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男不像蓝暻白那么难搞定,一声敷衍的应诺就把他打发走了。
估算他走到一楼后,我便冲下二楼,直达电梯,从地下停车场逃出来。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原则,我把包里的碎瓷片埋在黑别墅后面一棵极不起眼的大树下,当然,前一步是把每一片碎瓷上的指纹擦去。
整个过程顺利地教人不安,但作案完毕之后我还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沿着大路跑,恨不得离狼窝越远越好。
丁字路口往右就是通往市区的光明大道了!
我兴奋地跑着,远处传来的汽车引擎声令我警觉起来,在汽车钻入视线之前,我迅速扑入草丛中。
不一会儿,一辆红色宝马就从大路上缓缓开过——是蓝暻白!
他这么早回来干嘛?难道他早就知道我要作案?
看着车子远去,我才松了口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却见市区方向出现另一辆宝蓝色的轿车,之前在黑别墅一直没有见过的车。
待车子渐近时,我看到车头有一个lotus字母的车标,而驾驶座那架银框眼镜瞬间就抓住我的视线——跟昨晚在餐厅里见到的银框眼镜男似乎有点像!
以对方的行车方向看来,一定是去黑别墅的,所以车里的男人不是狼窝的一员就是去拜访狼窝的,而无论是哪一种,都不会是善类!
心里这么想着,我的视线一时忘了从银框眼镜上移开,直到对方的车子开到我左前方不到五米的时候,他突然摇下车窗,锐利的目光准确无误地扎进我眼里,骇人的锐势令我顿住前行的步伐,无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
他认识我?还是认出我是昨晚和蓝暻白一起吃饭的人?
仔细看车里的男人,镜片底下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子、性感的薄唇,虽然穿着紫色的休闲t恤,仍让人感受到他干练的男性魅力和明的职业气质。
如果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双方只是安静地对视之后擦肩而过,也许银框眼镜男会是我喜欢的异性类型,然而——
“土包子!”叁个字夹带着轻蔑的嘲讽从车窗里丢出来,像一颗定时炸弹轰得我遍地残尸。
怒火还未被激活,一个字也来不及反击,lotus就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我就那么面目可憎吗?”我只能冲着即将消失的车尾呐喊,刚喊完我就后悔了。
在这荒郊野外这么安静,如果让蓝暻白听到我的声音就糟了!还是赶紧逃命吧!等回到孤儿院再好好把狼群骂个叁天叁夜也不迟。
没跑几步,包里的手机竟响起来了,像一颗无声无形的炸弹突然爆开了似的,更令人恐惧的是,屏显上竟是“蓝暻白”叁个字!
他的号码是什么时候存到我手机上的?
无妨,反正证据已经不在他手上,就算他站在我面前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果断接起来电话,我一手叉腰,挺直胸膛,大言不惭地叫嚣道:“古铜男!你现在就算抓我回去也没用!你嫁祸我的证据已经从这颗星球上消失了!”
不料电话那头竟不愠不火地说:“我没打算抓你,动粗可不是绅士所为!不过,你确定东西偷齐了吗?”
东西没偷齐?!
这个睛天霹雳直接霹中我头顶的百会穴,令我眼前一阵乌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