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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卷宗

李母走后,房间内陷入了寂静,只是偶尔会传来李县令翻动卷宗,而发出的细微声响。

此刻,房间内安静得有些吓人。

就在徐杰有些坐立不安时,他忽然发现左手边的书架上,有一本破旧的卷宗。

这本卷宗被扔在了最上头,看起来刚被翻阅过的样子。

徐杰有些好奇上面写的是什么,他手一伸,就将这本卷宗拿到了手里。

他翻开卷宗,发现这居然是半年前,李牧之杀人案的全部卷宗。

这本卷宗,已经有些破旧,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批注,而且书页已经十分褶皱,明显是被李县令经常拿出来翻阅所导致的。

“半年前就已经结束的案子,李县令怎么还经常翻阅批注,难道李牧之杀人,真有什么隐情吗?”

怀着满肚子的疑问和好奇,徐杰将这卷宗从第一页开始,仔细阅览。

看完这本卷宗,徐杰大致了解了李牧之杀人的情况。

据卷宗记载,李牧之一共杀了四个人,其中,三个是武安书院的学子,一个是武安书院的老夫子。

第一个人是被溺死,据李牧之后来交代,他是把死者的头按在河里,把他活活憋死。

第二个人则是被木棍,敲击头部重创而死。

第三个人是被震碎心脏而死。

而最后死的是书院老夫子,他也是死于心脏震碎。

刚开始,众人没有把四个人的死,联系在一起。

直到发现第三个死者和第四个死者的死因都相同后,众人才慢慢把四人的死亡,联系在一起。

县衙的捕快认为,凶手在杀害第三人和第四人时,杀人手法相同,且一击致命。

这表明凶手在这之前,肯定已经杀过人,否则杀人技巧不会这么娴熟。

第一次杀人的人,不会做得这么干净利落。

由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在第一次杀人时,手段肯定是很粗糙,很不缜密的。

想来凶手一定是在一次次的杀人过程中,不断积攒杀人经验,最终达到可以一击致命,且不会在现场留下证据的杀人手法。

于是县衙的捕快们,很快就把注意力从后面三个死者身上,开始转移到第一个死者的身上。

最终顺藤摸瓜,捕快们查到第一个死者在临死前,最后见的那个人是李牧之。

于是,所有的矛头开始指向李牧之。

最后,县衙的捕快,在书院的一个角落找到了李牧之。

面对捕快们的质询,李牧之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

并且他在承认自己杀人罪行时,神情表现得极其平静,就好像自己没有杀人一般。

这卷宗上面,详细记载了四场命案的发生经过。

另外,这卷宗上还有着密密麻麻的标注,看样子,应该是李县令后来自己加上去的。

从上面的标注得知,第一个被活活溺死的人,与李牧之并不相熟。

因为县学并不是严格要求廪生才可以进入学习。

所以,武安县大部分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把孩子送到武安书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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