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不怒反笑道,“你害了我儿的性命,我们怎么不是朋友?不过我还真的没有低估你,连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都被这软骨烟放倒了,你竟还能安然无恙。”
叶孤城的手中没有剑,但他的傲骨不允许他软下口气,只道,“一缕轻烟罢了,何足畏惧?”
软骨散是南王尽心机给他们下的药,他动手之前早就好好查探了一番这里各个人的踪迹,后来又命人出了大价钱要司空摘星把乔时月偷过来。司空摘星自然满口答应,他能将人偷给他们,自然也能偷回来,平白要赚一大笔银子,又有谁能说个不字?
当他问起来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买主却只字不提。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价格高昂,童叟无欺。他最要命的缺点却和好友陆小凤一样,比平常人多了许多好奇心,这下可急坏了他。
解决好奇心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知道事实,可怎么知道呢?
他选择了听墙角。
南王早已将司空摘星这个为众人所知的毛病摸了个透,故意设套给叶孤城和乔时月编了一通世仇,甚至都能追寻到一百年前,乔时月住在白云城的原因也就变得耐人寻味,再加上几分引导,他也就能猜到这个买主或许和乔时月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司空摘星是乔时月的朋友,这么一来他自然会前往城主府将乔时月偷出来。
南王能出的起钱让这么多高手为他卖命,更别提买通一个城主府的下人。
这个下人既然能将六个道士全部换成自己的人,瞒天过海,再在司空摘星动手的时候弄出些乱子,让他的偷成变成偷不成,自然也简单的很。
剑灵之事让司空摘星失了手,正中他们的下怀。
南王已在宴请司空摘星的米饭中下了药,很多人都会注意他们的酒、他们的菜,却很少会仔细到入口的米饭,他是眼睁睁的看着司空摘星把那碗米饭吃下去的,那药不致命更不是毒,才会无色无味,只是在与黄表纸中必定含有的姜黄粉一起吸入的时候,会形成极其猛烈的迷烟,就是软骨散。叶孤城的吃食都很谨慎,上了餐桌可就没什么必须小心的了,司空摘星与众人一同吃饭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由此把毒传给他们自是万无一失。
他差一点就要成功了。
如此劲心机却被称作一缕轻烟,南王没道理不生气,而发泄怒气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戮!
他必须要尽全力忍着这样做的冲动,并不是因为心存仁善,而是相信这么个死法也太便宜了叶孤城。他害他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他自然也要把这份痛苦成百上千倍的还给他。一身武艺是江湖人安神立命的根本,也是他们行走江湖的底气。若是武功被废掉了,叶孤城还会是叶孤城吗?
他有些好奇,也有些想笑,是夙愿终于达成的兴奋!
南王的武功哪里及得上叶孤城的一根手指?
他的手下却是及得。
余下四人瞬间上前将叶孤城围住,他们四人全都穿着施法用的道袍,身形一动,袍子便跟着轻轻游浮,如同向东的流水,单看这份高绝的轻功,他们就绝非泛泛之辈。他们身形相似,手中的兵器却大有不同,一人使刀,一人用棍,一人执判官笔,一人拿长鞭,本是八杆子打不着的武器,在他们手中却契合的严丝合缝,犹如天罗地网般将叶孤城围困在其中。
即使他们的脸上都带着面具,也不妨叶孤城认出这是昆仑四魔。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四兄弟,各自的师门不同、兵刃不同,却都能配合的无比默契,血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