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九月最后一个周末,我们在家招待朋友吃晚餐。客人快要到了,可调配鸡肉酱汁必须用到的法国芥末酱却用完了,于是我让被我妈称为我的“同居男友”的汤姆到杂货店去买。我清楚记得,他出门前我还特别叮咛:“别买辣味的。”因为我也邀请了好友邦妮,她当时正怀着七个月的身孕,一吃辣就会流很多汗,让餐会上出现一个挥汗如雨的航空母舰,实在大可不必。
结果,更大可不必的事倒真的发生了:一个小时之后,汤姆在公共电话亭打了个电话回来跟我说,不必等他,他没买到芥末酱;还有,顺带一提,他不回来了,他爱上别人了。
而我们有一屋子客人!我自小受到的教养是当有旁人在场时,绝对不可以作怪或失礼,这是我采取以下做法的原因。我镇定地把头伸进客厅,说:“邦妮,你到厨房来一下好不好?”
邦妮像航空母舰般开进来。
“汤姆在哪里?”她问我。
“他不回来了。”我说。
“为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说他不回来了,我想他跟我分手了。”
“用电话告诉你他要分手?不可能。他是怎么说的?”邦妮问。
我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我的天,他真是这样说的?你没听错?”她问我。
我哭了起来。
“实在太过分了,简直不可原谅。”邦妮用力抱住我。
这的确不可原谅。我认为,在我们宴客时,汤姆用电话突然结束这段四年的关系,固然不可原谅;但更过分的是,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挂断了。我觉得这也粗鲁到不可思议。
邦妮却认为这是汤姆不想向我求婚所用的策略。她甚至在抱住我的时候,一再强调这个理论来安慰我。“男人总是逃避婚姻,他们觉得那一点也不好玩。”她抚摸着我的头发,“可能因为他们已婚的朋友每个都一副累到不行的样子。”
话刚说完,邦妮的丈夫赖瑞像听到提示句的演员,准确地进入厨房。他的裤腰塞着红白条纹的抹布,手上端了两盘马萨拉葡萄酒鸡,表情非常得意。既然汤姆没把芥末酱买回来,赖瑞便提议把沙拉里的蘑菇拿出来,改做马萨拉葡萄酒鸡。
关于赖瑞这家伙,我能告诉你的是,他跟邦妮约会的时候曾经劈腿,而且左劈右劈、无所不劈,然而他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好老爸、亲手调制马萨拉葡萄酒鸡的大厨,外加心如止水的居家男人。他或许累到不行;然而是忠诚的累到不行。
“汤姆不回来了,他说他爱上了别人。”邦妮对赖瑞说。
“他爱上了谁?”赖瑞问她。
不必问我也知道他爱上了谁——凯特?皮尔斯。我就知道!而且早就知道!看着邦妮的表情,我相信她也知道。自从邦妮买了一个把通话器戴在头上的免持听筒电话,讲电话就成了她的最爱,而凯特则成为我们最常讲的话题。她是汤姆大学时代的女友,最近才恢复联络,她邀汤姆叙旧,之后两人就经常在一起吃“朋友跟朋友的”午餐。
有一次跟邦妮用电话聊天,我告诉她:“汤姆昨天晚上看‘夜线’节目时,突然开始做仰卧起坐。依你看,这有没有什么意思?”
“可能没有吧。”邦妮回答我。
“我总觉得,人不会无缘无故开始做仰卧起坐。”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