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货大楼的一楼,林郑娟买了三对小孩儿戴的银镯子和长命锁,又在同一个地方买了两只款式、大小一致花纹却不一样的镯子,上三楼童装店买了三套七八岁孩子穿的衣服和新生儿穿的衣服,二楼又采购了一些大人的衣服后才大包小包的提到快递公司给邮寄过去,银饰她放在了自己的贴身挎包里。
办完了这些不过才中午,两人找了一家饭馆吃了饭,两人便漫无目的地在百货公司闲逛起来,逛到夕阳西下也啥都没买。
第二天顾仲斌就回部队了,林郑娟又过上了和论文死磕的日子。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六月,林郑娟赶在五月中旬交了毕业论文,论文提交了林郑娟也并没有闲下来,她们要拍毕业照,要和同班了四年的同学们一起吃散伙饭,要和室友们一起去为期七天的毕业旅行。
她们利用这七天的时间,把北京有名的景点都逛完了,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四人都是满心不舍,林郑娟和刘璐还好,都在北京,要见面很容易,何雨田和于春芬就不行了,至此一别,天各一方。
离别的当晚林郑娟她们去了大学外面的一个小酒馆喝酒,这个小酒馆就是开学那一年她们来的那一家,四年过去了,小酒馆依旧热闹,门面依旧不大,老板和老板娘却都老了,接替这个酒馆的人已经成了老板娘的儿子。
四个姑娘喝的醉醺醺的,互相挽着手高声唱着《朋友》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舍馆阿姨没训斥她们,都理解她们的心情。
在宿舍里,她们进行了最后一次夜谈会,说起第一次见面对彼此的印象,室友们一边说一边笑,说道最后,眼含泪花。
临睡前,刘璐对林郑娟说:“当年第一次见到你哥哥,我还以为那是你对象呢。”
其余两人纷纷附和,林郑娟淡淡一笑,说:“你们也够能想的。”
她和袁向前怎么可能在一起,她对袁向前除了对兄长的崇敬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评论,大家都说我把李景知写崩了,与其说把他写崩了不如说是黑化了,家逢巨变,他在我没写的时候经历了太多,所以他把他的极度自尊变成了极度自卑,面对袁向媛,他不敢恨,因为他知道他和袁向媛之间已经隔了不止一道的鸿沟,你们说他这一章掉智商,其实并没有,他之前死活不愿意来找袁向媛,是因为他相信他爸爸并没有干那些事儿。
证据确凿以后,他来找袁向媛,未必没想要靠着袁家的势力东山再起的意思。
袁向媛他不敢恨,于是他便恨上了替袁向媛出头的林郑娟,因为林郑娟在他心里,是郑又荣带来的拖油瓶,他一直都是看不上林郑娟的,我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写到过。
第91章
七月中旬,林郑娟和袁家人一起乘坐飞机前往西南省,顾仲斌与林耀华已经先他们几天回去了。
自家闺女结婚是件大事儿,林耀华不亲自看着不放心,但他又怕自己不在顾仲斌那小子对自家闺女儿欲行不轨,于是他便提溜着顾仲斌一起回去了。
飞机在西南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