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叔叔选的是粉色的。当时叔叔看着那条粉色的浴巾,有些头疼,不肯用。
最后还是用了,叔叔浴后将浴巾挂在肩头,粉色没能够显得叔叔好笑,还更衬肤色。
青年看着浴巾,想起不少往事。
可他从来没想过,他的东西,竟然都还在。
青年颤抖着手,拉开了浴室的储物柜。果不其然,他们曾经的所谓“情侣”杯,还在里面,没有用了。
衣服也是他穿过的,都是他和叔叔一起买的。
青年脑子乱成一团,他将衣服穿好,搭着浴巾就出去了。
这个时间点了,叔叔该处理公事,一如既往。
果不其然,叔叔半靠在沙发上,点着一盏灯,戴着眼镜,托着电脑在看文件。
青年走出,叔叔便抬眼望他,看到他湿润的头发,眉头一皱,抬手招他过去,要给他擦发,就像从前一样。
青年却僵在原地,他环视这间屋子,不像常年没人住的,连灯都没以前那么亮了。
电视机旁垒着他带过来的cd碟,杂志架上还扣着他做作业时买的书籍,桌上的果盘是可笑的西瓜款,茶几下的地毯是他选的卡其色。
叔叔看他仍站在原地,再看他光裸双脚,便道:“去穿鞋,愣着做什么。”
青年直直走到鞋柜前,打开,果不其然,他的鞋袜,都好好地在里面。
他回头,重新打量眼前许久不见的叔叔,却发现,又不那么像许久不见,熟悉感淹没陌生,让他心悸。
叔叔知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像是在……一直等着他。
《叔叔》39
实际上,叔叔和青年分手以后,曾经离开过这栋房子一段时间。
叔叔有钱不假,生意做得很大,有许多人投怀送抱。
但他可没兴趣玩金屋藏娇那套,对其他朋友买许多房子,这里放个人,那里放个人,表示不能理解。
叔叔认床,喜欢住得舒服的地方,认为家有一套就好。
青年去的那栋别墅,并不是青年所以为的金屋,而是正儿八经,就是叔叔自己的家。
叔叔第一次把青年带回家,是个意外。
那次青年喝醉,没带身份证,叔叔抱着人上车,看青年醉得整个人都软了,一时间却又不想睡了。
他把青年带回家,就像对待一个小辈,客人,小孩儿。
没想着去肉欲年轻人。
哪知道后来,还真就一直都在家里折腾,没出去过。
他将他家的钥匙给出去了,给得随意,青年也接的随意,谁也没把这钥匙往深里想。
对叔叔而言,家是很舒服的地方,青年也是让他很舒服的人,没什么不能放在一起的。
直到后来,青年有了女朋友,小孩,要结婚了,叔叔才觉得这家里呆不下去。
怎么呆,到处都是青年的身影和声音。
厨房里,好像能看见青年穿着他的衬衫,背对着他光着脚,哼着歌切面包。
客厅里,青年最爱趴在那毯子上,看一本书,看着看着,衣服就上去了,好笑嘻嘻地掀开自己的衣服,故作老练地勾引,可爱得要命。
厕所里,那一起进去过的浴缸,许多香艳往事。
叔叔第一次买多了一套房子,装,可以马上搬过去的那种。
他跟逃离一样,离开了那栋房子。可住在新家,他更不舒服,甚至有些抑郁。
太空了,太新了,不习惯,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