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在对面半山上的大青冈树下的石板下面。
于是丁小兰会去抬开石板,找到那五十元钱。
假如有人藏在附近看是谁去取出钱,那么就会看到是丁小兰。
潘晋原判断,如果丁小甜要跟家里人说有人敲诈她,最可能是丁家人会藏在某处观察谁去取钱了,试问丁家人发现了是丁小兰去取钱,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办?
不管他们怎么想怎么办,跟他都没关系。
他可以断定,丁小兰被发现了去取出五十元钱,丁家人发现是她去取的,责问她,是不是写了一封敲诈的信,她会否认她没有,但也不会指认是自己写的。
还有如果丁小兰说她去取钱,是因为听了自己的话去取的,那么他正好借此跟她大闹一场,不要这个女人了。
毕竟丁下兰没跟他办结婚证,两人虽然有事实婚姻,可是没受法律保护,说断就可以断。
所以敲诈之后,取钱这件事,无论往哪个方向发展,都会达到他的一个目的。
不过,他也想过,如果丁小甜在看了自己的敲诈信之后,并不来送钱,他要再写举报信去举报丁小甜吗?
他有点儿犹豫拿不准。
毕竟他是敲诈在先,举报在后。
并且这一封举报信肯定要写去给公社的领导才行,公社领导看了,派人下来调查,丁小甜也会把那一封敲诈信拿出来给人家看。
除非证实敲诈信和举报信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样一来他就需要去找个关系很铁的人来写举报信,只有字迹不同的两封信,才会让他置身事外。
关系很铁的人,他只相信上海同来宜南插队的李志文。
不过,李志文,潘晋原拿不准,他愿意写举报信不。
因为如果是李志文写举报信,除非他正义感很强,要不就是这件事能让李志文得到好处。
没有好处,李志文肯定不会参与到这件事情里的。
甚至从他曾经替丁小甜传话来看,李志文对丁小甜还有一定的好感。
李志文之外,就是丁小兰这个跟他摆酒,形成了事实婚姻的女人对他彻底的盲从了。
只是丁小甜可是她姐姐,要让她写信举报亲姐姐,她肯吗?
除非她傻了,不然她不会干。
并且把这种举报的事情说出来,让第二个人知道,就怕有泄露的一天,到时候他就要跟丁小甜还有丁家的人其他人结仇了。
至少在现在这个阶段,他不想得罪丁家人。
跟丁小兰摆酒结婚之后,无论是住的还是吃的都比知青点好,再加上还有丁小兰这个百依百顺的小妻子,满足他的需要,比单身一个人要好些。
更何况,他还是有点儿忌惮丁小甜的丈夫是jūn_duì干部。
不过没有敲诈到钱,让他有挫败感,就此放弃显然也不可能。
他认定丁小甜拿肥皂等日用品来跟村民们换鸡蛋,数量比较大,这肯定是存在牟利的可能的。
只要写举报信去,公社的干部下来调查,丁小甜一定会倒霉。
不说被公安抓去判刑,就是被抓进去几天,名声也没了,代课老师肯定也干不成了,只能灰溜溜地回婆家去了,在前进村这里肯定也待不住了。
这对于相当讨厌丁小甜这个所谓的二姐的潘晋原来说肯定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