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肉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汤恩坐在对面桌上,桌上摆着许多颜色、形状各异的瓶子,他的黑色外套和白色外套交缠搭在椅背,身上的白色衬衣让画面看起来就像怪物的化学实验室。
“我注意你很久了。”一名男子在汤恩身旁坐下,一只手不老实的摸向他的大腿,“你看起来不像找乐子的,怎么,要长处吗?”
在康明宇看来,那就是一只红头发公鸡。
哼,哗众取宠的家伙,你找错对象了!
“嘿,他有主了,麻烦你换个地方演讲。”康明宇暴戾地将汤恩拉进自己怀里,捏住汤恩手腕的五指几乎要把他的手捏断。
汤恩这家伙今天没带脑袋出门吗?明知道自己情商低还敢明目张胆的钓凯子。
他一边腹诽一边折磨汤恩的手腕,无需避讳自己吃醋的事实。
那人扯出一脸轻蔑的笑,眼神好像在说,“老子不稀罕”,康明宇很想给他一拳让他稀罕稀罕,可他转身就走了。
汤恩靠在他怀里,手腕上的酸痛令人无法忍受,但他没有挣扎。
他的头靠在康明宇肩膀上,嗅出他皮肤上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沐浴露的效果。
“不疼?”康明宇把汤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里,手腕处已是红了一片。汤恩却不动声色,好似被捏的是别人。
见他不太对劲,康明宇推他坐下,拿椅背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酒吧的冷气让汤恩浑身冰凉,有衣服却不穿,脑子想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