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有在文明社会里不值一提的“优势”,都变成了引起人鄙视的因素。
驼队取水花了一个小时时间,再度出发上路时,韩韵绮又被落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她忍着脚痛咬着牙往前走,尽量不想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采姆家的骆驼也是驼队里最小的一只,走走停停,似乎也累得跟不上队伍了。
依旧被人群簇拥着往前走的崔野回头看了两次韩韵绮,第叁次回头时,终于忍不住拨开人群走到她身边。
崔野没立刻跟她说话,而是从口袋里摸出一根万宝路,点上抽了两口,才问:“小公主,要不要给你借头壮实点的骆驼来骑?”
韩韵绮坚决地摇头。
“犟什么犟。”崔野又抽了两口烟,“我又不你钱。”
韩韵绮被逗笑了一下。
脚上的泡疼得厉害,她都顾不及鄙视崔野一贯的那副混不吝的嘴脸了。
崔野陪她走了一阵子,啧啧叹了两声气,不知对着哪儿哀声道:“真是为了爱情不要命,跑到这种地方受这种罪,就为了见两眼男朋友。”
这种事韩韵绮还是非顶回去不可的,“我不是为了见男朋友来的。”
“那是为什么?”崔野把烟屁股随手往沙漠里一丢。
韩韵绮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下了决心反问道:“你知道瀚金帝国吗?”
崔野摇头。
“传说中叁千年前最鼎盛的国家之一,沙子里都藏满了黄金。王公贵族生前浑身上下挂满金饰,死后则将人整个浸入金水中,捞起来就是一具纯金外壳的木乃伊。”韩韵绮看向无边无际的沙漠,“据说五十年前这片沙漠里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黄金面具,可能就是瀚金帝国的文物。”
崔野马上想起在帐篷里看见的那个黄金面具吊坠,下意识地往韩韵绮脖子上瞅了一眼。
她衣服胸口有一个小小凸起,应该就是那个迷你的面具。
他迟疑了一下,字斟句酌地问:“……所以,你是来挖金子的?”
(绝望咧,咋跪求珠珠都很少,自闭地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