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峰哥……小红姐……”宋春喃喃念着,她猛地身体一震,眼睛睁圆,看着沈红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想起来了,三年前,她到桃山镇来卖了熊胆和熊掌,得了两根金条,转手就借给了桃山镇破产的沈家绸缎铺的少东家沈峰。
沈峰是宋春认识了超过五年的朋友。
之前沈峰家有钱的时候,每次宋春到桃山镇来,只要碰见了沈峰,沈峰必定会请她去喝酒吃饭听戏看老毛子的马戏团的表演。
沈峰有个比他小三岁的妹妹沈红。
有时候沈峰带着宋春去玩儿,沈红也会跟着。
沈红比宋春大一岁,比哥哥小三岁。
那次宋春卖了熊胆和熊掌出来遇见了沈峰,沈峰说他家的绸缎铺破产了。
他爸爸叫人骗了,沈家倾家荡产,他需要钱来重振沈家。
宋春一听,就把自己卖熊胆和熊掌刚到手的两根金条借给他了,并说,等沈峰把沈家的生意重新做起来,有钱再还给自己。
后来,沈峰带着妹妹沈红去了哈尔滨,说是去进货,然后一晃三年过去,兄妹两人再也没有回来。桃山镇上的那间属于沈家的绸缎铺子一直关着门,门上落满了灰。
宋春一开始还盼着沈峰兄妹两人到哈尔滨去进了货回来,沈家绸缎铺会重新开门做生意,可是一年两年三年过去,她也不指望了。
她常常想,就当自己拿了两根金条给沈峰,帮他度过难关吧。
也许他去了哈尔滨,遇到什么事情回不来了。
但此时,三年多了,她居然在陈公馆见到了沈红,而沈红已经变成了东北陆军混成第五旅的旅长陈飞龙的六姨太。
当年清纯的沈红已经变成了一个艳丽时髦的女人,她能认得出来才怪。
看到宋春脸上的表情的变化,沈红似乎完全明白她在想什么。
于是她继续问:“春子,现在想起来我是谁了吗?”
宋春僵住的脸慢慢柔和,她说:“想起来了,只不过,你……你怎会……”
沈红呵一声笑,漫不经心却又似乎是带着自嘲。
她眨眨眼,再次拍了拍身边的厚垫子,轻声说:“过来坐着,我说给你听。”
“……好。”宋春脱下狗皮帽子和狗皮袄子,放在椅子一侧的扶手上,慢慢走过去在沈红身边坐下。
两人脚边放着一个大铜火盆,茶几上放着一壶茶,几个茶杯,还有一碟子点心,一碟子蜜饯,一碟子瓜子,一碟子柑橘。
沈红给宋春倒了一杯茶,请她喝茶,接着说:“故人相见,我其实挺不好意思的。你看,我现在已经这样了。外人瞧着穿金戴银,出入不是汽车就是马车,住着大房子,身边的男人是个手握重兵,赫赫威仪的人。可是说白了,姨太太不就是小妾吗?我是做不成正经女人,跟哪个男人举案齐眉,白头到老了。”
宋春听她声音有些带悲,赶忙说:“小红姐,你别这么说,我没有小瞧你的意思。”
沈红抽抽鼻子:“哎,这都是命,兜兜转转,我又回到桃山镇来了,只不过,再也回不去了。我不想让桃山镇的人知道陈旅长的六姨太,就是镇上那个破产投河自杀的沈家绸缎铺东家的女儿。所以,我也不会去打开沈家绸缎铺再做生意。做人家的姨太太,我爹娘泉下有知,一定要骂我的,说我不要脸,甘愿自轻自贱……”
“小红姐,你……”宋春嘴笨不知道该怎么劝沈红。
沈红继续说话:“这些年发生了很多事情,有好多话我都藏在心里,找不到一个可以说的人。直到今天在镇公所门口看见你,我想,这镇上的人我都可以忽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