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亲爱的,我们吃~”
见妖红袂悠然离去,康明宇松了口气,转而就调侃起宋。
“什么鬼?谁要跟你这个贱货吃饭!”
“别害羞嘛,我点了八个菜,一个人怎么吃的完~”
“靠,敢情儿不是你花钱!”
“喂喂喂,走的时候把钱付了啊!”
小蘑菇怒气冲冲的踹开门,门口服务生吓得汗毛直竖。
“汤恩,一起吃个晚饭呗!”他点了八个菜,最后却成了吃独食,从传言到心情,没一处是好的。
汤恩没有被登徒子骚扰过的经历,但他无需思考就知道电话那头是个什么东西。
“汤恩,我请客。”
“汤恩,我很有诚意。”
“嘟嘟嘟…”
任他百般引诱,对方连声叹息也没回答。但这不足以打败康明宇,他最喜欢挑衅,喜欢征服一切不服从的东西,然而征服以后又拿来干什么,这是个问题,有待商榷。
“喂,你是谁?”
有个不认识的家伙接了他打给汤恩的电话,一旦接受这个设定,康明宇很不开心。
“我找汤恩………什么?什么??他在洗澡!你们这个套路老掉牙了啊喂…嘟嘟嘟…”电话又被挂了。
康明宇皱起眉头,刻意把愁闷扭曲在面容上。他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每个计算机系学生都会随身携带的自己的那把利剑,而后对门口的女服务生有礼貌的说:“女士,请给我打包。”
一小时后,市中心smallsunvilla的大门口停下一辆出租车,年轻人头戴鸭舌帽,身穿棒球服,帆布鞋不对称的图案左脚是一只眼睛,右脚是另一只眼睛。
如果有人问他,喂,这双鞋上的图案分明很对称,你怎么说不对称!
人妖的答案一定是:人的两只眼睛其实是不对称的,哪怕一根睫毛。
他从出租车里走出来,两只手被鼓嚷的餐厅纸盒占领,向后斜挎的书包半开着,刚付过账的小票还卡在书包拉链的缝隙里,看起来很邋遢。
门口的警卫严肃又鄙夷的打量他,直到他露出友好灿烂的微笑,“东区398十楼,汤恩。”
“先生这边请,小心你书包的大嘴巴。”
“谢谢!”
康明宇打包好菜品,花十五分钟查到那部手机的地理位置,随即打车赶往目的地。
他以前从没做过这种事,偷窥、跟踪、黑电脑,这都是计算机专业的英所必备的知识,但必备不代表必须使用。有些东西我们一辈子也用不到,但仍然要参悟,它就是学问。
他饶了三圈,好不容易找到半透明的电梯口,穷人的无知在这一刻格外刺激他的自尊心,也令他更想征服住在这所房子里的人。
他在门前徘徊,汤恩的家门虚掩着,里面能听到沉重的讲话声。
“他刚离开……可能吧……我无法一直做个旁观者……我想让他跟随我,毕竟这个圈子很乱,他做不到把才华当权利和面包来用。………我想,我想找个人给他上一堂课,就像便辛蒙利托的父亲给他上的课一样,你找人去办吧。……他的性格再倔强,总要认清现实,我希望可以参与他的梦想。……我不会让他知道的。”
断断续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