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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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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嫣实是很喜欢弄琴吹箫的这种感觉。以前没有这种自由,现在可好了。四面尽是湖山,还有一个绝世高人相伴,她自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而这些,克什也是求之不得。自从听过林嫣的演奏,他就觉得以往所听到的种种都实在不配称之为音乐。那种差距,何止只是天差地别?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级别,就如同天上的明月和地上的萤火虫发出的光亮一样。怎配相比?

于是,每当月明星稀的晚上,一个白发飘飘的老头便在夜风中悄然而立,听着那来自遥远的、仿若另一个世界传来的箫声。他喜欢听箫声,箫声让他想起以往的许多事情,也让他领悟了一些往常没有悟到过的生命真谛。听了几回,他发现自己的斗气增进了不少!这可是近十年来第一次突破瓶颈!

林嫣也喜欢吹箫,箫声中有种深沉的神秘感,颇合道家的心境,总让她想到那似乎近在眼前,又似乎远在九天之外的天道。

米梭家她去过一次,便再没有去过。他行为放浪,妻子也不是个理家之人,一个好好的家乱得像个猪窝。那些骑士们都是大男人,不知为了什么也不找个侍女来理家。再加之他正是在密室用药的当头,妻子又不擅长于待客。林嫣待了没多一会儿,便跑回来了。

今天是第十六天,是米梭过了半月禁忌的第一天。林嫣和克什一起荡舟上了岸,向米梭家走去。米梭家在当地实是名门,他还有贵族爵位。可惜的是他太没有贵族风范,贵族圈子的人看他不起,不屑于与他往来。而他对那些迂腐可笑、又做作愚蠢之人更是白眼相加,便成就了今天的浪荡之名。

林嫣两人来到米梭家门口时,见外面围了一些人,正在那里指指点点,取笑不休。克什心想:不好,这小子又闹什么大笑话了!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7)

穿过众人一看,林嫣一阵目瞪口呆:一个澡盆大的盆里,发出阵阵酒香,那米梭正扑在那里低头猛喝!这不是可笑之处。可笑的是,不知哪里来了三四只猪,也正围在那个盆子旁边,低头猛喝!

世上还有这种与猪争喝酒的事?克什已经走到他面前,想去把他扯起来。林嫣听得旁边一人说:“这米梭大人,一年不闹几个大笑话,就不叫米梭了。我一大早就听他对他家女人和几个骑士说,他的腿大好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就是半个月没有喝酒,也没有吃点美味的食物,实在是馋得慌。于是要他的女人带着骑士们到市集去给他买些来。

“不料他们前脚刚走,他后脚就不知从哪里就弄出这些酒来。还说小杯不过瘾,于是拿出了家中装物什的大盆。就这样伏在地上就喝。后来的事,就是眼前所见的了,你们都可以看到:不知从哪儿跑来了几只猪,闻到酒香,居然和他一起喝了起来。

“米梭也不知是醉了还是不在意,居然不但不赶走那些猪,还大大方方地和它们争起酒来。你看,你看,就是那个样子!”

克什伸手想拉起米梭,不料他酒性上来,竟是死也不肯起来。只是被克什稍微拉开了一点地方,一头猪趁机挤了过去,占了他的位子喝了起来。米梭一怒,用力一推,那猪不动!他一气之下,便用整个身子向猪撞去,终于把猪撞了开来。这才又伏了下去,准备再喝。

克什刚才没有使用斗气,见他如此行为,心下一怒,暗运斗气,伸手硬生生地把他提了起来,便向房内走去。那米梭醉眼醺醺地望着克什,看了半天,想是认出来了,揪着他的白胡须,说:“老头,可有带酒来?”

林嫣看着,不禁又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再看看克什被他揪住胡须那痛苦的样子,再也忍不住,和众人一起大笑起来。

这时,一个人笑道:“去年也是这个时候。米梭大人不知怎么想的,忽然心血来潮,跑到城东的乞丐窝里,穿上他们的衣服,拿上他们的烂碗,混在中间乞讨起来。那时我正好经过,他居然跪在我面前叫道:“大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我正要把他喝骂开来,一眼看去怎么恁地眼熟!再仔细一看,那不是米梭大爷吗?长相有相似之人,可他那锁骨之上那颗长毛的大痣总骗不了人吧?

“那时他的腿行动不便,也不知他是用了什么法子让下人把他送到那里去的,多半是哄骗加利诱加威胁!他家的那几个骑士为这些事不知受了多少罪,诉了多少次苦了!”

“就是,就是,细数起来,米梭大爷做过的荒唐事还真不知道有多少!记得那时,我们都很年轻。米梭家境好,人又大方洒脱有才学,自然是我们这帮人的头儿了。我们这群人整天无所事事,就在城里瞎逛。那日来到城南路透老爹家外面,隔着围墙就可以看到里面那红艳艳的苹果挂在枝头。那苹果,那个红!那个大!可真让人口水流个不停。

“当时米梭大爷就说:咱们何不爬过墙去偷一点?当下大家都表示赞同。米梭大爷就第一个爬到了墙头,跳了下去。

“大伙儿等了半晌,也不见他吱声,也没有见他回来。于是商量着:这米梭可能是在一个人独吃了!大伙儿望了望那艳艳的果子,咽了下口水。当下我便说:我过去瞧瞧吧!于是我也爬上了墙,跳了下去。

“谁知一跳下去,我的妈呀!下面竟然是个粪坑!我一落就落在粪坑里面。我吓了一跳,正要大叫,忽然一只手按住我的嘴,我一看,不是米梭是谁?他对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悄悄地在我耳边说: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苹果同吃,有粪坑也就同掉了。你千万别说话,让他们一个个都跳到这粪坑里面来。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忘机之友(8)

“果然,大伙儿见进去的人都没了声响,心下以为对方正吃苹果吃得不亦乐乎呢,于是一个接一个地都跳到粪坑里来了。到了最后,所有的伙伴都掉进了粪坑,米梭大爷才爬了起来,大伙儿全是一身臭哄哄地回了家!”

这人把这个故事一说出来,所有的人都是一阵哄堂大笑,林嫣更是笑得捂住肚子叫疼。要不是这时克什在招呼她进去,她还真想再多听几个有关米梭的笑话呢!

林嫣走了进去,看到米梭已经被克什放在床上,正鼾声如雷。看到他那样子,她想起刚才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忍不住“咯咯咯”笑个不停。克什只看了她一眼,便知道她在笑些什么。

说实话,自己刚到这里来居住时,不就是听到有关这个人的笑话而被他吸引的?要不是有他在,自己还真不一定会选择在这里居住呢。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克什也不禁莞尔!米梭从来都是那么地洒脱不羁,那么地真情真性。他不掩饰自己的所好,也永远充满童心。不像自己,一直在学着放下,却始终做不到像他那样自由自在地活着。

过了许久,米梭的妻子、家人都回来时,他还在呼呼大睡。他们想来是听说了他今天的所作所为了,他的妻子只是苦笑了一下,看来对他是全然无能为力了。那些骑士则和林嫣一样,眼睛只要一瞟到米梭,就忍俊不禁。

待得米梭醒来,天色已晚。众人向他说起他日间的所作所为,他听了听,毫不在意,当什么也没听到一样,自顾自谈笑风生。

严密地按照林嫣所说的做了以后,米梭说现在觉得整个人身轻如燕,腿脚也不疼了,心疾也不再犯了。除了已经出现肌r萎缩的双足,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恢复外,他已经可以慢慢行走了。按他自己的说法,这一辈子都没有像现在这么轻松舒服过!

他惦记着克什的“碧玉冰魂”,还有林嫣的琴声,当下就闹着要连夜赶往克什住所去。三人于是连夜起程,披星戴月地向克什住处走去。这时圆月当空,好风如水。风吹树叶动,月下影婆娑,加之一阵阵草木芳香传来,当真是说不出的自得自在。

林嫣取出箫来,就这样骑在马背上,呜呜咽咽地吹了起来。米梭还是第一次听她吹箫,竟是神魂颠倒,不能自已!

林嫣所吹奏的曲子是她随景随性所奏。这阵子跟两人相处,她笑的时间比过去一年的总和还要多。心情愉悦之下,那箫声也是悠悠如春风细雨,绵绵似流水轻荡。这一路吹来,竟使无数的人揽衣而起,去追寻乐音所在。却又哪里追寻得到?只剩下那绵绵不绝的箫声,在天地间渐行渐远!

这一个月来,米梭的痼疾已然痊愈,林嫣也从两人身上受益良多。过去一年多患得患失,自怜自伤之情已去了大半。她去掉了心头的重负,自是感到轻松无比。而这两人也何尝不是如此?林嫣的所歌所言,饶是他们见多识广,却也是都未曾见过听过的,更是从中得益良多。

天下间没有不散的筵席。纵使三个忘年交再如何不舍,林嫣也得离开了。她要到处去看看,到另外两个她没有去过的公国走走。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救治灾民(1)

她要走,两人是何等人物,世间的聚散离合早就看得开了,当下也不挽留。

克什只送给了她一个非金非玉的雕塑,也不知雕的是什么东西,还特地做成项链状。至于它的用处,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至少在草莽市井里可以防身用。”另外,还给了她一匹褐色的马。这马还不错,但也不到太好的地步,想是克什怕她因为这马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故意挑选的。

林嫣也不言谢。到了这种交情,任何言语都是多余。于是她挥了挥手,告别两位好友,在晨曦中,策马离去!

走了一程,林嫣忽发奇想:我这个医牧当得也够久了。干吗不改个样子,换一个面孔玩玩儿?想到就做,她策马进入山林,找到了有水的地方。看了看四周大致无人之后,她洗去了脸上的妆容。

想了半天,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蓝发蓝眼的女子,皮肤呈褐色,没有斑点。不过五官不怎么精致,远看细看都是一个面目普通的女子。想了想,她还是为自己增添了点高雅的气质。这样的话,至少不会被人过于轻视了。

林嫣一路慢慢地走着,骑着马悠悠地晃着,倒也有几分自在在其中。现在是夏末秋初,不时有几片黄叶从树上飘落,沾在马蹄上。她在官道上走了两天,路上不时出现成群结队的商旅和骑士团,还有探险队伍。走到后来,那些人看林嫣的眼光中渐渐可以看出狠戾之气。

林嫣倒也不怕,她虽然还是没有内力,但她的剑招在全力施为之下,平常几个武士是足可以应付的了。她想到了克什送给她的项链,于是把它挂到衣服外面来。

她毕竟是江湖中人,自有江湖中人的直觉在。那克什如此深厚的斗气,就算隐退多年,当年只怕也是江湖上令风云为之变色的大人物。只听他的语气,便知他的势力应该在民间。

她孤身一个女子在外,眼见渐渐地离洛克公国和那刹公国越远,而亚芡公国越近,路上所见之人眼中的狠戾之气便越是明显,也越是嚣张。不时看到几伙人打成一团,血洒得到处都是。他们大都成群结队,一个个看起来都很彪悍狠戾。几乎多数人的手上、脚上、脖子上,甚至脸上,都有伤疤,一身的戾气。

林嫣也注意到,曾经有几个人打量了她几眼,交换了眼色,开始有意无意地靠近她。不久之后,那群人中多了一个明显是领头的人。他一见到林嫣颈上所戴的项链,脸上马上变了色,也不说话,远远地在马上对林嫣一躬身,然后狠狠地瞪了几眼他的下属,策马让开路来,挑别道而行。

这一路上黄尘滚滚,越走到后来人越来越多,衣服打扮也差异越大了。那些骑士佣兵,还有武士、吟游诗人之类,更是一批连着一批。偶尔也可以看到几个普通人,都是面带风尘,一脸警惕之色。

看来,这个亚芡公国着实不怎么安稳啊!

她独自骑着一匹还不错的马,悠悠而行,衬在别人的行色匆匆、风尘满面里,更显得平和清静,令人疑惑。不过,行人的这种疑惑在见到她颈上的项链之后,全部成了恭敬。

没有人刻意为难她,但是也没有人来讨好她。那些认出她项链的人,一眼看去,就知道是有点身份的黑道中人。他们的身形和着装,特别在气质上,明显有一种在上位者的风范!

他们如同先前那人一样,看到这项链后,就会在马上微微对林嫣躬一个身。不是刻意留意的话,别人也不会注意到他的这个举动。而有些目光敏锐的人看到这个,脸上就会流露出那种又是好奇、又是敬畏的表情。再打量林嫣的时候,他们就会露出谨慎而小心的表情,似乎怕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惹恼了她一般。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救治灾民(2)

而那些一看便知是江湖大佬的人物,更是会在做完躬身行礼这个动作之后,回过头去向手下们告诫些什么,然后匆匆离去。

光是这些,林嫣便可以想象当年克什所向披靡的风姿了,她不禁悠悠神往起来。

当年她还在若虚观时,听到前辈们讲起在武林中的威风神气,便羡慕不已。她日日盼得自己有了一身好功夫后,便也可以入世修行。

“唉!”叹了一口气后,她暗骂自己: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再说丹田不是正在修复中吗?只要平安度过这两年,她就可以笑傲江湖了。

要是真的到达先天之境,还进入金丹大道的话,那么无意间来到这个异界到底是祸是福,还真说不定呢!

她现在只一心计划着快快平安度过这两年,丹田能快点彻底修复。却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世间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有些事情不管算是宿命还是算是磨炼,反正是躲也躲不过,避也避不开的!只能承受它,直到它变为历史!

林嫣一路走了几天,凉风习习,又没有什么太阳,她给吹得醺然微醉。走到后来,她所见的景致由精致的山水画变成了泼墨山水图。大地越来越开阔,大片大片平整的土地,远远地直伸到地平线。那些丘陵、小土丘越来越少,代之以一片平原大地,一望无际的开阔和天地茫茫。视野变得开阔极了,入目便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平原,直伸到天的尽头。抬头一看,蓝天也无边无际。

天地交界处,偶尔可以看到的丛林起伏的黑影,还有那远远地在路边行走的黄牛、牧童,那么远,那么小,在辽阔的天地间,只是小小的两个黑点。

这一幅景象,不知为什么,竟带给林嫣一阵说不出是寂寞还是苍凉的感觉。她突然想起陈子昂的诗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泣下!”

就是这种孤独,这种永远孑然一身的孤独。在这个世界里,在这个生命中,永远只有自己同自己对晤的无奈。没有人理解你,你也不理解任何人,不知从何而来,不知向何而去,生生世世,永无止境的孑然一身的孤独!你所走的每一步都不可回头,你的脚每走过一步,人生便被抹去一步!

天道,天道!

那无边无际的宇宙,那神秘的无可穷尽的宇宙。那天外的天,地外的地!真的可以让我拥有无穷无尽的岁月,真的能够一一目睹造化的神奇?彻底地明白生命的来源和去向?混入混沌之中,与天地同寿?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手镯,想起破碎虚空而去的祖师,林嫣心情突然变得好极了。

不论如何,她现在有了这个机缘!有了这个可能!

这条路很长,一眼望去,竟是望不到尽头。林嫣这半天走来,路上没有看到几个行人,似乎整个旷野只有她一人在奔走。

慢慢地,人烟开始稠密起来,来来往往的人越来越多,道路也狭小起来。她听得分明,前面就有一座比较大的城市——莫他城。

直走到傍晚,林嫣才看到前面出现了一座城门。那城门古老之极,但还是显得极为气派。就这样看进去,可以看到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她按照守城骑士的吩咐,下了马,牵着马往城里走去。

进得城来,林嫣立刻觉得不是很对劲:怎么有这么多衣衫褴褛的乞丐?街道上,目光所及到处都是乞讨的乞丐,还有c着草标、跪在那里卖身的幼儿及年轻女子。

像林嫣这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行人在整个街道的人流中,只占了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除了这些乞丐就是守城骑士了。骑士们成批地在街道上巡视,紧盯着那些衣衫破烂的乞丐们。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救治灾民(3)

走在林嫣前面的那位衣着华贵的大胖子刚被几个乞丐围住,那些守城骑士就立刻上前,拿着长鞭就是一顿猛抽,直到几个乞丐逃到角落里,他们才停了下来。

林嫣就在这样的人流中慢慢走着。忽然,她看到前面有一家装饰很是大方雅致的酒楼,便朝这家“留梦之乡”走去。

刚一进来,一个伙计便迎上前来,对林嫣行了一个礼。林嫣把马缰递给他,在一路的“欢迎”声中上了二楼。

这里的包厢都用了齐人高的屏风隔开,林嫣来到角落里的一个包厢,随便点了两样饭菜,慢慢地喝起东西来。

“怎么回事?莫他城里怎么到处都是难民,又是哪里受灾了?”一个青年清越的声音响起。他穿着红袍子,显然是个贵族,一张圆圆的脸,嘴角习惯地上扬,让人一见就有好感。

这话显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向青年询问的那个中年绅士看去。

那中年人长得一张长长的脸,薄薄的嘴唇,一看就知道是个健谈的人。

他抬头看了一眼青年,摇摇头,“也怪不得你,你刚从外面回来。整个亚芡公国的西北部,十一个城镇同时遭遇了几百年罕见的洪灾。你看,眼看就是粮食收割的季节了,偏偏遇到这种事,那些平民不出来乞讨,还有什么活路?”

中年人叹了口气,指着楼下衣衫褴褛的人们说:“亚芡公国的公爵向来就不怎么管他治下的百姓。这次洪灾发生后,那可真是哀鸿遍野啊。那些城主贵族都甩手不理,连累得我们莫他城也净是难民。刚开始出现难民时,城主大人不忍心,就放他们进来了。哪里知道这难民到后来是越来越多,城主大人连忙宣布不准难民入莫他城。

“你看,城主把所有的骑士们都派出来了,就为了管住这些难民。唉,也不知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呀!

“不过,说起来,能够到莫他城的难民都还是幸运的。至少饿死的不多,时不时,就会有些贵人施舍一下他们。那些遭了灾的城,可就真的惨极了。听说,那里都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了!”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不吱声了,大家心里感到不舒服。

静默了一阵,一个粗哑的声音忽然说:“你们知道吗?前一阵子,诺顿公国可出现了一件新鲜事!”

这话一出,大家的兴趣又都提上来了,齐刷刷地把目光转向说话的矮个子。那个矮个子不但人生得矮,还长得极肥,整个人看起来圆鼓鼓的,样子实在有点可笑。

他见众人的目光都看向自己,有点得意地晃了晃大脑袋,说:“魔武士你们听说过吗?”

刚才说话的圆脸青年人显然和这个矮胖子相识,他皱眉说:“胖球,你要说什么就干脆一点,别只说半句。魔武士的大名怎么会没有人知道?”

那胖球听到青年如此数落他,翻了个白眼,接着说:“听说呀,诺顿公国的新任公爵沃夫特带着二十几个大武士,在诺顿城的南城大道上把魔武士团团围住了,足足打了一天一夜。”

此话一出,不出胖球所料,所有的人都是一愣。

一个高个青年说:“听说沃夫特公爵是个性格极好,极为宽容大度的人。他怎么会跟魔武士过不去?”

“是啊,可能是魔武士做事太过分,犯到了沃夫特公爵的手里也不一定。”

“就是,魔武士虽然厉害,可听说沃夫特公爵是黄金武士大人的亲传弟子,还有人说,沃夫特公爵如今已经达到了黄金武士的级别了!以前那魔武士不是打遍了黄金武士大人的弟子吗?说不定沃夫特是想为师父出口气呢。”

第二部分 第十三章 救治灾民(4)

胖球点头道:“正是,如今大家纷纷猜测,都说沃夫特公爵是替黄金武士大人出气呢。不过,他这次虽然出尽了高手,那魔武士本人还是给逃脱了。

“听说当时情形很紧急,牺牲了十个大武士,终于把魔武士给团团围住。沃夫特公爵忽然欺到魔武士面前,在他猝不及防时就是一掌。不料魔武士的弟子当时也在场,这弟子也是年轻一辈中的高手,和公爵还同校读书呢。这个弟子好像叫什么伦什么其的,以前公爵大人还是他的手下败将呢。”

“快说正题!”

“闲话少说。”

几声呵斥声同时响起。

那胖球也不生气,只是伸手摸了摸鼻子,便接着说:“那个弟子见公爵一掌拍来,师父来不及应对,竟是挺身一挡,生生受了公爵大人拼尽全力的一掌。当场,他就被公爵大人震碎胸口,后退了几米,倒地而亡!”

听到伦多其死了,林嫣的手一抖,那茶杯在她手里不停地颤动,发出了一阵“咚咚”的响声,最后还是掉到了地上,摔坏了。

不过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地毯,倒也没人注意到异响。

酒店的侍者连忙上前,帮她收拾弄脏了的地板和座位,好奇地看了一眼低敛着眉眼的林嫣,便离开了。

那个冷漠高傲的年轻人,就这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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