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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李氏说:“行了行了,这几天都花多少钱了,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你瞧咱们刘家的老爷太太,那也是大大的有钱人,可也讲究节省,万万不肯胡乱花钱的。”

李氏的想法还是老套,这都离开多久了,还叫人家老爷太太。雪兰认为她这样可不行,于是决定带李氏和三姐去安国饭店吃顿西餐。

李氏最开始以为女儿只是带她去普通地方下馆子,没想到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地方,眼睛都看直了。

雪兰第一次来到安国饭店的时候也挺惊诧的,这里仿照西式的风格,装修的金碧辉煌,连侍者都穿着黑西装,带着黑领结。

李氏和三姐都缩着脖子,一副很紧张,很犹豫的样子。

雪兰安慰她们说:“别紧张,我上次跟许编辑来过,这里吃不了咱们的。”

“这里花钱挺多的吧,咱们还是……”

“没事,花了咱再挣。”雪兰拉着李氏说,“别露怯,不然别人笑话咱。”

对李氏而言,这样的地方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谁能想到这是个吃饭的地方呢?

雪兰本来也不打算乱花钱的,毕竟能在现代享受的,她都享受过,这种高级大饭店对她而言也新鲜不到哪儿去,里面的食物不一定比路边摊好吃,关键是想带李氏和三姐开阔下眼界。

同是三个胆小的女人,但雪兰的胆小和李氏她们不一样。

雪兰是因为来到了陌生的时代而害怕,李氏她们却是内在的胆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无知妇人对待外界的害怕。而这种害怕是不妥当的,雪兰很担心,万一有一天刘老爷找上门来,哭着喊着跪求李氏回家,她会不会就跟着走了。

期盼这天永远也别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也要让李氏明白,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朝天迈步,也自有天梯。

李氏和三姐跟着雪兰进来,但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像看西洋镜一样四处打量,呆呆地望着游走在其中的侍者和穿着洋裙子的女人。

雪兰没有要小房间,而是带她们去了大厅。正是中午,这里坐了许多客人。

一张方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中间还有一个插着红玫瑰的小花瓶,明显玫瑰花是在花棚里养开的。

就坐后,侍者拿来了菜单,菜单上有法文、英文、德文……都太他么高大上了。

雪兰把菜单一扣说:“正菜要里脊牛排,七分熟,配菜要蔬菜沙拉和羊角面包,饭后甜点要慕斯蛋糕,前菜要香煎鹅肝酱,红酒……不太懂,你推荐下呗。”

“11年份的克鲁埃法国红酒如何?”男侍者问,“我们可以先开了让您尝尝。”

“好,顺便来三瓶果汁汽水,我在大厅看到的那种,法国什么什么,不太认识。”

侍者笑了笑说:“蓝白道特皮锐。”

“哦哦,我只认识开头一个词,其他的词都不认识,那是英文吗?”

“不,是法文。”侍者笑道。

“那就这样吧,谢谢你。”雪兰说。

侍者离开后,三姐惊奇地问:“五姐,你从哪儿学的?”

“跟着许编辑他们学的呗,他们就是这样点菜的。”雪兰撒谎说。

然后雪兰把面前的餐巾一甩,噎在领子里。

“看到没有,外国人就是这样吃饭的,生怕饭掉下来弄脏衣服,所以在这里挡上一块手绢。”雪兰说。

李氏笑了:“那还不跟小孩似的,还怕吃漏了嘴。”

雪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其实餐巾铺在大腿上也行,不过楼下吃西餐的华夏人都噎在领子里,那她们也噎在领子里。

“都听说洋人吃饭用刀子和叉子,咱还没见过呢,原来是这样的。”三姐好奇地拿起了叉子说。

“不方便,不如用筷子。”李氏道。

“娘说的对,咱们华夏人的筷子是好东西,这刀叉才是野蛮的象征呢。”雪兰转了转叉子说,“你们知道吗?筷子在咱们华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是苏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于是拿玉簪做筷。标准的筷子长七寸六分,代表人有七情六欲,以示与动物有本质不同。而且筷子为一双,一根主动,一根从动;一根在上,一根在下,两根筷子组合成为一个太极,有阴阳两仪的含义,所以这是一件很风雅很有智慧的东西,外国人不会明白咱们华夏人的深奥和内涵。我们古代人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不忍杀生,我觉得这是因为远离了刀叉的野蛮和血腥,没想到咱们现在却又成了拿着刀叉当文明的时代。”

雪兰说完一抬头,却见三姐和李氏正静静地望着她。

“早知你故事写得好,果然是知道的典故多,你这样讲话,倒让我想起了课堂上的老师。”三姐笑着说。

雪兰也笑了,却忽然听到有人插嘴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并非因为历史悠久,而是因为文化的先进。如果一份文化太过古老,不再合适时代的进步,那么这样的文化又文明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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