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宇乐呵呵的挂掉电话,转两条街慢跑,很快便有一个银铁大门出现在眼前。
他推门进去,下午的酒吧比夜间安静许多,学生党一般三点以后才会来。无数射灯打在黑色带星光斑点的地面上,角落里方桌三三两两坐几个人,连说话都如春风般细微。
他坐到吧台前,面前土金色大钟的钟摆左右摇晃,前几天他来的时候钟表坏了,现在又重新指示时间。
他打量四周,穿黑色制服的酒保用目光问他是否要点什么,他扯开唇角微笑一下,示意稍等。
吧台东区被黑暗遮蔽的地方有道白色身影,那是拘谨的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因为从背后看不到项圈康明宇款款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友好的打招呼。
“嘿,一个人吗?不介意一起喝一杯吧?”他挑弄眉尾,尽量把自己最温顺的一面显露出来。这人看起来像个刻板的执行官,面无表情打量他的模样有点像挑选应聘的实习生。而后他转过头不再理自己,自己就是被否决的人。
康明宇不再去招惹他,但他的思维并没有从他身上移开,他会忍不住猜想他的职业,凭借他的举动推断他的性格,以及他坐在这里的原因,但都是往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幻想。
他静静坐着,不点酒也不说话,直到酒吧里灯光忽然暗淡,在东区附近的原型舞台上猛然亮起五跳动的晕,衬衫男的视线完全被吸引。
康明宇也看,台上有架子鼓和许多麦克风,六个打扮奇特的人各自为手中的乐器调音,都是俊美的男孩,让听众接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快感。
他注意到衬衫男正目不转睛盯着台上的主场,他的电音吉他随身体有节奏的扭动,充满激情。
“你喜欢摇滚?”康明宇试探着说,“我也走朋友是搞音乐的,虽然是民乐,但他绝对有把握弹奏出摇滚来。”
交际学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和对方谈论他感兴趣的,借此拉进彼此的关系。因为当别人和你谈话时,他更关注的是自己的事。
这个方法应该奏效才对,衬衫男却连头都没动一下。康明宇低头盯着手指发呆,是否自己遗漏了什么?他只是单纯的听音乐吗?如果是,为何要目不转睛?
再次抬头时他开始认真打量台上的人,轻轻将头扭到令外的角度,主唱的每个动作都耀眼夺目,他像个名流巨星,就算只是小舞台,依然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他垂下眼角忽然咧嘴笑了,对方有喜欢的人,表情虔诚的如同注视上帝,正常来说上帝是不在乎有多少人虔诚跪拜的,所以只是单相思。
可他转念一想,这又有什么关系呐,我就是想在等人时交个朋友而已,我所有的朋友要么是从小玩到大,要么就是被某种势态推动到一起,像菜团子那样交友的白痴他就遇到这么一个,所以他从未想要主动接近谁,他所能借鉴的只有儿时读过的关于一本怎样获得更多朋友的人际交往书。
“啊,我知道了,你感兴趣的事台上的主唱对吗?眼光不错,他是挺不赖的!”僵硬的笑意趴在他脸上,他知道自己有多难堪,好在对方回过头死死看他一眼,而后又转动回去。
这一眼可谓百媚生娇,他眼睛真好看,是漂亮的丹凤眼,粉雕玉琢的骨骼撑起致的五官,不是妖艳甚至你远远看到他都不觉得他帅气,只是那双眼它会说话,会让整个人变得鲜明。
他会想这人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桃花色的薄唇轻抿,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
他不知该怎样继续单方面的话痨,或许菜团子可以教会他,可他不想成为白痴。
“他都没看你,”他自言自语的呢喃,“要我帮你一把吗?”
对方又看向他,这次它的眼里溢满疑惑,康明宇尽量友好的把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他猛的颤抖,盯住他手掌的厌恶眸子像在看一坨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