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爸爸和那个失忆叔叔有爱情吗?”好好问。
“有的。”明灿灿真心的祝福他们,她想她这辈子,也是个幸福的人了,她脖子上有一只国王送给他的戒指,只要一天带着它,那么她就是皇后。
好好咬着嘴巴里的食物,心里就是觉得不舒服,但是又毫无办法。他仔细想了一会,还是从小包包里拿出那个牌子,叹息了一下带到脖子上。
“我是好好,您的侄儿,我很调皮,如果我冒犯了您,请您原谅我。”
这一个月,从叶杨来到鱼家,每个人都努力,努力就像以前别人接纳自己一般,接纳着这个新家人,大家的生活正在慢慢的,慢慢的向前行进着。
万里之外的切尔汶机场,天州在阅读一份情报,他看了一会笑着把那份情报递给身后的环奉。
环奉双手接过去阅读了一会,笑着对天州说:“我挺好奇,叶杨身上带了什么牌子,情报部的情报真是越来越有漏d了。”
天州点点头,心里略微安了很多,有时候他真的很羡慕自己的弟弟,他总是在创造着奇迹,那些创造是无意的,但是,他总是收获满满,自己就没那么命好,不管他多么努力,却总是在做着错事。
错事吗?
“这是我们要入住的地方,您确定要住在这里吗?”环奉小心的问着。
“恩,就住这里,我要从他的第一步开始。”天州笑眯眯的说。
环奉呆呆的看着天州,天州在笑,这令他惊讶。
此刻万里之外的鱼家,叶杨正站在院子里玩弄的着自己胸前的牌子。
那个牌子上这样写着:
“我是叶杨,我有失忆症,如果我不小心走丢了,请您把我送回这个地方(地址)…………那里是我的家,我的家人会重重的酬谢您。”
院子里一声猫的欢悦笑声,花花叼着一只大老鼠从院子里飞快的跑过。它的脖子上也带着一块小牌子。
“我是花花,我是鱼家的猫。”
都市游行中的大鼓手
春夏交界,有个孟神节,不知道这个节气是怎么来的,总之它是传统,是六国共同度过的最大的传统节日,《音乐狂欢游行三天不间断在春夏交界到处喧闹进尽情大闹节》,简称《春夏节》。
以前,在鱼悦他们的环境里,乐医是不允许在这一天不带护卫上街游行狂欢的,鱼悦是没机会,帝堂秋他们是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羡慕不已,嘴上不屑,其实很想,一起玩的一个节日。
今年,在祈兆,这个家里的每个成员,都得到了可以自由出行的特许,也就是说,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怎么不令某些人欣喜若狂。
大清早的才六点钟,鱼悦已经行动起来了,花椒和佣人们在屋子外装饰一辆平日买菜的有后斗的小货车。今天,萧家全家,灿灿和儿子,琴早,小豆,叶杨和帝堂秋都必须坐这辆后斗里安放了舒服的厚厚的软毛座位,中间有个摆满零嘴的长条案子的车子出行。这几位,被命令必须坐在车里参加游行和狂欢,不得离开车辆一步,没办法,虽然别人不会给车里的带来什么麻烦,但是车上的某些人确实的的确确有不安因素存在。
“金色的丝带再加一些。”灿灿倒是对这种平民狂欢很有兴趣,好多年没有全心全意的因为一个节气去做准备了。
“灿灿,这是什么?”琴早很好奇,真的,他看不出面前这辆金灿灿,明晃晃,挂了金彩带,加了金色的遮阳伞,带着两对圆形翅膀,有个圆嘟嘟脑袋和黑乎乎的两个图了黑色冒充眼睛的西瓜车像什么。
“拉金虫。”明灿灿为琴早解释。
“拉金虫?”琴早虽然笨,但是也是受过最高尚的教育而成长的乐医大人,他确定他的昆虫学教授未曾为他介绍过这种奇妙的昆虫。
“恩,它吃树叶,拉金子。”明灿灿确定的点点头解释。
“啊,传说里的昆虫吗?真是了不起。”琴早为灿灿的博学而发出赞叹。
“不是传说里的,是我想出来的,要是真的有那样的虫子,该多好啊,我一定养很多啊……”明灿灿拍拍手发自内心的赞叹了一句,说完转身走开。
可怜的琴早,大概在他的世界,这样自由的去想象,是不允许的吧,他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那个女人,心里却是佩服不已。
“n片!”孙宝云。
“拿了。”萧克羌。
“奶嘴。”孙宝云。
“这里。”萧克羌。
“宝宝睡袋。”孙宝云。
“这里。”萧克羌。
“我的防晒膏。”孙宝云。
“这里。”萧克羌。
“我的进口小阳伞。”孙宝云。
“在这。”萧克羌。
“出发老公。”孙宝云十分兴奋的一挥手。
“好的,老婆!”萧克羌上去挽住老婆的胳膊,高兴的奔着拉金虫去了。
花椒一手拉着打扮成某种苍蝇的妞妞,别问这种装扮是谁的兴趣,总之一定是那个怪胎,一只手小心的抱着宝宝跟着他们叫唤:“夫人,先生,孩子!”
那对夫妻一头冷汗的回头去接孩子。
“他们很高兴?”月光笑眯眯的站在台阶上,人类今天的气氛是他所喜欢的。
“恩,大家的弦最近绷得太紧,所以都很高兴呢。月光,我们一先走吧!”鱼悦拉下月光的胳膊,悄悄从一边的角门出行了。
他们路过音乐大厅的时候,却看到一只肥肥的蚊子(好好)报着一根柱子大喊着:“不要,死也不出去,太难看了,不要啊!!!!”
明灿灿笑眯眯的拎着肥蚊子的翅膀:“儿子,安心,没人会笑话你的,你是今天游行大会上最帅的蚊子呢。”
“不要!!!!死也不要!!!!!”
“死了你也得给我出去!!!”
“那我还是死了好了!!!!!!!!”
……
“四海呢?”刘君四下张望着。
“大清早的就出去了,据说学校有活动,毕业最后一年,大概也是想好好的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吧。”罗宽笑了下。
白水城,商学院聚会中心,包四海无比熟练的骑着一辆独轮车在学校里溜达来,溜达去,一会大学游行车就要出行,作为学生会的重要干部,他希望站好最后一班岗。
为什么包四海要骑独轮车这个问题,没人比跟在他后面的易两更清楚了。四年大学,身高还是那么点,一张娃娃脸,这家伙经常被人认为误入大学的高中生。当然这一点是不能提的,一提包四海肯定爆炸。
今天包四海穿了一身牧羊人的衣衫,一会学生会的一些学妹会穿着白白的,小羊儿的衣服一起游行。在学妹当中人缘超级好的包四海,被学妹们一起托付为本年度所有男同学最嫉妒的牧羊人,鉴于某人个子太低,学妹一起出了个主意,就是叫牧羊人骑着独轮车出行。
“易两啊,你觉得我今天是不是特别帅咧?”包四海摸摸毡帽上的那根彩色j毛。
“恩,很帅……”易两笑眯眯的夸奖,包四海还未曾飘荡起来,身边几位女生却眼睛露着小星星一般的赞叹起来。
“啊……多么帅的一根豆角啊!!!!!!!”
包四海一头冷汗的看着面无表情,穿着一身豆角装的易两,大失败。
“走吧。”易两冲他微笑。
“……恩……”包四海甩甩脑袋,腰身一扭快乐的找羊学妹们去了。
上午十点,祈兆的天空几股白色的礼炮云团出现了,《音乐狂欢游行三天不间断在春夏交界到处喧闹进尽情大闹节》正式开始。
月光和鱼悦今天都做穿着很长的袍子,这种袍子是纯白色的,鱼悦的下摆绣了一根火腿肠,月光的下摆绣了几个大面包,他们的脸上带了半个巧克力饼干面具,衣服背后绣了红红的一个大字,月光那个字是“名”,鱼悦那个字是“厨”。他们合起来就是“名厨。”
关于这个游行创意,汗……鱼悦的。
……
那几朵白色的火药云终于消散于天空,鱼悦拉着蹭着墙边慢慢的行走着,这身边的人就如春潮一般,呼呼啦啦的,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去,总之他们非常的兴奋。
音乐声突然从是四面八方响起,月光惊讶的睁着眼睛四处寻找着,这不是乐医的音乐,只是单纯的音乐,也许正常人看不到,但是月光能在天空中看到那些音乐凝聚成的快乐粒子,它们就这么突然从四面八方涌现出来。
“悦儿……”
“我看到了月光……”
“很快乐呢……”
“是啊,那么多……”鱼悦和月光仰头看着那些单纯的,来自灵魂深处的,宣泄出来的音乐的灵感,只是觉得十分舒服惬意。
切尔汶,春夏节也在进行中,现在,天州就住在切尔汶的首都度古,他们入住在度古的一条小街里,方舟以前在切尔汶的第一套房子就在这条叫希水的小街里。
希水很贫穷,因为这里住着的都是附近几条娱乐街讨生活的人,这些人徘徊在城市边缘,日出而息,日落而作,颠倒着度过他们的人生。天州查阅方舟过去的资料,方舟第一次的任务就是在附近娱乐街的一家贵族休闲吧,他的任务就是为了接近那里的某个政治人物……而希水这套破旧的小公寓,就成为方舟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初到切尔汶,环奉想了很多办法把这套小屋子收拾的齐整,那里已经快二十年没人住了,走廊里破旧的木板地板叽叽呀呀几乎要塌陷,房主虽然很实在的告诉环奉,他可以提供更好的住房,价格是一样的,但是环奉的态度很坚决,不,应该是天州的态度很坚决,他确定他要在这里住个十几天。
环奉安排好天州的住所,很快的返了莱彦,要知道他必须处理天州不在日子里的一些事务,现在,他已经得到了天州的全部信任。
春夏节的前一天,天州睡的并不好,因为这小屋的床并不是那么舒服,还有推开窗户外面就是垃圾倾倒点,房间里很闷热,又不敢开窗,环奉没给天州装空调,因为这间破楼的电线根本扛不住。
天州一整夜的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想方舟在这里的日子,他看着那块天花板,幻想方舟看着它的样子,一直到凌晨他才迷迷糊糊的睡去。可是还没睡了几分钟,屋子外,却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天州反应了半天,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他抓起丢在一边地板上的很旧的一条牛仔裤套在身上,他□着上身,把门打开。
屋子外,希水的几位街坊呆呆的看着这位大美人,他双眼带着一丝嗔怒看着这几位。
“作为……作为希水的街坊,您愿意赚五个卡逊塔吗?”那位穿着古代乐队衣衫的青年浑身冒着粉红色的泡泡,看着天州磕磕巴巴的问到。
天州不明白,另外一位中年人连比划带说的说明来意。
原来,希水这个边缘小区的街坊门组织了一只临时乐队参加春夏节,他们的大鼓手昨天晚上在酒吧喝多了,所以今天临时找替代。
“不愿意。”天州冷冷的回了一句,管他什么春夏节,他才刚刚有点睡意。
“先生……我们的人手实在不够,您不想连累整个小区的街坊吧,我们实在找不到第四十八个男人了,我们连杂货店阿伯都叫上了,不然就排不成方阵了,我们又不能用其他街区的人……哎……这是你的义务啊……先生……”
那位青年拔着门哀求着,但是天州不为所动。他从莱彦过来,提前处理了六天的公事,来这里因为不适应失眠加烦躁,他困极了。
“先生,每个住到这个街区的人,都要履行义务的,您不能拒绝,不然……”青年大喊着,却突然发现努力关门的这位大美人,突然停止了他的动作。
“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要去吗?”天州对这句话是很感兴趣的。
“当然,每个人都被安排任务,不管后勤也好,捐钱也好,必须的。”青年认真的解释。
“那我捐钱。”天州回答。
“不行啊,您是这个区的第四十八个男人,必须去。”那位中年人口气有些硬。
天州看看他们,想了一下:“我不会敲大鼓。”
“啊,您看我的手势就行,我每蹦一下您就敲一下,我是乐队指挥。相信我好吗?”青年看天州语气松动,高兴的解释,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半小时后,天州穿着一套略微显得大了一些的卡通乐队士兵装,胸前绑了一个大鼓,他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他顾不得自己的形象,他也毫不在意,反正这里没人认识他。
乐队的人们站在那里窃窃私语,毕竟,这个人压根不像希水的人,即使他穿着那么不合适的衣衫,但还是这么醒目。
“这个,您戴上好吗?
那位青年双手拿着一顶夸张的高顶白色金边士兵帽子双手递给天州,天州接过去毫不在意的戴上。
那帽子,显然是不合适的,它太大了,天州的半个头陷在里面,还有那条帽带,它宽宽的卡在天州的下巴上。
“真是抱歉。“青年很抱歉的看着方舟勉强露出的不足四厘米的脸,他无法看前方,他只能看着地面。
一些人笑了起来,但是笑声并不是恶意的。
上午九点,切尔汶的白色礼炮在天空炸了几声,那位换了乐队指挥制服的青年,挥动了一下他那把金色带星星的指挥棒高喊。
“希水的街坊们!“
“在呦!”
“去年我们输给了xx街的杂种们,今年可不能输了!”
“是呦!”
天州半个哈欠被憋了回去,他被那位青年的鼓励逗乐了,这家伙倒是很会挑动气氛呢。
“大家想下,如果今年我们赢了,那么我们会得到什么?”
“二十个卡逊塔!”
“那么大家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