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和 功能!
老头子从那以后就变着法子来折磨我,拼命地训练我,我练武,就连他出征打仗时也不忘替我找了一个被称作赤发红魔的,他自称自己是第二变态没人敢称自己是第一变态的超级变态老师来管教我。更可恶的是那个变态老师见了我之后竟说我是个难得的天才,说什么要把我这块顽石琢磨成一块璞玉,比我家老头还要变态百倍的折磨我。
那一天,赤发狂魔来到家里,一眼看见到我之后,两眼直放光,立刻就伸长了那双有如动物爪子一般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捏了几下,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搞错啊,你有恋童癖啊!
他板起了脸对我说:“我的名字叫特洛萨·萨达姆,以后是你的武术老师。你的资质很不错,可是人却太懒了,从现在起我要严格地训练你。你先跟着我绕着风都城跑上十圈,不跑完不准吃晚饭。”
那天晚上我是什么饭都没吃下,因为当半夜我跑完全部的路程后,我已累得连口水都喝不下了,虽然我的喉咙真冒火。
“很不错啊,我原还以为你受不了了呢,好好休息吧,明天象这样的训练还要来两回。”他的话刚说完,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我当场就昏过去了。
我并不是一个甘愿受人摆布的人,我开始反抗,不断地想方设法捉弄他,害他,就差没有花钱找人把这个变态老师给杀死了。
但是可恨的是,那个赤发狂魔不但是个变态的教师,同时也是个高手,最糟糕的是他和我一样的聪明,虽然我想出不少的点子来暗算他,但最后吃亏的总是我。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接受他变态的训练,正因为这样,我的武功底子非常的结实。
我也明白,在这个杀人就象放p一样正常的时代里,没有力量是活不长久的,我的武艺也从未放松过。加上这年头流行美女爱英雄,一个武艺高强的帅哥比一个不会武艺的小白脸要更受美女的欢迎,而且赤发狂魔又得极紧,每天我要是不能完成他次给我的工作量,我就有难了。
只是我更想做个普通人,因为一想到龙战士那受诅咒的命运我就怕怕。祖先保佑,千万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我青春年少,生活多姿多彩,还想多活几年啊。
现在是帝国的春天,阳光明媚,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地舒服得很。边上,游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几个可爱的小孩子在高高的龙战士雕像下叫着,跑着,笑着,打闹着。
如果没有战争的话,阿拉西亚真是块蒙神恩宠的地方。
我摸着祖先的雕像,心中暗暗祈祷着:卡鲁兹·秀耐达前辈,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求你保佑我,不要让我成为龙战士啊!不是我没出息,只是我不想作无谓的战斗,只想平静地过这一生算了。
“达秀!”
一位少女甜甜的呼唤唤回了胡思乱想的我,我转过身去,一位绝色的美女出现我的面前,她生得掩藏不住的灵秀之气扑面迫来,教人呼吸顿止,她的美纯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紫色的双眸顾盼生妍,有如放电,梨涡浅笑,配以披肩的长发,身上不着半点脂粉,全身透出一股不存于世上般的圣洁气质。
纵是天上下凡的天使,和她比起来也要生出自惭形秽之心。
她名叫希拉,朱雀学院的校花,和安达(我的老师),帝国的大公主如月被好事者称为风都三美女。她爱好之一是音乐,因爱好相同和我成为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很特殊,有点柏拉图式爱情的味道。
幸好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毕竟我的父亲是帝国有名的美男子,母亲更是迷倒无数男人的超级大美人——据说当年她跟了父亲之后,不少追求者悲愤交加,遁入空门,甚至有含恨自尽的。
作为世界上最出色,最伟大的父亲和母亲生来下的儿子,自然也差不到那儿去。六岁的时候就有女孩子给我送花示爱,到了情人节时,我收到的礼物可以用小推车来拉。就连我的母亲,在她临死前还握着我的手,要我立下一个奇怪的誓言。
“达克·秀耐达,基斯的儿子,我的儿子,你生有一双充满了野性的眼睛,我想你将来一定会象你的父亲一样的风流。虽然你常和你父亲对着干,可是我明白,其实很多地方你们俩是非常的相似,只是你自己并没有发觉而已。我要你发誓,将来你要好好爱每一个和你有过关系的女孩子,让她们快乐,永远不要让他们流泪伤心。”
母亲的心意我完全明白,她担心我象父亲一样处处留情,让女孩子们伤心透顶。只是,年少轻狂的我,在很多时候只是把爱情当成了一场游戏,并没有把母亲的话都听入了耳中去。
“送给你,生日快乐,达秀!”
她递给我一包东西后红着脸飞也似地跑了。不远处一个的红发少女正等着她,那个少女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拖着美人走了。
红发少女叫卡玛·乔,被我们称作男人婆,是朱雀学院的第一高手,魔法剑士,其实她非常的美丽,一头红色的短发,身材高大,只比我矮了小半个头而已。她的身材由于大量的运动自然是非常的棒,只是因为她太凶悍了,几乎,不,应该说是已忘了自己是女人了,才被大家冠予这个称号。
我们学校出战帝国武术大赛的三大主力之一——红石曾在大家的鼓动下不知天高地厚地向她示爱——这是好听的说法,调戏还差不多,结果她一声不吭拔剑相向。
双方交手的结果是红石的大脚根部被砍了一剑,只差一点就要被阉了。
据说当长剑从红石的下身离开时,带出了无数的黑毛。不用说,那一定是他的好兄弟的宝贝毛发了。
如此狠毒的美女吓坏了所有的男生,大家不约而同地在暗地里称她为男人婆,而红石也不幸地被好事者们称作“割毛的公j”。
她是希拉的保护人,那些对希拉有图谋不轨之心的家伙,她可是毫不客气的,此外,她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外号——“赤发断齿魔女”。
对付那些狂蜂浪蝶们她最爱做的事是打掉他们的门牙,而有好事者曾统计过,被她打掉的大牙足可串成一条项链挂在她的胸前。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大牙,还好,牙还在……
希拉送给我的礼物是本古老的乐谱,里面还夹着一张字条:三天后傍晚,风都大剧院见。
是美人在约我啊!
如果我主动的追求她的话,相信很快就能一亲美人的芳泽吧。摸着乐谱,我不禁这么想,不过想归想,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关系,彼此间都不说破,心有灵犀一点通不是很好吗?
我转过头又看了一眼祖先的雕像,暗暗地叹了口气,一切就听天由命吧。
我带着乐谱回到家中,我的家其实是一座古老的城堡,是祖上传下来的,城堡有三层高,屋顶是用透明的晶石制成的。自从父母死后,我就一直一个人住。不知为什么,看着这座破败的城堡,我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底楼为一个特别大的大客厅,足以容纳一百人在这儿开舞会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这里总是人来人往的,风流成性的他自然也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美女。
这一天,我的同学和学校中最美丽的女教师安达都来为我庆祝生日。
“达克,生日快乐。”我的从小损友肯和红石那个割毛的公j及一大堆不怀好意的家伙皮笑r不笑地对我说。
“这是我们的一点小意思。”肯说着递给我一包东西。
咳,咳,不会吧,又拿草纸当礼物,好抠门啊,还说是兄弟呢,捏着里面的东西,我心中大骂着,上次他生日时我多少还送他几斤香蕉呢。
这些家伙,名为我庆祝生日,实际上只是为了喝我家的酒,我母亲酿的梦酒很有名,这酒艺她也传给了我。梦酒唱下后会产生一种轻微的近似于迷幻药的效果,让人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但对身体却无害,只是价格不菲,只贵族们才喝得起。
机会难得,这些穷光蛋外加饿死鬼投胎的家伙们当然趁机喝了个够。
“果然是好酒啊!”索尔抹了抹嘴角边的一滴酒,抓过边上的另外一坛美酒,咕咚咕咚的,又象牛饮水一样的灌了下去,“哥们,我们来划拳。”这些家伙,鲸吞龙吸,五花八门的灌酒的本事倒是不少。天,真是交友不慎,后患无穷。我的心在滴血,心好痛,那可都是钱啊!我的钱,没了你们,下个月可怎么活啊!
最可恨的事还在后面。
“达克,明天见!”
“明年再见啊,达克!”
还有明年啊?再多来几回我就要破产了,这些酒可是我要拿来卖钱的啊!这些畜牲,太过分了,连碗也不帮我洗一下,酒足饭饱之后,他们就拍拍p股走人了。
幸好我一直暗恋的对象,我的老师安达还留下来帮我打扫那堆积如山的碗筷。
真是可恨啊,大陆上魔法泛滥成灾,人们连煮饭都常常用到魔法,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能想出一个快速洗碗筷的魔法呢?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安达老师帮我善后之后向我告辞,谁知她走了几步之后竟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她醉了。
梦酒是好酒,可是后劲却极足。
在苍龙学院中,安达是最爱所有学生欢迎的美女教师了,这并不全是因为她生得极美的原因。安达对待每一个人,就象平时挂在她脸上的微笑一般,都是那么的和蔼,那么的温柔。在那些正处于少年恋爱冲动年龄的男生中间,他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她了。我甚至怀疑,学校中那些男性本能过份的亢奋,却无处发泄的家伙,在玩五只虐待一只的游戏时,思想里意y的对象就是她了。
不过这些人也大多知道在现实中这是毫无希望的。于是今天在我的生日宴会上,我的那些损友们,就以拼命地灌安达酒的方式,来发泄心中邪恶的欲望,借此来满足男性那变态的心理。
“反正现在没有人,再说安达又醉倒了,又是在自己家中……”
我急忙扶住了安达,她倒在我的怀里,红润的嘴唇微微张着,媚眼如丝,看得我都呆住了。一个有些邪恶的念头竟在这个时候生起了。
不,我不能这么做!我的良知对我说。
不做白不做,不做是笨蛋!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着,让我自己都痛恨不已的是,这一回,是我的良知胜利了。
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体内那刚刚升起的欲望,抱着已有点半醉的美人,把她放到了二楼的客房里。
“今晚你就在这儿睡吧。”我看了一眼已经醉倒的美人,轻轻地退了出去。
“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笨蛋加蠢蛋!”退到屋外时,我狠狠地打了自己的p股一下,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放过了!笨!
第二章 初恋
我和安达之间,存在的一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感,在她来到苍龙学院之前,我们就已经相识了。
那是三年多前的事了,当时我十五岁,一个人无聊,也不是无聊,只是我忍受不了赤发狂魔那近似于变态的折磨,偷偷地跑到城外去玩。
在风之大陆阿拉西亚的土地上,人类虽然已统治了300年,可是野外还是有不少极具攻击性的生物,一个人行走是极危险的,但当时我自恃艺高胆大,根本不在乎这些。
“如果谁敢惹我,我就宰了他下酒!”我这么对自己说。
就在大道边的一片枫树林里,我看到了安达,那个让我一生都魂牵梦萦的女人。
当时她还不是我的老师,正在来风都的路上,遇到了一只狮鹫的袭击。
狮鹫是一种很可怕的猛禽,有着狮子的头和秃鹭的身体,却比秃鹭大多了,双翼展开有近十米长。它锋利的爪子可以把狮虎撕成碎片。不过大多数狮鹫已被人类驯化成了飞行部队的座骑,但也有一小部分在野外不受控制,成为人类的隐患。
狮鹫拥有狮子一般强大的力量和鸟一般灵活的身体,拥有锋利的爪子。纵使是一个高级的剑士或者一位高级魔法师,遇上了他们也相当的头痛,因为它可以边打边跑,打得过就把你撕成碎片;打不过就飞上天,等到你不在意时再下来s扰你,反正你不会飞,直到杀死你为止。
安达是位魔法师,力量不弱,当时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和狮鹫近身格斗,魔法师是最怕和人近身格斗的。
尽管当时我不认识她,但看到一位美人有难,当然就冲了上去,拔出了我的剑。
当时我手中只有很一把普通的剑,可是当时的我已能使出堕落天使变身力量,这个世界上仅次于龙战士变身的最强的变身力量,但我并没有用。
“杀j何用牛刀?”我这么对自己说。
我对自己的武艺有绝对的自信,在当时应说是自负,人们常说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恐怕就是这个道理。父亲指导我武艺时最爱说的话就是搏狮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可是我都没有听进去,或许要吃些苦头才听得进去吧!
我取的是狮鹫最脆弱的颈部。
“以雷神的愤怒为契约,大自然的精灵们,共鸣吧!”
一出手,我就打出了我最得意的绝招——飞龙雷电斩!
剑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朝狮鹫的脖子斩去,狮鹫的注意力都被安达吸引住了,当剑临头时才发觉,我很轻松地把它的头砍了下来。
就像是切西瓜一般,太容易了!
什么狮鹫,不过如此而已!
片刻的放松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在我得意洋洋的时候,狮鹫临死前本能地一记反击,锋利的爪子一扬,在我的胸口划出了一道深深的血槽,鲜血象泉水一样地喷出来,剧烈的疼痛使我当场就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发现天已黑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正伏在我身上昏睡着,一片粉红色的枫叶飘下来盖在她金色的头发上,映着天上夜晚宁静迷人的天空,一切是那么的温馨动人。女孩弹性惊人的胸脯压在我的胸口,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十五岁的我从小就受女孩子们的欢迎,七岁时就失去了初吻,可是眼前这个少女却给了我一种其她女孩所没有给过的感觉。
我静静地躺着,口鼻呼吸着带有少女体香的空气,享受着眼前浪漫动人的美景,心中居然没有一点狎猥的想法。
我身上的伤口已痊愈了,大致的情况我也猜得出来,一定是她用白魔法为我疗伤,而自己则由于用力过度而昏睡在我身上。
我的手动了一下,将她头上的枫叶掀掉,身体的运动将少女惊醒,看到眼前羞人的情景,她的脸红了,急忙站起来,借着撩动散乱的秀发的动作来掩饰心中的尴尬。
就在那一瞬间,红红的脸蛋,她的流光四s的蓝眸,玉手拂动秀发的风情,深深地印入我的灵魂,打动了我这十五岁少年的心。
我恋爱了,真正的恋爱了。
天已黑了,风都入夜后城门是不开的,就在野外的那个树林里,我们燃起火堆,谈了一个晚上,也就是这样,我们认识了,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安达,是来风都当魔法教师的。
我们当时谈了很多话,大家很投机。她很惊异,我只有十五岁,可是我的想法却比三十岁的人还要大胆惊奇,不过我们的所思所想常不谋而合,她不喜欢战争,我也不爱。我说我不会蠢得为皇帝效命,她说她也是。
在许多方面我们达成了共识,我很快乐,为找到一个知己而高兴。我和父亲很少有共同语言,我的大多数想法在他看来简直是叛逆。若不是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恐怕早就被他抓去杀头了。
不知不觉就天亮了,和她在一起时间过得真快,那里留下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在许多年后,当我名扬天下时,我常常一个人来到这里,升起一堆篝火,看着缀满星辰的天空,数着一片片从树上飘落而下粉红色的枫叶,去回忆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片漂在空气中的枫叶,少年时所失去的一切。
天亮后我回到了家中,父亲问起我去了哪时,我撒了个谎搪塞了一下,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安达成了极好的朋友。
五个月后,父亲上了战场,远征阿沙尼亚(魔族的领地),结果再也没有回来。不过父亲死时一定很放心,因为自从我遇上安达之后,我出乎他意料之外地肯自觉地努力练功,赤发狂魔和老头子都很高兴。
他们哪里知道,我这么做有一大半是为了安达,另一小半是我从和狮鹫一战之后终于明白了书到用时方恨少,艺到用时方觉穷这个道理。
只有十五岁的我,正是刚有爱情萌芽的年龄,那时也许还不知道什么叫恋爱,什么也不知道,只觉得和安达在一起很快乐,想永远和她在一起,也许那时我就暗恋上了她。
我和安达成为了极要好的朋友,我只要有空就和她在一起聊天,一起学习魔法,平时懒得修练的我和她在一起特别地认真。但我从没有将安达带回家玩过。
因为我有一个英俊的,拥有女性无法抗拒的魅力的父亲,而且他太好色了,又是名震帝国的龙战士,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大美人的,而且我也担心安达会爱上父亲,所以到父亲去世前,尽管安达常提起要到我家看看,可我总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