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跌跌撞撞,仿佛要匍匐在马路上。空气中落了一层寒霰,朦朦胧胧,呼吸里都带着潮湿。
康明宇寻着记忆向前走,他不敢保证自己的记忆是不是最终版本的,只是没有停下过。
他走了很远很远,远得就像童话故事里经常提到的那句开场白,“很久很久以前”。可始终无法寻到故事的结局。
路边有个马革裹尸一般的乞丐,用破烂的黑被子把身子卷成墨鱼寿司,周围破洞里露出的粘满尘土的棉花大概就是佐料。他是上帝的一盘菜,但无人买账,只能任由风吹雨打,磨灭他原有的色香味。
康明宇在他身边的绿化带前坐下,寿司就睁开贼亮的眼睛看向他,也不动,也不说话,整片土地都是盛着他的盘子。
大概,动物真的是会根据自然界的嬗递而进化,这块寿司的眼睛像夜鹰眼一样亮,似乎已经习惯了黑夜。
“兄弟!”康明宇对他高呼,一面又拍打他的身体,方位差不多在肩膀处,“你,对这里熟悉吗?”
一位流浪汉在这条街上不知会遇到多少像康明宇这样的醉鬼,他们皆是意气风发、金玉满钵的人,如同自己日日栖息的这条灯红酒绿的街道一样,高兴时跟他打个招呼,生气时给他来上一脚。
但无论这个世界心情如何,有人慰问总是一件好事。
“我跟你说话那,怎么?还不愿意搭理我?”
康明宇站起来,焦躁的在流浪汉身边转悠,那地上有个碗,但没有缺口,可以见得现在的流浪汉也是有尊严的。
“我就跟你问个路,从这,到汇英名郡怎么走!”
流浪汉在路灯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指着东方说:“前面第四个红绿灯右转,路上有广州路的方向排,跟着它。”
你们无法想象,当康明宇听到猫头鹰忽然发出布谷鸟盈润的叫声时,那种耳目一新的震慑。
流浪汉的声音并不像想象中沙哑枯燥,而是婉转清澈,预示着他夏日壮苗的年纪,只是打结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仿佛是个只长了两只眼睛的怪物。
他的手黑如煤炭,而且严重变形,形容起来可以参考一种名叫泡脚凤爪的零食。
说完,他把手瑟缩回去,在单薄的棉花里取暖。
康明宇有一阵无言的呆立,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最好什么也别说。
“谢谢。”他抽筋似的点点头,临走前又补充一句,“哥们儿,你声音真好听啊,我音控,一听到那种清流急湍,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我跟你说,就声优都没你声音好听,而且你特别适合讲故事,说书一类的,肯定圈粉。唉?你别不信,这个世界上的人之所乐,什么都有,就有一种人特别迷恋纯洁的声音,不过,也有人是手控,特别喜欢看修长纤细的柔夷,都各有所爱嘛。”
如果抛去最后一句话,估计这位流浪汉是要感激涕零的,然而,康明宇就是这种手一抖、坑队友的人,永远学不会正确补刀。
他走了不远又忍不住回头寻觅,却见原先躺着寿司的地方空了,正前方有个站立的棉被在夜色下蠕动,一起一伏,时高时低,那一摊毫无形状可言的影子也如风过水面一般波澜起伏,逐渐远去。
“难道?他怕我喝多了找不到路,回来还跟他算账?”小心眼的人在潜移默化里就没有正常的思维。
他摇摇头,唉声叹气的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