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交代,你和剑神是不是有情况?我刚刚在电梯口遇到他了,他怎么会出现这个小区?是不是你带过来的?嗯?”
“唔,我们两在谈恋爱。”
“什么?谈恋爱?你来真的啊?”何秀秀惊呼,惊呼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开始担忧:“虽然我一直起哄让你把剑神拿下手,可是,老实讲,剑神他毕竟是个公众人物,粉丝无数,其中不乏脑残粉,你说你平时说说也就算了,要是真的和剑神扯上什么关系,你不得被他的女友粉们给撕成一块一块的啊。”
许明月顿了一下:“真的有这么恐怖吗?”
“呵,女人之间的嫉妒有时候就是这么可怕,当然大多数都是正常人也没有我说的这么可怕,不过,个别脑残粉就难说了。”
何秀秀道,“我觉得吧,你应该想清楚,毕竟是个名人,很多狗屁倒灶的事挺多的,大多啊都是发生在他们这些名人身上,虽然他是我男神,但是你是我姐们,我当然是站在你这边的。”
“我觉得,我应该想清楚了。”许明月道,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不管想清楚还是不想清楚,她都是要努力成为向辉女朋友的。
无关风月也无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
“反正你想清楚就行,我就怕你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就让人针对了。”
“放心啦,我不是有你吗?”
“那倒也是,我的战斗力那可不是吃素的。”何秀秀仰着头,一脸的骄傲。
两人嘻嘻哈哈地闹了好一会,何秀秀才被一个电话叫走,走之前还特别嘚瑟地表示是她家亲亲男朋友的呼唤。
向辉等人的总部不在京城,总部在魔都,那边有意在京城开一个分部,未来会将总部转移到分部来,魔都那边从总部变为分部。
向辉他们这次来参加冠军赛,参加完后统一放一周的假,一周后回到京城集合,领队则是和公司高层们去考察新基地去了。
刚好距离新生军训也还有一周的时间,许明月便开始了和向辉腻腻歪歪的日子。
两人跟连体婴儿似的,向辉走到哪里,许明月就跟到哪里,不知情的还以为是许明月离不开向辉总想黏着他,而知情的,比如何秀秀则是一脸我偶像幻灭了的感觉,盯着向辉看。
看得向辉自认厚脸皮都招架不住,轻咳了一声,“虽然我知道我长得帅,但是你作为我家月月的闺蜜,这么盯着我看是不是影响不太好?”
何秀秀:……“呸,剑神你虽然是我男神,可是我心里只有我家亲爱的,我对你一定兴趣都没有,你千万千万放心,我绝对不会对你有任何非分之想的。”
“我也没有那么说,不过听你的话,你既然有你家亲爱的了,趁着没有开学,你不该多陪陪他吗?”
言下之意就是,你是一颗很大很大的电灯泡,你赶紧哪凉快走哪去吧!
何秀秀听出了向辉的言下之意,顿时翻了个白眼,走就走,当她稀罕当电灯泡呢?还不是为了近距离看看偶像,结果,偶像瞬间幻灭,太贱了!
走到一半,何秀秀忽然想起,今天是她先和许明月约好一起逛街的,是向辉不请自来,为什么要走的是她?
本想转身把人赶走,不过想想,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许明月可没有非要跟来当个电灯泡。
想到这里,何秀秀只能悻悻然地放弃回去做电灯泡,亮瞎向辉的打算,反正,她是许明月小学一直到如今的好友,向辉要是得罪了她,她就让向辉知道知道,什么叫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女朋友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