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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把日子过成段子 > 第 2 部分

第 2 部分

这是一个自恋时段,就像于是的小说。

那些孤芳自赏顾影自怜的人一个一个地出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赏识自己。我一直在猜测她笔下人物生活的环境,是上海,是北京,还是广州呢?于是用温和的叙述方式告诉我们貌似熟悉的城市里一些自恋故事,他们的自恋更多来自内心,更多的与情感有关。

“他不停地在说——每次路过那个地铁口,都会见到一个乞丐,他浑身烧伤得让人恐惧,他每次都给一分钱,不多给。他说同情和爱情一样,得有计划,当然也谈不上吝啬,因为还有很多人根本不施舍。”多自恋的一段话啊,看的时候我心里就有气,给一分钱还值得说,也不闲寒碜,可自恋的人不,他们觉得自己就算醒鼻涕也是在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从《自恋时段》里你就能看出于是的含蓄,至少比我含蓄。她不动声色地让她小说里所有的人都不幸福,作为对他们自恋的惩罚,可她又用华丽的文字迷惑着我们这些喜欢隔岸观火者气人有笑人无的心思,最终我们跟着也自恋了一把,开放得如同镜子里的花。

我从来不承认自己自恋,但从她的小说里我看到了自己,仿佛也站在电视机前扯着脖子“一树梨花压海棠”。蓝调的都市情绪是我们无法逃脱的劫难,聪明的于是顺着我们脆弱的缝隙溜进心里,然后把它掏空。

我们能找到北,可我们找不到路,就让我们和于是一起孤芳自赏吧,等秋天过去。

我们要瘦瘦溜溜地活着

很多人把自己当驴一样驯养,就是为了瘦溜,现在塑造魔鬼身材成了人们的终极目标,还没想清楚魔鬼到底什么样,大家呼啦一下子就被招了安,也不知道谁灌输给大伙的魔鬼都有好身材,反正我们就冲着那目标去了。吃的、喝的、用的、锻炼的全买,只要能蒸发多余脂肪,能让自己脱胎换骨怎么着都行。所以在我看来,那些平日里累得肥腰欲断头发凌乱的人都像中了魔一样,最终能练就一副什么样的小身段儿可就没准儿了。

其实把人们这么往绝路上的就是那些美丽衣服,还有骨感模特,后者是诱惑,前者简直就是折磨,好端端的衣服拿出最大号儿,你生生还就系不上扣,在众目睽睽之下有两回,再没自尊的人也受不了这打击,不下决心减肥才怪!

《清晨8分钟》是一本和你一起锻炼的书,每天的食谱和锻炼计划都明摆着,只要你按方抓药,它就能印证你在28天里肥r蒸发的全过程。我在书的前几页看见与肥胖有关的疾病,第一眼居然是“早死”,这两个字吓得我毛骨悚然,赶快跳过那页接着往下看。这本书是实用图书,因为人们能按图索骥照猫画虎,所以它一出现一直荣登全国各书店图书排行榜榜首,它的火爆一来是因为很实用,二来,生活里的胖子实在太多了。

有氧运动一直很流行,尽管大多数人根本不明白什么是“有氧”,要是没氧,别说运动,就是什么都不干,躺床上都能活活把人憋死。炒作概念成了我们的通病。

《清晨8分钟》的好处在于颠覆了所有我们熟知的概念,你只要每天早上抽出8分钟时间,一副哑铃、一把椅子,再完成两组简单的规定动作就足够了。能瘦吗?这是我们所有人的疑问。我身边的朋友说能,这倒让我对这本书的功效产生了好奇。

这是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与其说是锻炼手册,不如说是私人日记,因为每天的变化需要你自己记录,在第一天的页码上我看见一句特温馨的话“称一下你的体重,要面对现实。”第二天是“你一直把自己当胖子,现在要用瘦子的思维方式想问题。”这多好玩啊,于是你对每一天的锻炼都有了一种新的期待。

写书的老外叫乔治,是全美健身教练大哥大,他的减肥计划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不需要体育馆,不用教练,也不必有特殊的饮食和专门设备,在家里你就能由人变“鬼”,哈哈,不是都想得到魔鬼身材吗?这个老外的训练方法据说已经被300多万人使用过了,反正如果你减肥减得前功尽弃走投无路,不如试试“清晨8分钟”锻炼法,要是你一天连8分钟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关爱自己,实在懒得已经无可救药了。

瘦溜,在今天就是时尚概念,用我们邻居大娘的话说“现在兴瘦,要是胖了连对象都难找”。我们都觉得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因为她家闺女工作好、为人好、心灵手巧无可挑剔,就因为胖,只能在家里闭月羞花。我兴冲冲地送了这本书给她,我们像观察小白鼠一样隔三差五地关注一下她身体的变化,我们渴望看到“脱脂”后的轻盈。

“专门为没有时间进行锻炼的人设计的瘦身计划”,多具有诱惑性的一个方案,其实不管怎样,如果能养成一个锻炼的好习惯就是最大的收获,健康比身材更重要。

有的人天生骨骼就大,再要把自己练成小鸟依人状怎么可能,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所以每天抽出8分钟进行锻炼是必要的,但千万别把塑造魔鬼身材当终极目标,否则走火入魔,半人半鬼岂不更可怕?

握你那冰凉的小手

《左手握右手》的书名实在平淡无奇,甚至觉得跟陈彤以往的风格都不一样了,那么清爽的封面透着一股小女人的妩媚。好在翻开书,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还是那么古惑麻辣,让人看着解气,或者被气得半死。

我忘了我们第一次在他们报社时见面是否特郑重地握过手,那天她正缩在办公桌底下不知道翻腾什么,看着她憋了一脑门子汗才钻出来,觉得这人特别亲切,像个朴实的民工。惨白的小脸,一副圆眼镜颤微微地架在鼻子尖上,她当时正火得如日中天,手里攥着刚出版的书问我“出版社给你书了吗?”我点了点头,她说:“那我就自己留着了。”我当时也注意到她的手了,白白细细上面还挂着土。

电影里说“握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整个儿没感觉。握手是一个人与人最初相识的动作,这种透着神秘色彩的触觉让人对彼此有了某种心理暗示,我最害怕那种只把手伸过来半只,没有握的动作,就那么生硬地往你手心里一戳,等着你攥她,要是小手冰凉再沾点儿湿汗什么的,能让你恶心半个月。你说如今连饭馆里的芥末鸭掌都给整只了,凭什么你只给半只呀?对那样的人我总是心存疑惑,很少把他们当成朋友。要碰上那心眼儿实成,抓住你的手捏鼓没完没了也够腻味人的,这些手无论是左手握右手还是右手握右手让人心里都不怎么舒坦,还不如自己握自己呢。

可是陈彤不同,她的小手温热,经常冒出来的新闻责任感让她像女侠一样到处为弱势群体打抱不平,前些日子陈彤搬家,几个民工对她家的东西带着仇恨连摔带打,家俱坏了很多。她当时特委屈,觉得自己写了很多文章维护外来务工青年的权利,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对待自己,难道只因为她住的房子用的家俱比民工强吗?可是事情过去她还是要用自己的小笔杆子为需要帮助的人吆喝,声音不高但偶尔管用。

年轻的时候,她像舞弄兵器一般,把自己才华的锋芒转得上下翻飞,机敏尖刻,经常把社会现象骂得狗血喷头,大快人心。现在的陈彤已经离开了她当初的许多尖锐,而多了一些柔顺机智。

陈彤是个很真诚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她的文章跟人一样,很少有过多的修饰。《左手握右手》里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爱“骂人”,但人家那是俏骂,嘴角带点儿笑意,得谁骂谁,得谁拍谁,劈头盖脸,铺天盖地,让你根本躲闪不及。我不惹她,因为我心里清楚我的反映没她快。陈彤骂得智慧,没粗话,不伤人,斜刺里冷不丁扎你一刀,总是致命的,让人很疼。大概很多个夜晚,她开着昏暗的台灯左手右手一起挠键盘解构我们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电脑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处自己美。

陈彤将女人的友谊比成冰激凌,虽然让人觉得非常脆弱,但吃进去感觉良好。男人的友谊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谊比成烈酒,喝顺了的时候倍爽,喝不顺的时候就惨了,她说:“我不是不相信友谊,我是不喜欢以友谊的名义来要求朋友为生意无条件买单。我讨厌被考验的友谊。”

其实陈彤这个人比她的文章哏儿多了,认识她先从她的书开始吧。

一招鲜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经死去了。

今天,我们对于音乐的梦想不会幼稚地出现在音乐排行榜里,没人需要那些所谓原创音乐的启蒙,曾经疯狂地用双卡录音机翻录出的tdk还在抽屉里,但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去听,里面的音乐已经成了呻吟。我庆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时候没能成为一名摇滚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人习惯把垃圾的东西叫成“商业”,于是美丽包装下的音乐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单纯的唾y摩擦着舌头以及一些泛着甜味的色素,以为那就叫甜蜜。

因为对摇滚乐和中国原创音乐并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谁,看了一本被很多媒体把马p拍得哒哒响的《不是我点的火》,才知道那人原来是写乐评的,大概很有名,因为在书的作者介绍里说王小峰“十多年来,凡是叫媒体的地方都做过”,这牛吹得难免有些弱智,不过想想凡是敢大着胆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个性,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要的就是虚张声势的劲儿。

这是一本乐评的合集,其中收录了作者多年来对音乐的感触,《不是我点的火》改自比利。乔尔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们点的火》,王小峰说这首歌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必听之作,“因为他把从1949年到1989年这40年间世界发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个时间,60多个人物,像一本微缩的历史书。”当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乐评集里也出现了不少人物、事件和历史背景,从中不难看出他确实一直在关注耳畔的音乐世界。

也许是因为写作时间不同,他的观点也经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就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刚刚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一文时却说“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什么才是音乐的审美标准,是王小峰?是格莱美?还是我们自己?

如今我们的胃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而所有的欲望都还来不及消化,于是我们不得不让自己臃肿的身体在等待发酵中获取简单的麻醉,这样的麻醉让我们更加迷恋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自以为无所不能。无论是摇滚乐还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样的错误。

王小峰在文字里并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他绝不吝啬溢美之词,正如他找准时机也会毫不客气地冷嘲热讽一下,他说“摇滚明星用酷、时髦的东西来包装他们的虚伪、欺骗和贫乏,用音乐上的才华来为他们不良言行作辩解,掩饰他们的虚伪,他们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这一套。”这是我认为书中非常爽的一句话。

《不是我点的火》的作者王小峰据说早年有一个绰号“愤怒乐评人”,他确实与一般的乐评人不同,至少他有自己的观点,哪怕偏激哪怕r麻,他想到的就一定会说,我想他一定不是那种拿了音像公司宣传费就手软的人。“一招鲜,吃遍天”,如果真能这么坚持着就算虚张声势一点又有什么呢。

我最欣赏王小峰在后记中的一段话:“我喜欢音乐带给我的那份自由,尽管这种自由在片刻间就远去,但我还是期待它的再一次出现。”我想,曾经埋藏在年轻时光里的岁月就是这样被音乐包裹着,让心飞翔,只是随着我们逐渐长大,那些听歌的人开始远离音乐,其实,无论是今天王小峰的文字还是昨天抽屉里满满的tdk磁带,都让我们觉得,在音乐里,我们都一样,孤寂且自由。

一只不快乐的萤火虫

草地里很暗,你一直在哭。

我不喜欢你哭的样子,你的嘴一扁一扁像人一样,而我最讨厌人了。

它们总喜欢把我们装在瓶子里,上个月,我一个人躺在蜂树叶子上乘凉,刚和r虫子说几句掏心的话,我就被一只湿乎乎的手从树叶上提起来,我都没怎么挣扎,就被扔进一个玻璃瓶里,我知道,又成了别人的照明物。

那里闷热而且嘈杂,我的身体总是要和别人的挤在一起,而那种姿势,让我恶心。

可有什么办法呢,在快要窒息的时候,一些脏西西的手会拧开瓶子盖,把我们全都到在地上。我们再各自回家,后来我听见那些人说起一些名字:男人、女人、大人孩子什么的。

我就得了忧郁症,你一直在抱怨我晚上不亮了,我去看过心理医生,他们说,不快乐的萤火虫是不发光的。

所以,你哭的时候我比较恨你,你让我害怕夜晚。

“我真想扇你俩大嘴巴子!”你抓着我的毛巾抽过来。

我的翅膀抬了一下:“别伤着自己。”

窗帘一鼓一鼓,有风。我走近你身边,你身上很香,让我想打喷嚏。

“我们还是睡吧”,我用暧昧的动作不停摩擦你的翅膀,连旁边的草都在唰唰响。在你暴怒的时候我只能这样安慰你,你越失态我就越窝囊,你就慢慢崩溃,我就逐渐胜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求我要发光,你以为那些发光的萤火虫很牛吗,秋天的风铃会拿他们给往事无言照亮,他们的命运会跟我一样。

影子很黑的萤火虫都是被它们糟蹋过的,你觉得我丢脸,可谁最后的命运不是这样?

你突然哈哈大笑,声音大得有些吓人。

我从摇床上掉到地上,脸都脏了。

那么巨大的声音就在我们头顶上——“你还闲暗啊,那我再给你逮几只。”

我听出来了,是秋天的风铃在说话。

我也认识那只鞋,是女人的,她的鞋带儿永远跟迷宫似的,可我还是要拼命地往上爬。

“这虫子挺多的,我裤腿上也有,真恶心。”

晃动。

我在黑暗里拼命想抓住什么,但还是被重重摔在地上。我又看见了那个肮脏的瓶子。

那是漫长的一分钟,我看见你的亮光在男人手里一闪。你张着嘴,我从口型上分辨不出来你在喊“救命”、“混蛋”、“c”还是“我爱你”。我还是拼命往上爬,想去你要去的地方。

这时候我才愤恨自己为什么不会发光!

“我也是一只萤火虫!我也是一只萤火虫!”

连r虫子都听见了,我看见她正往这边爬。

可是女人没有听见。

“怎么草里这么多虫子,差不多了,咱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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