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玉秀仔仔细细把温向平打量数遍,仿佛要确认自己是不是眼花,半晌,才故作无意的勾了勾耳边一绺碎发,
“你起的这么早啊。”
确实很早。村里人向来天蒙蒙亮就要起床,温向平起的比苏玉秀还早,半天都只能点着油灯写。
这油灯是个贵的,还是温向平备战高考时,苏承祖咬牙买回来的,平时很是舍不得用。因此天刚蒙蒙亮,温向平就把它熄掉了。
温向平也不拆穿,只笑道,
“我想写点东西拿去城里投稿,看能不能挣点润笔回来给孩子们买点糖吃。
苏玉秀以为他又是要打着这名义偷懒不上工,眉头拧了起来,
“可是…地里的活计…爸一个人干…太吃力了。”
特意不提自己和李红枝,这就是要温向平想想当时麦的时候他是如何勤劳的了。
温向平失笑,
“工肯定是要上的,所以我才一大早爬起来写啊。”
看着对面渐渐泛起红霞的俏脸,温向平心思一动,对她招了招手,
“你来。”
一早晨误会丈夫两次还叫人家看穿,苏玉秀脸都快埋到脖子里了。但还是故作大方的下炕,走到他身边。
温向平起身把自己披着的外衣披在她的肩上,
“怎么不披个衣服,大早晨还凉,又是刚睡醒,小心着凉。”
苏玉秀呐呐,抬起大眼看了一眼温向平,只见他满脸关切,肩膀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手透过薄薄衣衫传来的火热。
她又低下头去,呐呐道,
“那你呢。”
温向平坏心骤起,拉她坐在自己腿上,把她拥入怀中,甚至坏心眼的在她的颈窝边嗅了嗅,
“我有你这个小火炉啊。”
苏玉秀一僵,已然是不敢动弹了。
结婚七八年,除了那些夜里,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亲密。
温向平失笑,
“不要紧张,来,帮我看看我写的这篇怎么样。”
苏玉秀故作放松,扫了一眼桌上的纸,嘴角渐渐抿起,呐呐道,
“我不识字…”
倒不是完全不认识,毕竟她也是上过小学的,只是这上面好多字都是她没学过的。
温向平拥着她拿起纸张,在她耳边温柔道,
“那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苏玉秀耳垂红红,点了点头。
温向平于是温声念到,
“人间有一座山叫蜀山,高耸入云端,终年云绕雾缭,仙气飘飘,人们都说,山顶上一定有神仙在居住。
“但其实,蜀山上没有神仙,不过,却有一个宗派,一个修炼仙术,要渡天下人的宗派,因为坐落在蜀山之巅,故名蜀山派。
“蜀山派最厉害的弟子被称为大弟子,其它弟子要称呼他为大师兄,百年一换。由于蜀山的弟子都学习了法术,皆能御剑除魔,胜过常人许多,蜀山长老为了约束弟子,磨练他们的心性,不叫他们恃强凌弱,于是定下了没有师命,或不到邪魔侵入人界之时,蜀山弟子皆不准下山入世。
“一日,蜀山掌门忽闻山外有婴儿啼哭之声,于是闻声而去,在山脚找见一个弃婴。掌门见之不忍,于是把他带回蜀山抚养,取名徐长卿。
“谁知,徐长卿生有仙根,悟性极高,修炼也一日千里,心性更是沉稳仁善,年纪轻轻,就成为了蜀山弟子第一人,也成了蜀山众弟子心悦诚服的大师兄。
“忽有一日,山下尸毒肆虐,感染者神志全无,凶狠嗜血,好食人肉,哪怕被感染者咬一口又侥幸未死,也会很快被伤口的尸毒同化成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