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唯一的一次能与何时以说上话的机会,穆袅袅都失去了。好像关于何时以,穆袅袅再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因为关于何时以,她什么也都不曾拥有过,从喜欢至今,穆袅袅心想,觉得伤心得不行。
回到寝室的穆袅袅还来不及擦干头发上的雨滴,昏昏沉沉里隐隐约约地记起了初见何时以的那一天。
那是在高一迎新晚会上,台下观众无数,她是那黑压压的一片里的其中之一。舞台上的男孩声音低沉,穆袅袅就这样沉醉在何时以用那低沉的男中音朗读的郑愁予的《错误》里:“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过客。”
那一刻的穆袅袅,眼睛里就只看得见何时以,穆袅袅知道,并不是因为那晚舞台上的追光灯只打在了何时以一人的身上,而是因为,喜欢。
那是她第一次听见他的名字,主持人一手持稿,一手持话筒,他的名字就这样在话筒里缓慢地荡开来,也荡在了穆袅袅的心口上:“下面有请优秀学生代表高三一班何时以同学为我们的学弟学妹们带来诗歌朗诵《错误》。”
穆袅袅的心第一次慌了,像一只又一只的不安分的小鹿在她的心口上乱撞。尽管在往后的往后,穆袅袅的心因为何时以慌了一次又一次,但那一次,就已然足够让穆袅袅记一辈子。嗯,是一辈子。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何时以都不会再知道了,他再也不会知道了,想到这里,穆袅袅就觉得,那些些因为何时以而敞开的一个又一个的缺口,却又好像被穆袅袅想念里的一个又一个的何时以堵上了,堵得她眼泪生疼,进不可进,退亦无法退。
第2章发呆是证明更想念你
十一月份天气微凉。
许秋怡抱着一整叠试卷穿过嬉笑打闹的人群走到讲台上,颇有领导风范的说:“别闹了别闹了,发试卷了啊。”
“虞书欣,一百三十一。”
“徐家颖,八十七。”
……
“陆毅然,一百四十九。”
哇,全班一片哗然。
当然,除了穆袅袅。
“穆袅袅,七十三。”
“穆袅袅……穆袅袅……”
班长许秋怡在讲台上重复地叫着穆袅袅的名字,而此刻的穆袅袅正望着窗外□□场上上体育课的同学一不小心打到槐树上下不来的羽毛球发呆。
科学家说,发呆是一种很好的整理凌乱思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