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吃到饱就好,记住,两个小时内不准吃其他东西。”
“晚上你再给我煮,我去打猎。”
对青年理所当然的口气暗中翻了个白眼,严默道:“晚上你来石屋吃,我已经教会那些小孩怎么做肉汤,我这段时间也都是跟着他们一起吃。”他可没兴趣给人做厨师,“对了,你这件大衣到底打哪儿抢来的?”
原战虽然不想跟一群小崽子一起吃饭,但他又嘴馋肉汤的味道,只能勉强答应,“哦,你说这毛皮啊,我从一个人身上扒下来的。”
“人?什么人?”严默一下皱紧眉头。
“女人,红头发,皮白奶大屁股圆。”原战丢下被舔得干干净净的木勺,随口道:“我把她扛回来了。”
“什么?!人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瞎掰小剧场:
原战:我回来了!
严默:出门回来要带土特产,拿来。
原战:给!
严默:……这是什么?
原战:女人。
严默:你去哪儿了,那里的土特产竟然是女人?
原战:女儿国。以后我们部落繁衍再也不用愁了!我已经想好了,公主都归我,女王和丞相归你。
第62章女人、原战和九风
人被原战丢在了阿乌族住地。
严默迈出的脚回,原战这小子还算清醒,没有完全被色所迷,虽然把人带回来了,但没有带回这里就好。
他不知道那女人什么来历,也许跟他一样是从其他世界穿越而来,也许是这里某个工艺文明程度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大部落。不管是哪种,如无必要,他都暂时不想接触。
把人丢在阿乌族也好,且看看那人在阿乌族的反应。
“你遇到她时,她是个什么情况?”严默坐回原地问,也不管身上那件毛皮大衣挨到地上会不会弄脏。
“昏着,倒在那个大湖边,我看她身上皮毛还以为是什么猛兽,走近了看才知道是个女人。”
“她身上除了这件毛皮大衣还有什么?”
原战想都不想地道:“一件像你说的麻布衣,脖子上带着一块巴掌大透明的石头,额头眉心部位还垂着一颗红色的石头,耳朵上也挂着那种红色的小石头,那些石头怪好看的,我本来想一起弄下来给你,但手一碰到她身上那块透明的石头,她身上突然就冒出一股力道把我的手弹开,再去碰她,就摸不到她的身体了,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隔着。”
严默皱眉,“像是某种能力?”
原战点头,目露凶光,“本来想把那女人送给猛做奴隶,但那女人觉醒了神的能力,毛皮鞣制的也比我们好,还有那些石头和麻衣……肯定是某个大部落来的,甚至也许是来自三城,留着是个祸害,我想杀了她,但杀不了,只能先扛回来。”
无法控制和理解的要么敬若神明、要么就杀掉,还真是符合人类的原始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