌看仰起的脸庞,像是在细细数一遍牙齿似的,久久看他张大的嘴巴。这一切做完之后,她才闭合双目,夹出了一溜齐齐的睫毛,上面悬了一颗告别的泪滴。她缓缓躺下。

“俺刺猬,心欢喜;手扯手,采野蜜……”一溜刺猬坐在沙原上,一齐拍着小巴掌,在热辣辣的南风中一齐歌唱。廖麦从未如此清晰地听到这样的歌声,觉得一瞬间被这歌声托到了云朵之上。此刻云朵正在北海上方疾走如风,一会儿低垂,可闻浪花飞溅;一会儿升起,穿越在星星之间。这是怎样的眩晕哪,激流冲荡,金星迸溅,他几次因为恐惧跌落而大声呼叫。可是四下都没有回应,只有嘶嘶的云朵掠过,有惊耸的浪涌甩起。他觉得一股不可抵御的力量将整个生命推拥向前——那儿才是真正的深渊,深不可测。

他闭上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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